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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起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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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9-8 20:28:57 来源:风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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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起卦法: 用起卦时的农历年、月、日之数之和除以8,所得余数为上卦,年、月、日、时四数之和除以8,所得余数为下卦,若整除,则以8数取卦。以年、月、日、时四数之和除以6,得余数为动爻数,若被整除,以上爻为动爻。子年子时为一数,丑为二数……直到亥年亥时各为十二数。月则正月为1数……直到三十为30数。如1996年8月5日中午12时,同,是为农历丙子年六月廿一日午时,则年、月、日三数之和除以8,为(1+6+21)÷8=3……4,上卦为震;年、月、日、时四数之和除以8,为(1+6+21+7)÷8=4……3,下卦则为离,动爻数为(1+6+21+7)÷6=5……5,五爻动,则得《雷火丰》之《泽火革》卦。 时间起卦中值得特别注意的是:用农历时间计数,计算年、月的界限必须以节令为准。立春前为上一年的十二月,立春后为下一年的正月。如1993年的阳历2月4日,阴历正月十三日寅时交节后,才以癸酉年正月计算。又如:1993年农历六月二十日戌时立秋,因此,在农历六月二十一日就应算作七月,而不应以六月计算,日子仍按二十一日计数。晚上十二点之前以当日讦,过了十二点以第二日讦。这里的观念应明确:绝不是正月初一为新纪年的开始,每个月的初一也不一定是当月的开始日,一定要看是否交了节令。同理,闰月也应按节令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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