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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钱穆与中国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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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钱大昕考校两《唐书》的成就

时间:2009-8-8 16:53:52  来源:不详

  摘 要:钱大昕是中国18世纪最有成就的史学大家,所撰《廿二史考异》代表了当时考证史学的最高成就,而考校两《唐书》是其最主要的内容之一。钱大昕不仅对两《唐书》作了精详的校勘,指出文字的脱、衍、倒、重并纠谬正讹,还对两书在编纂中出现的体例不一、繁简失当、彼此重复等弊病一一论述,同时就两书所及官制及氏族问题深入研究,探幽发微并进行概括总结,全面反映了钱大昕考校两《唐书》的成就。

  关键词:钱大昕;《廿二史考异》;两《唐书》;校勘

  Abstract:Qian Daxin,the most accomplished historian in China in the 18th century,contributed his Investigative Criticisms of the 22 Histories,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of which was his investigation of the Two Books of the Tang Dynasty.Qian made meticulous collation of the Two Books of the Tang Dynasty,pointing out the wandering,overextension,reversion and repetition in the text and corrected them one by one.He also enumerated the many weaknesses in the books,such as the confused stylistic rules,imbalance in elaboration and economy,mutual repetition.Above all,he made profound study and inclusive summary of the system of officialdom and clans.All this showed Qian's wholesome achievements in his investigation of the Two Books of the Tang Dynasty.

  Key Words:Qian Daxin;The Investigative Criticisms of the 22 Histories;The Two Books of the Tang Dynasty;collation
  
  钱大昕是中国18世纪最有成就的史学大家,在治经蔚为风气的乾嘉时期,他主张经史并重,由经入史,在史学研究领域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廿二史考异》是钱大昕毕其一生之精力,对除《明史》和《旧五代史》之外的二十二部正史反复研读,精校细审,不断完善而撰成的史学名著。19世纪以来,钱大昕其人其书即备受瞩目,梁启超将《廿二史考异》与王鸣盛的《十七史商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并列为清儒通释诸史的三大名著,称其“凡所校考,令人涣然冰释”。[1]25920世纪以来,有关钱大昕及其史学成就的研究不断深入,成果繁多,但大多是对钱大昕的史学思想和历史考证方法的探讨,除施丁《读钱大昕的<廿二史考异>》及周振鹤的《点石成金、披沙沥金与脸上贴金》外,鲜及对最能代表钱大昕的史学思想及体现其历史考证方法的《廿二史考异》的研究。笔者以为,要深入研究钱大昕的史学思想,了解钱大昕的史学成就,从《廿二史考异》入手不失为一个有效途径,因此不揣谫陋,试图通过对《廿二史考异》两《唐书》部分考证成果的梳理、类比,总结其成就并借以解读钱大昕的史学思想及历史考证方法。
  在100卷的《廿二史考异》中,考证两《唐书》的成果共20卷,占全书的1/5,其中《新唐书》16卷,《旧唐书》4卷,可见钱氏用力之所在。钱大昕在考证两《唐书》时,首先对新、旧《唐书》的篇目进行了比勘,对于《新书》的增补删减以及人物传记的分合、人名之异同,依《新书》目录逐卷罗列说明。比勘之后,钱大昕分别就两《唐书》原有顺序依次考订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两《唐书》的校勘、编纂得失以及有关问题的探幽发微三个方面。
  
  一、对两《唐书》的校勘
  
  钱大昕生活在考证学极为发达的乾嘉时期,受当时学术环境的影响和熏陶,他治学始终以“实事求是”、“无征不信”为宗旨,认为研究历史,所据史料必须坚实可信,因此其所著《廿二史考异》以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缜密完善的考证方法,“正传闻之误,订字句之舛”,对廿二史进行全面考订。经过钱大昕的考证,史书中的许多讹误得以纠正,许多疑问涣然冰释,正如王引之所言,“是书出而二千余年之史可读也”。[2]卷4《詹事府少詹事钱先生神道碑铭》钱大昕的校勘,主要是对史书正文及注文中出现的脱、衍、讹、误、省、重、倒等问题逐条考证并加以改订、增补或删除。同时,广征博引,类比举证,对史书中出现的讹误进行纠正。在考证两《唐书》的过程中,钱大昕也同样做了大量的校勘考订工作。
  1.文字的脱、衍、倒、重
  与其他文献一样,两《唐书》在刊刻及传钞的过程中,难免出现文字的脱、衍、倒、重及鲁鱼豕亥等现象,钱大昕依两书原文之次序,一一予以指摘考校。
  脱文如《新唐书·百官志》载龙朔二年,改礼部曰司礼,祠部曰司,膳部曰司膳。钱大昕认为“此下脱‘主客曰司藩’五字”。[3]上册卷44,690又《新唐书·温彦博传》载“突利可汗弟结社谋反”,钱大昕据《太宗纪》、《魏征传》、《突厥传》均作“结社率”,认为此脱“率”字。[3]上册卷52,764衍文如《新唐书·地理志》载灵州辖有朔方军经略军,钱大昕认为“当云朔方经略军,多一‘军’字”。[3]上册卷44,687又《旧唐书·顺宗纪》载贞元二十一年,以吏部郎中韦执宜为尚书右丞相、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钱大昕认为,“此时无左右丞相之官,‘相’字衍。”[3]下册卷57,833倒文如《新唐书·刑法志》所载以开元命名的开元三年卢怀慎之《开元格》,二十五年李林甫之《新格》及次年宋之《后格》次序颠倒。钱大昕据《新唐书·艺文志》所载,知宋《开元后格》成书于开元七年,李林甫等删定《开元新格》在开元二十五年,故“宋著《后格》在林甫之前矣”。“又据《宋传》,以开元二十五年卒,即林甫进《新格》之岁也,安得于明年更预撰述乎?此叙述颠倒之甚者”。[3]上册卷45,699重文如《新唐书·艺文志》经部小学类重复著录蔡邕《今字石经论语》,“一类之中,前后重见”。又史部正史类著录李喜《汉书辨惑》30卷,“《旧志》作‘李善’。‘善’与‘喜’字形相涉,下文又有李善《汉书辨惑》20卷,恐即一书而重出也”。[3]上册卷45,700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2.纠谬正讹
  钱大昕对两《唐书》记载之讹误处纠正甚多,对于常识性的错误径直指谬正误而不作繁琐的考证,如《新唐书·李泌传》引夏桀语“我生不有命自天”,此语原出《尚书·西伯戡黎》,史家因一时疏忽而致误,钱大昕不引经据典,仅用“此纣语,非桀语”6字指谬正误,可谓惜墨如金。[3]上册卷54,786更明显的错误如《新书·礼乐志》载开元十年,“诏宣皇帝复礻付于正室,谥为献祖,并谥光皇帝为懿祖”,钱大昕通过本纪的记载认为此事在开元十一年,《礼乐志》记载有误,同时还指出:“献、懿者,二祖之庙号,《志》称谥,亦误。”[3]上册卷43,679
  此外,钱大昕对两《唐书》的纠谬更多的是通过两书的互证或广征博引其他文献而进行的。如关于武则天之父武士追谥为“忠孝”的时间,《新唐书·武后纪》言在光宅元年十月,钱大昕认为,《后妃传》载追赠五代及谥,“独不及‘忠孝’之谥”,而其上文又有“后见宗庙,再赠士至司徒、爵周国公,谥忠孝”之文,因此,“士之谥忠孝,乃在高宗朝,不在武后临朝时也”。[3]上册卷42,669又如关于唐末宰相崔昭纬在位时间,《新唐书·奸臣传》言其“居位凡八年”,钱大昕据《宰相表》及《本纪》的记载,认为昭纬以大顺二年辛亥正月拜相,至乾宁二年乙卯八月罢为右仆射,“居位实不满五年”。[3]下册卷56,818-819
  值得一提的是,钱大昕在考证中能充分利用避讳学、金石学、音韵训诂学等知识校读史籍,考证史事,为两《唐书》纠谬正讹。如《旧唐书·经籍志》著录有《崇安记》2卷、《晋崇宁起居注》10卷,钱大昕认为,《崇安记》当为《隆安记》,“隆安”是晋安帝年号,开元年间毋撰录《古今书录》时(《旧唐书·经籍志》系节取《古今书录》而成),避明皇讳,改“隆”为“崇”。又晋无“崇宁”年号,“崇”当为“隆”,“宁”乃“安”之讹,因“隆安纪元在宁康、太元之后,元兴、义熙之前。此下又有《晋崇安元兴大享副诏》8卷,可证崇宁为崇安之讹”。[3]下册卷58,850《新书·段志玄传》言段志玄谥“壮肃”,钱大昕据《旧唐书》本传、《唐会要》及《段志玄神道碑》均作“忠壮”,独《新唐书》本传作“壮肃”,认为此乃“字之讹也”,当以“忠壮”为是。[3]上册卷52,763又《旧唐书·张说传》记载有左司郎中阳伯诚,钱大昕据《王传》有“户部郎中杨伯诚”,《礼仪志》有户部郎中杨伯成,推断其“盖即一人而字各异”。又据藏于西安府学的《大智禅师碑阴记》有“河南少尹阳伯成撰”字样,得出“当据碑为正”的论断。[3]下册卷59,858
  
  二、对两《唐书》编纂得失的认识
  
  长期的史学研究,加之钱大昕充任翰林院编修参与官方修史活动的经历,使其对中国古代官修史书的体制及弊病有了深刻的认识,对史书的编纂有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和思想,这种思想虽然没有形成专著进而系统化、理论化,但却分散而具体地体现在《廿二史考异》当中,通过对钱大昕考订历代正史成果的整理分析,不难窥见其崖略。钱大昕在考订历代正史的过程中,不时针对史籍中出现的种种弊病阐发自己的认识和思想,这些见解在对两《唐书》的考订中也时有体现。两《唐书》虽均为官修史书,但其成书年代、撰修者各不相同,钱大昕分别就两书编纂中出现的体例不一、繁简失当、彼此重复等问题一一进行详密考证,表达了他的史书编纂思想。
  1.体例不一
  钱大昕特别重视史书的编纂体例,强调编纂史书要做到体例前后统一,首尾一致,简明得当。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钱大昕对两《唐书》在编纂中出现的体例混乱,前后矛盾等问题一一指出。如《旧唐书》诸帝本纪于帝王名称或名或讳,体例不一。“太宗、高宗、中宗篇中直书高、中、睿三宗之名,高祖篇中,但书太宗而不名;此纪(睿宗纪)于明皇名称讳,于例初未画一”。[3]下册卷57,830又《旧唐书》各本纪于宰相死后或书薨,或书卒,体例不一。武后及其以前各帝本纪惟二品以上官员书“薨”,即使贵为宰相,不及二品,依例只能书“卒”而不得书“薨”。玄宗之后各帝本纪则或书薨或书卒,“殊无一定之例矣”。之后凡节度使带宰相衔者,除李光弼、郭子仪、李晟、马燧“以元勋书‘薨’”外,其余皆书“卒”,但《德宗纪》于成德军节度使、检校太尉中书令王武俊,《宪宗纪》于剑南西川节度使、检校太尉中书令韦皋二人独书“薨”,“此亦义例之未当也”。穆宗以后,无论宰相、三公、三师或使相皆书“卒”,无有书“薨”者,“又与前数朝之例互异”。《新唐书》本纪“惟宰相终于位者书‘薨’,而余官皆不书”,钱大昕认为与《旧唐书》相比则“简而当矣”。[3]下册卷57,828-829又如《旧唐书》各列传多不书散官,惟独《韦见素传》、《归崇敬传》、《令狐楚传》、《牛僧孺传》、《李珏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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