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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虎名家维权辛酸账:1本书50多幅画被盗版

时间:2010-5-29 11:13:52  来源:中国艺术报
7万元。我找律师,都是风险代理,就是为了减轻前期负担。因为风险代理的特点就是在诉讼前期,不需要支出太多的律师费,这笔费用是根据最后判决的结果,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核算的。这样加起来,各种前期诉讼费用一共40万元。虽然最后根据赔偿数额来算一算账,在数字上“盈利”三四十万,但比起耗费在打官司过程中的时间精力,我还是亏了。但是,我要的不是钱,是公道,打官司中途,我也曾经非常后悔,担心影响了创作,但我还是决心把官司打到底。

  记者:一年的维权之路是艰辛坎坷的,您如何概括一年来您的收获?

  宗万华:在查找盗版的过程中,我也看到过,很多盗版盗的是我的一些画家朋友的作品。我把找到的样品带给他们,他们也是感到非常气愤,但在我劝他们起诉的时候,他们却说不愿意打官司,觉得这样时间精力耗费不起。的确,打官司的成本是非常高的,有的成本是有形的,包括诉讼费,以及搜集证据的费用等。比如一些珠宝饰品的厂家,有的还是非常知名的老字号,我发现他们的金条银条上,用了我的作品,我就要花几万元去买这样的证据。我也咨询过很多打过官司的画家,明明胜诉了,最后的赔偿结果却是得不偿失。因为在打官司时要面对的很多都是大企业,他们有的是人力,而画家仅仅是个体,力量悬殊。创作是非常艰辛的过程,很多画家能够战胜这种艰辛,但无力面对盗版。如果盗版之风继续泛滥,谁都不尊重法律,不尊重画家的劳动,整个文化市场就会变得混乱,对社会风气也会有不良影响。所以,我还要把维权之路坚持走下去。

  彭开天(国画家):我曾经遇到过的侵权事件,是一家杂志社在没有征得我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刊登了我的作品,而且一下刊登了6个版面。这种情况属于严重的侵权行为,如果我付诸法律,杂志社肯定要败诉;但由于我没有时间和精力来处理这样的事情,所以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这件事让我觉得不满的,不仅仅是侵权的行为,而且,这家杂志社擅自刊登的作品不是我最满意的作品,但他们刊登出来后,读者看到了就会觉得这是我的代表作,我觉得这种行为会对画家的名誉造成伤害。很多画家都遭遇过侵权的事件,有的是像我一样,被一些媒体擅自刊登作品,但还有更多的侵权事件是会涉及到画家的经济利益的,这种情况在拍卖市场上我们能见到很多。我所了解的很多画家的选择都和我相类似,就是听之任之,因为实在没有时间和精力处理这样的事情。

  刘普安(国画家):现在国画界的画家作品遭到侵权的事件时有发生,比如在未经画家允许的情况下,把自己的作品做成挂历、工艺品的图案、电话卡、十字绣的作品;还有的是写字楼、酒店等公共场所和机构,在画家不知情的情况下盗版或复制作品。我印象中很多有这种经历的画家,最后都是忍气吞声,因为侵权案件打官司实在劳心又劳力,大家都没有时间耗在官司上。那些诉诸法律的画家,我觉得大都是忍无可忍才会和侵权方对簿公堂。我希望,国家的法治建设不断进步,让那些盗版者的生存空间减少,让画家有一个更加规范的创作环境,他们才会有更积极的热情,去创作更多的精品。

  邱振刚 张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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