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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昆:维护曲艺版权 落实播放收费制度

时间:2010-3-11 10:10:54  来源:中国艺术报
是一个国家以人为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智力劳动的法治观念,通过版权获得合法收益是法律赋予每个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要认识到,版权保护和发展曲艺并不矛盾,和广泛通过媒体传播自己的作品,打响知名度也不矛盾。一件艺术作品能被更多的人使用,能更广泛的传播靠的是艺术作品的质量,艺术水准较高的作品其价值自然就高。这个价值不仅包含艺术价值更包含其通过版权体现出的经济价值。用廉价、低价甚至是零价作为传播交换,不仅违背市场经济规律,也违背了艺术创作规律。归根结底,重视版权可以有效地保护创作者的智力劳动,激发其创作热情,促进高水准艺术作品的产生,从而使整个艺术生产实现良性循环。

  为此,中国曲协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八次文代会为中国文联提出的“联络、协调、服务、维权”的具体工作要求,成立了曲艺家协会权益保障工作委员会,该委员会获得了百余名表演艺术家和曲艺作者的授权,委托中国曲协代为行使著作权保护。在这个委员会的指导下,我们将作如下工作:

  一、尽快成立在国家注册的曲艺版权保护的专门组织,改变过去版权工作“雷声大、雨点小”,“只诉苦、无实效”,“无组织、无人管”的现象,有专门人员和具体措施从制度保护出发保护智力劳动成果,激励创作,使创作者获得应有的回报,促进作品的传播。

  二、制定曲艺作品出版、改编、首播、重复播出的收费标准。曲艺界长期存在的“创造性劳动价值远远低于重复性劳动价值”的现象是造成创作队伍萎缩的重要原因。曲艺版权工作是打破这一壁垒的重要手段,并成为曲艺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推手。作者的创作性劳动价值与表演者的重复性劳动价值都应当在有标准收费制度方面得以体现。并且坚决杜绝以一次性支付报酬,取得永久版权的“霸王条款”。

  2009年7月2日,一个被誉为“相声史上第一槌”的相声作品拍卖会引发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亮相的16件相声作品共拍得100.7万元,其中71岁高龄的相声作家王鸣禄创作的相声《城管与地摊》以及他和刘景州合作的《时空隧道》拍出20万元的高价。这次活动被有关媒体称之为是一次创新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形式的维权行动,并极大地推动了曲艺作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继相声作品拍卖会后,2009中国(天津)演艺交易博览会上,东北风二人转被拍出了1800万元一年的天价。曲艺维权正从侵权—维权这一怪圈中脱离出来,成为促进艺术发展,繁荣曲艺事业的“助推器”

  三、将与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为首的国内以及国外的广播、电视媒体发出通知签订合同,在他们的全面配合下,共同商讨维护曲艺版权的具体措施,将按照《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落实执行。我们已经获悉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文艺台已经愿意和中国曲艺家协会合作,愿意共同维护和实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作“广播维权第一人”。

  四、将与各地的版权保护组织取得联系,并专门聘请律师进行电视、广播、网络及各种媒体的播出监督,维护曲艺家权益。

  五、做好体制外曲艺从业人员、曲艺老艺人,以及已故的曲艺家版权的维护工作。中国曲协组织了多种形式的调研,对体制外曲艺从业人员的权益保护问题,尤其是版权问题进行了细致深入的分析和研判。今年在规划对进入全国非物质和口头文化遗产名录的曲种进行调查研究时,曲种传承人的版权登记和认定工作已被设定为其中一个重要工作内容。

  我们希望广播电视部门支持并配合我们这项工作,在充分尊重我国实际,加大现有政策的落实力度,加快相关制度、法规的建立和完善。曲艺版权工作,是一项虽然刚刚起步但前途无限的工作,也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我们坚信,做好这项工作,曲艺的道路会更加宽广,曲艺事业的未来会更加灿烂!

  (姜昆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曲协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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