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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身许双峰寺,门求七祖禅新考---兼论唐代禅宗七祖之争

时间:2009-8-8 16:54:33  来源:不详
关系,并非确定某人为某祖。但唐代以后禅宗、天台等佛教宗派,把来自印度佛教的法统观念与中国传统的祖宗崇拜观念结合起来,形成所谓"祖统"。表面上看,"祖统"似乎也是师承关系,但实质上,它更强调"以弟子嗣师由子,其事死送葬,礼如父母",也就是说,出家人俨然在寺院中建立了一个大家族,其关系与其说是师徒,不如说是父子。这是禅宗受中华文化影响的最重要表现之一。白居易(772-846)所作《西京兴善寺传法堂碑铭(并序)》(16)中的一段记述就鲜明地表露出佛门中的宗法观念:
  有问师之传授,曰:释迦如来欲涅磐时,以正法密印付摩诃迦叶,传至马鸣,又十二叶传至师子比丘及,二十四叶传至佛驮先那,先那传圆觉达摩,达摩传大宏可,可传镜智璨,璨传大医信,信传圆满忍,忍传大鉴能,是为六祖。能传南岳让,让传洪州道一,一谥曰大寂,寂即师之师。贯而次之,其传授可知矣。有问师之道属,曰:由四祖以降,虽嗣正法有冢嫡,而支派者犹大宗小宗焉。以世族譬之,即师与西堂藏、甘泉贤、勒潭海、百岩晖俱父事大寂,若兄弟然,章敬澄若从父兄弟,径山钦若从祖兄弟,鹤林素、华严寂若伯叔然,当山忠、东京会若伯叔祖,嵩山秀、牛头融若曾祖伯叔,推而序之,其道属可知矣。
  此节文字极富"玄机",可"参"之处甚多。首先,它表明在白居易那个时代,禅宗的"祖统"观念已经相当牢固。印度的传承本来出于后来的"追认",是把"法统"视为"祖统",并没有什么根据,因此无论是二十四祖,还是二十五祖、二十八祖等,彼此谁也说服不了谁,只能同时并存。值得注意的是"能传南岳让"一语,虽没有明确指认怀让为七祖,但此文以怀让一系为六祖嫡传的意思是相当明确的。下面说的"支派者犹大宗小宗焉"更一语透露了禅宗祖统与中国传统宗法制度的关系。事实上,白居易这里并非只是"以世族譬之",而是深刻道出禅宗门派之分的真实内涵。
  中国宗法制度中有所谓"五宗",是指为始祖后者为大宗,为高祖、曾祖、祖、父后者为小宗,大宗一、小宗四,合称为五宗,其说见于《白虎通义》卷八"宗族"。《礼记》卷三二"丧服小记"第十五:"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五世而迁之宗,其继高祖者也。是故祖迁于上,宗易于下。尊祖故敬宗,敬宗所以尊祖、祢也。"唐孔颖达(574-648)《礼记正义》谓:"小宗有四,或继高祖,或继曾祖,或继祖,或继祢,皆至五世则迁。""'五世'者,谓上从高祖,下至玄孙之子。此玄孙之子,则合迁徙,不得与族人为宗。故云'有五世则迁之宗,其继高祖者'。此五世合迁之宗,是继高祖者之子,以其继高祖之身,未满五世,而犹为宗。其继高祖者之子,则已满五世,礼合迁徙。"(17)所谓"祢"指父庙,《春秋公羊传》卷一"惠公者何,隐之考也"句何休注:"生称父,死称考,入庙称祢。"
  要之,所谓别子为祖,继别为宗,是指在层级分封制下,长子承袭父亲之君位或侯位,未能继位的次子或称公子、庶子、支子,除留居父国担任某些要职者或未成年者外,其余将受封并世代食采于另地。在父系亲属集团的世系上,他们被其后裔尊奉为始迁于该地的始祖,因其有别于继承君位的长子,故称为别子。到别子的第二代,其位亦由长子继承,遂成继别者,尊奉为宗(18)。这是中国传统观念中"祖宗"两字的由来和本意。
  禅宗的传承显然采用了这一宗法制度。刘禹锡(772-842)《牛头山第一祖融大师新塔记》(19)谓:
  初,摩阿迦叶受佛心印,得其人而传之,至师子比丘,凡二十五叶而达摩得焉。东来中华,华人奉之为第一祖。又三传至双峰信公,双峰广其道而歧之:一为东山宗,能、秀、寂其后也;一为牛头宗,严、持、威、鹤林、径山其后也。分慈氏之一支,为如来之别子。
  这里指出:禅宗至四祖道信即出现支派,东山宗为其正宗嫡传,牛头宗则为别子。这样,道信的继承人弘忍为五祖,而道信的"别子"法融为牛头宗"初祖"。可见,禅宗宗派的分化完全是以宗法制度为依据的。禅宗祖统观念来自于中国传统宗法制度且何以只立七祖之原因,宗密(780-841)《中华传心地禅门师资承袭图》的一段话说得更加明确:"'既荷泽为第七祖,何不立第八乃至九十?后既不立,何妨据传衣为凭,但止第六?'答:'若据真谛,本绝名数,一犹不存,何言六七?今约俗谛,师资相传,顺世之法,有其所表。如国立七庙,七月而葬,丧服七代,福资七祖(道释皆同),经说七佛,持念遍数,坛场物色,作法方便,礼佛远佛,请僧之限,皆止于七;过则二七,乃至七七,不止于六,不至八九。'"(20)六祖慧能后形成的所谓"五家七宗"采用的也是这一祖统结构,它们如同一个祖先的各个支裔,并行发展,在后世又不断形成自身的统系。后来禅宗公认的"大宗"显然是南岳怀让、马祖道一、百丈怀海至临济义玄一系,其他四宗沩仰、云门、曹洞、法眼为"小宗",恰好是大宗一、小宗四,这应该不是巧合。下面试对禅宗祖统分化的过程作出一些推断:
  佛教僧团毕竟不同于真正的家族,谁为长子、谁为庶子,并非自然形成的,实际上是模糊不清的。在禅宗内部,要确定哪一宗为"大宗",哪一宗为"小宗",很可能出现争执。如果以谁先入师门为标准,那么固然可以减少争执,但禅宗为了传法的需要,又要求将"大法"传给最能领悟其宗旨的人,并非先入师门者就一定能得法。这样,兼有"传法"与"传祖"双重功能的"祖统"便出现危机。很清楚,四祖道信之下已分出"东山"、"牛头"两系;五祖弘忍下神秀与慧能的南北宗之分更十分突出,神会与普寂的"七祖"之争,其核心即在于此。
  禅宗确立"大宗"的标志是采取所谓"传衣"的方式。根据史料记载,弘忍确实将象征着禅门正统的法衣传予慧能,但是,弘忍是一位对这种传法方式之弊端有着深刻体会的人,因此,他在传衣给慧能时,特别叮嘱:"昔达磨初至,人未知信,故传衣以明得法,今信心已熟,衣乃争端,止于汝身,不复传也。"(21)这显然是一个托辞,其真实含义是要求慧能:自他之后改变禅宗一脉单传的局面。按照弘忍的设想,禅宗应至六祖而止,慧能之后不再有七祖,其各弟子平等传法。
  慧能确实遵守了弘忍的这一嘱托。专门记述临济宗传法统序的《古尊宿语录》卷一"大鉴下一世南岳怀让大慧禅师"谓:"(六)祖云:'先师有言:从吾向后,勿传此衣,但以法传。若传此衣,命如悬丝。惟示道化,听吾偈曰:心地含诸种,普雨悉皆萌。顿悟华情已,菩提果自成。'"(22)此当为慧能临终前之咐嘱,其说法对象为怀让,亦别有深意:尽管慧能没有传衣给怀让,但是在他心目中,真正能继承其法统的正是此人。《古尊宿语录》径以怀让为"大鉴下一世",而不称其为"七祖",可谓深知弘忍、慧能之用心。与此形成对比的是:《神会语录》第五十五条谓:"弟子僧法海问和尚曰:以后有相承者否,有此衣,何故不传?和尚谓曰:汝今莫问,以后难起极盛,我缘此袈裟,几失身命,汝欲得知时,我灭度后,四十年外,竖立宗者即是。……大师谓曰:法虽不在衣上,以表代代相承,以传衣为信,今佛法者,得有禀承,学道者,得知宗旨,不错不谬故,况释迦如来金兰袈裟,见在鸡足,由迦叶今见持著此袈装,专待弥勒出世,分付此衣,是以表释迦如来传衣为信。我六代祖师,亦复如是。" (23)《答崇远法师问》言:"秀禅师在日,指第六代传法袈裟在韶州,口不自称为第六代。今普寂禅师自称第七代,妄竖和尚为第六代,所以不许。"(24)斤斤辩于是否传衣,并且特别强调所谓"每代只传一人",表明了其对弘忍、慧能用心的茫然不解。
  然而,中唐时贾所作《扬州华林寺大悲禅师碑铭》一文(25)却有这样的记载:"自大迦叶亲承心印,二十九世传菩提达摩,始来中土,代袭为祖,派别为宗。故第六祖曹溪惠能,始与荆州神秀分南北之号。曹溪既没,其嗣法者神会、怀让又析为二宗。初师子比丘以遭罹大难,恐异端之学起,故传袈裟以为信,迨曹溪凡十世。而其间增上慢者,徇名迷实,至决性命以图之。故每授受之际,如避仇敌。及曹溪将老,神会曰:'衣所以传信也,信苟在法,衣何有焉?'他日请秘于师之塔庙,以熄心竞。传衣由是遂绝。"大悲禅师属于神会的法嗣,因此贾在此对神会大加颂扬,俨然是神会建议慧能不再传衣,与《神会语录》等的记述相比照,简直可以以其之矛攻其之盾了。荷泽一系这些彼此矛盾的记载,流露出明显的作伪痕迹。但即使是荷泽系,也承认"神会、怀让析为二宗",这是很值得注意的。
  大量史料表明,神秀与慧能彼此间是互相敬重的,他们并没有争夺六祖之位。更重要的是,按照宗法制度,祖位的称呼一定是其去世之后才有的,也就是说,"某祖"的称号皆是其后代追认的。无论是慧能还是神会,他们在世时当然不会自称"六祖",同样,"自称第七代"也是根本不可能之事。作为神秀的传法弟子,普寂推神秀为禅宗六祖是很可能的事,但没有任何史料证明他自己"自称第七代"。神会实际上是凭空树立了一个敌人,其真实用意是为了表明自己是慧能的唯一继承者。冉云华先生曾指出:"在盛唐时期,虽然对谁是禅宗六祖的问题,有过激烈的争论,而其实第七祖的荣号才是争论的真正和主要动机。"(26)这一论述是相当有见地的。
  四
  上面一大节"绕路说禅",实际上也是为了"绕路说诗"。不弄清唐代禅宗祖统的这些复杂现象和问题,也就难以理解杜甫"身许双峰寺,门求七祖禅"的含义。
  唐代中期,有三位诗人的三首诗都提到了禅宗"七祖",而三个"七祖"又分属于三个人,这是可以证明且相当有意思的事。第一首是刘长卿(709-786)《送勤照和尚往睢阳赴太守请》(27):"燃灯传七祖,杖锡为诸侯。来去云无意,东西水自流。青山春满目,白日夜随舟。知到梁园下,苍生赖此游。"该诗当作于天宝年间,睢阳太守为唐代名臣裴宽。据《新唐书》卷一三〇《裴宽传》,裴宽因得罪李林甫,天宝三年被贬为睢阳太守,天宝五年又贬为安陆别驾(28),同时,裴宽是普寂的在家弟子,普寂于开元二十七年圆寂时,裴宽执弟子礼(29)。这里,勤照和尚是赴睢阳太守请,似为普寂的弟子,诗中"七祖"无疑是指普寂,证以时地皆合。这说明,天宝三年到五年(744-746)间,普寂确已被其门人推为"七祖"。
  第二首即杜甫此诗,作于大历二年(767),七祖指怀让。
  第三首是刘禹锡《送宗密上人归南山草堂寺,因谒河南尹白侍郎》(30):"宿习修来得慧根,多闻第一却忘言。自从七祖传心印,不要三乘入便门。东泛沧江寻古迹,西归紫阁出尘喧。河南白尹大檀越,好把真经相对翻。"宗密推崇神会,自认为神会之法脉,因此这里说的"七祖"无疑指神会。该诗应作于贞元年间神会被朝廷敕定为"七祖"后。
  这些诗作表明了什么呢?参以本文第三部分的论述,笔者认为,这正是唐代中期后禅宗宗派分化过程中的一种特殊现象:在杜甫、刘长卿那个时代,禅宗"七祖"的地位并没有确定,不同的宗派都可以推出各自的"七祖"。这是慧能去世后,禅宗出现分化的表现。尽管怀让在世时不可能称祖,但杜甫作此诗时,怀让早已圆寂,其门人特别是怀让生前弘法地的门人,立怀让为七祖是很有可能的。这一点,似乎是临济宗内部的秘密,因此只有临济的嫡传者才得知,史料中唯有善昭的著作有所记载,便是不足为奇的了。这种状况持续到五代。《祖堂集》已经没有"中土七祖"之说,在卷二叙述六祖慧能之后,卷三插入牛头,显示出对牛头一系的重视。其对北宗的处理,同样采取这种"旁出一枝"的办法,谓:"五后忍大师下傍出一枝:神秀和尚、老安国师、道明和尚。神秀下普寂,普寂下懒瓒和尚。"接下来,分述六祖下法嗣,分别有:行思、荷泽、慧忠、玄觉、怀让等人,族兄之间,一视同仁,大宗小宗,秩序井然。"禅宗七祖"之说开始从禅史中消失。当然,从其排序,仍然可以看出其偏重青原一系的用心。
  北宋时释道原等编撰《景德传灯录》,站在南岳系角度重订禅史。慧能的大弟子基本按照入师门之先后排列,神会居末位。慧能门下只列南岳、青原两大法系。从卷六至卷一三叙南岳怀让一支法嗣世系,始于怀让门下第一世马祖道一;从卷一四至卷二六叙青原行思一支法嗣世系,始于行思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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