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红火火发展的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量究竟有多重?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作用会有多大?怎样用数据去度量和描述文化产业?这值得思量,也值得期待。
长期以来,“数据缺失”是文化产业的一个“软肋”——定性分析多,定量分析少;形象描述多,实际数据少。这不仅对宏观决策难以提供参考依据,也难以为业界研究提供数据支持……
其实,早在2004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国家统计局牵头组成了课题组,提出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此分类标准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文化统计的口径比较接近。在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和2008年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中,也以此为标准,收集了大量文化产业第一手数据资料。
近日,国家统计局对这两次经济普查的数据进行了系统整理和权威解读,让我们从这场“数字盛宴”中,了解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轨迹,把握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脉搏。
文化产业“盘子”有多大
文化产业到底包括哪些?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统计标准——欧盟的文化产业统计包括了建筑学;加拿大的文化统计包括了建筑和设计;澳大利亚的包括了设计和体育;而美国,文化产业更是“巨无霸”,是包括艺术、休闲和旅游、体育、信息和通信的“大文化”,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能达到50%以上……
那么,中国的文化产业采用怎样的统计口径,整个文化产业的“盘子”有多大?
马京奎(国家统计局社会和科技统计司司长):在经济普查中,国家统计局把“文化及相关产业”简称为“文化产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按此分类,文化产业共有9大类和24个中类,包括国民经济行业中的99个小类。
文化产业的9大类别又划分为三个层次,一是传统意义上文化产业为主的“核心层”,二是改革开放以来发展起来的文化产业为主的“外围层”,三是生产销售文化产品的“相关层”:
文化产业核心层——包括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四类;
文化产业外围层——包括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其他文化服务三类;
相关文化产业层——包括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两类。
旅游业是否属于文化产业?在文化产业的第六大类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中,有“旅游文化服务”,它包含旅行社、风景名胜区管理、公园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动物观赏服务等。
体育是否属于文化产业?美国体育业是被计算在娱乐产业中,而在中国的统计中,体育业没有被包含在文化产业中。
对比2008年和2004年的数据,文化产业的规模迅速扩大,对增加就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与2004年相比,2008年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达到7630亿元,增长121.8%;增加值占同期GDP的比重由2.15%提高到2.43%,提高了近0.3个百分点。据最新统计,2009年,文化产业增加值为8400亿元左右,比2008年现价增长10%,快于同期GDP增长速度,相当于同期GDP的2.5%左右。
2008年的第二次经济普查中,进一步摸清了文化产业的“家底”:
单位数量增多。2008年,我国文化产业共有法人单位46.08万个,与2004年相比,增长近45%;法人单位数增长最多的类别是“核心层”的新闻服务(增长216%)和“外围层”的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增长111%)。
资产总量增加。2008年,法人单位拥有资产总计27487亿元,比2004年增长50%。资产规模扩大显著的类别是网络文化服务(增长157%)和其他文化服务(增长115%)。
发展速度较快。从实现的增加值角度看,文化产业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2004-2008年间文化产业增加值的年平均现价增长速度高于同期GDP的年平均现价增长速度3.6个百分点。
值得强调的是,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对扩大就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其中“增加值”和“从业人员”两个指标最能体现文化产业对经济的贡献。
“增加值”反映的是对整个经济的影响和贡献。2004年,文化产业中只有相关层的机制纸及纸板制造这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