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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乐府歌诗演唱与语言形式之关系

时间:2009-8-8 16:55:24  来源:不详
出东门,不愿归;来入门,怅欲悲。盎中无斗储,还视桁上无县衣。 一解

拔剑出门去,儿女牵衣啼。它家但愿富贵,贱妾与君共哺糜。 二解

共哺糜,上用仓浪天故,下为黄口小儿。今时清廉,难犯教言,君复自爱莫为非! 三解

今时清廉,难犯教言,君复自爱莫为非!行,吾去为迟,平慎行,望吾归。 四解⑩

同《陌上桑》一样,用叙事诗的标准衡量,这首诗也是不完整、或者说不典型的。因为诗中既没有对主人公身份地位等方面的详细交待,也没有非常曲折的情节;既没有开端、发展、高潮、结局等完整的故事形态,也没有必要的人物事件描写。但是全诗却突显了歌诗表演的特征,它把所有不必要的语言交待都予以省略,让出场人物通过他们的角色扮演完成这些介绍性的功能;同时也把故事的叙事性语言尽量省略,让位于出场人物的行动表演。最后,全诗几乎只剩下了人物的对话语言,用它来提示每一解的中心内容,来作为整个故事表演的注解。可以这样说,如果在这种简练的人物语言背后不依托着一个表演舞台的话,或者说如果在读者的阅读背后没有一个歌诗表演作为背景的话,这首诗无论如何也难以称得上是一首好诗。但作者的高明处恰恰就在这里,他充分地把握了表演艺术的特点,把语言作为整个歌诗表演过程的一部分,用最精炼的语言,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它在歌诗表演艺术中的功能。全诗分为四解,也就是四段歌唱,我们可以想象,在第一解中,首先应该是男主人公出场,他大概是刚从东门外回来,因为家里太穷,他甚至不愿回家。回家之后,他马上就感到了巨大的压力,因为无衣无米,孩子在哭泣,妻子在叹息。诗的语言正是对这种情景的提示。一写男主人公心情的悲苦,二写家中贫寒的景象。接着转入第二解,写男主人公难以忍受这种精神上的巨大压迫,为了养家糊口,他明知犯法也要去铤而走险。但是孩子们并不愿意让他出去做那样的事情,牵住他的衣襟哭啼,妻子也极力相劝。这一解的诗句,同样是对这一解歌诗表演内容的简练而集中的概括。第三解和第四解似乎是一段男女之间的对唱表演,其中第三解的中心人物是妻子,虽然诗中只有简单的五句话,但是却写出了她如何对丈夫苦苦相劝的全过程,感情真挚。第四解的中心人物是男主人公,他也懂得妻子所说的道理,但是面对家中的困难,他明知出外犯法也不得不去,无奈中只好劝她等待自己平安回来。诗句同样是对歌诗表演内容的说明与诠释。由此看来,我们说它是一首叙事诗,还不如说它是汉乐府大曲《东门行》的歌词唱本更为合适。它那简练的语言和生动的对话说明,汉乐府歌诗语言艺术的成功,客观上受歌诗音乐演唱的影响有多么巨大! 由此我们也许能够找到破解汉乐府叙事歌诗语言艺术生成的奥秘。在当代的一些文学史著作中,往往把汉乐府的这类诗篇视为最有成就的部分,并且常都把它们称之为叙事诗。而我们的分析则说明,如果从叙事诗的角度分析,这些诗篇是不完善的,它并不属于严格的叙事诗,我们也不能从叙事诗的角度给它一个历史的定位,它们最终也没有形成一个中国叙事诗传统。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把这类诗篇称之表演唱,是介于短篇叙事诗和折子戏脚本之类的歌唱文学,是一种特殊的歌诗体裁。在那种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它综合了音乐、诗歌、戏剧等艺术形式,成为有着独特韵味的一代文学艺术形式。

三 歌唱艺术的程式化与汉乐府歌诗的语言技巧

我们说汉乐府歌诗是诉诸表演的,由此,必然会带来艺术表现的程式化。程式化是艺术趋于成熟的重要标志,无论是哪一艺术门类,在长久的实践中,必然要形成一定的规则,讲究一定的规范。这规范和规则从一定程度上讲就是程式。在中国歌诗艺术史上,汉乐府是第一次形成规范的时期。它有几个相对独立的表演体系,所谓相和三调、大曲等。每种调式所用的乐器有固定的要求;其中大曲在乐曲中还要再加上“艳”、“趋”,“乱”等名目。

程式化对汉乐府歌诗语言艺术有重要影响。为了说明这一问题,我们先把前人关于相和诸调演唱方式的一些记载录在下面:

清调有六曲。……其器有笙、笛(下声弄、高弄、游弄)、篪、节、琴、瑟、筝、琵琶八种。歌弦四弦。张永《录》曰:“未歌之前,有五部弦,又在弄后。”

瑟调曲……其器有笙、笛、节、琴、瑟、筝、琵琶七种,歌弦六部。张永《录》云:“未歌之前有七部弦,又在弄后。”

楚调曲……其器有笙、笛弄、节、琴、筝、琵琶、瑟七种。张永《录》云:“未歌之前,有一部弦,又在弄后。”

大曲十五曲,……《古今乐录》曰:“凡诸大曲竟,黄老弹独出舞,无辞。” 11 从这些记载看,这种体系的程式化给汉乐府歌诗造成的影响主要在音乐表演方面。因为它规定了每种曲调所使用的乐器至少有七种以上,整个曲调至少要有“弄”(下声弄、高弄、游弄)、“歌弦”、“弦”、“歌”、“送歌弦”等几部分组成。而且还规定了一首歌曲音乐的演奏顺序:开场之前,先是弄,它以笛为主,有下声弄、高弄、游弄(可能是音高和演奏方法不同的三种笛子,简称高下游弄)之分。接下来是丝竹乐器合奏的弦,有一种、四种、五种、六种、七种之分。再接下来则开始有乐人上场歌唱,他执节而歌,同时也有弦乐伴奏,此称之为“歌弦”,以区别于单纯的“弦”。最后则是音乐的结尾,又称之为“送歌弦”,又是一段丝竹乐器合奏,全部一曲演奏完毕。若大曲,还要比这更复杂些,如前面加上艳、趋,后面加上乱,以至最后的“黄老弹独出舞”。

但是这种演唱程式对汉乐府歌诗的语言部分的影响也不可低估。首先,因为这些歌诗是诉诸配乐表演的,所以它在歌词的长度以及体裁方面就要受到限制。从长度上讲,这种艺术形式不适合表演很长的故事,也不适合于长篇的抒情 12 。所以我们看到,在汉乐府相和歌诗中,虽然有叙事性的作品,但是却没有很长的作品,《陌上桑》已算其中的长篇。虽然也有很多抒情诗,但是最长的也不过是《满歌行》而已。其次,由于在汉乐府歌诗中,音乐的表演在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而且这种音乐形式比较复杂,一部分一部分不重复地表演下去,最后形成一个完整的乐章。所以,与之相对应,汉乐府歌诗虽然有“解”把一首诗分成相应的几个段落情况,但是却不采用《诗经》那种重章叠唱的形式,不是一种格式的简单重复,而有一个递进展开的过程。这使得它在章法上同《诗经》形成了根本的区别。正是从这一点讲,我们说“解”有戏剧术语的意义。同时我们注意到,由于这种程式化还处于初步形成阶段,所以,汉乐府歌诗并没有形成严格的语言模式,相反却表现出人类早期以口头传唱为特征的口传文艺的一些特征。为说明这一问题,让我们先以沈约《宋书·乐志》卷三所录汉代歌诗为例,先看其歌名与调名的相互关系:

从上面所录歌诗可以看出,汉乐府基本上属于一歌一调。其中《白鹄》与《何尝》同属于《艳歌何尝行》是个例外,但沈约又指出:《白鹄》“一曰《飞鹄行》”,而《白头吟》的曲调名失传,沈约只说它“与《棹歌》同调”。同时,这些歌曲名大多数都与曲调名相同,只有《上谒》、《来日》、《默默》、《为乐》、《洛阳行》(《洛阳令》)五篇歌名与调名不相同。可能这五篇的原初歌辞失传,或者是因为没有现存五篇歌辞的影响大,所以没有留下来。这说明,现存汉乐府各调大都是初创的曲调。从一般的情理来讲,汉乐府的歌辞与音乐应该有一定的相互制约关系。但是,因为处于初创阶段,无论是歌辞还是曲调的程式化都没有完全形成,因此汉乐府的歌诗语言写作又是相对自由的。同时,从现有的文献材料来看,汉代人还没有很好地掌握中国语言文字的声调问题,也没有形成平仄对仗等诗的格律,所以,汉乐府歌诗的语言程式化并不表现在诗句的严格对应上,却仍会不时地显现出口传诗学的残余特征,即诗篇间的随意组合与套语的使用。余冠英先生对于这一问题早就有所认识,他在《乐府歌辞的拼凑和分割》一文中把这一现象归为八类:(一)本为两辞合成一章,(二)拼合两篇联以短章,(三)一篇之中插入它篇,(四)分割甲辞散入乙辞,(五)节取他篇加入本篇,(六)联合数篇各有删节,(七)以甲辞尾声为乙辞起兴,(八)套语。最后他得出结论说:“从上举各例来看,可以知道,古乐府歌辞,许多是经过割截拼凑的,方式并无一定,完全为合乐的方便。所谓乐府重声不重辞,可知并非妄说。评点家认为‘章法奇绝'的诗往往就是这类七拼八凑的诗。” 13 余冠英先生能够敏锐地发现汉乐府诗中这种“拼凑和分割”的现象,并以此进一步证实“乐府重声不重辞”的观点,我认为是非常正确的。不过由此而认为汉乐府中那些“‘章法奇绝'的诗往往就是这类七拼八凑的诗”,却不太合适。因为汉乐府歌辞中虽不乏这种“拼凑和分割”的现象,但是具体到每一首诗,拼凑都是有限度的,都没有达到“七拼八凑”的程度。这其中存在着两首合为一首,或者一篇之中插入它篇的现象,也可能与后代记载的窜夺讹误等有关。如《长歌行》中的“仙人骑白鹿”与“岧山上亭”实为两篇而合在一起,是前人早已指出的事实。其它如《陇西行》与《步出夏门行》(古辞)之间也可能是后世传写中出现的窜乱。因为其间的文字差别较大,汉人乐府歌诗的演唱虽然以声为主,也断不至于使歌辞到了这般前后不相属的程度。本人以为,汉乐府歌诗中之所以不乏一些相同或相近的诗句,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演唱中会常用一些套语或祝颂语,如《相逢行》在诗的结尾处曰:“丈夫且安座,调丝方未央”,《长安有狭斜行》:“丈夫且徐徐,调丝讵未央”,《艳歌何尝行·飞来双白鹄》:“今日乐相乐,延年万岁期”,《白头吟》:“今日相对乐,延年万岁期”,《古歌·上金殿》:“今日乐相乐,延年寿千霜”,《古诗·四坐且莫喧》在开头也说:“四坐且莫喧,愿听歌一言”。其二是一些“使人美听的歌辞反复演唱,辗转相传,中间经过比较,遴选,集中,加工,最后成为一种典型形式” 14 。如“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鸳鸯七十二,罗列自成行”,“天上何所有,历历种白榆”,以至于古诗中“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等等皆是。

由于汉乐府这种程式化是在形成的过程中,对音乐表演方式的重视胜过了对语言的重视,所以才会出现乐调的相对固定而歌辞中时见套语、重复等现象。王靖献指出:“历史上曾经有过这样一个时期,无论在中国或在欧洲,作诗是歌唱与随口而歌,仅只是熟练地运用职业性贮存的套语。评价一 首诗的标准并不是‘独创性'而是‘联想的全体性'。” 15 所不同的是,汉乐府中的说唱套语与《诗经》不同,主要不是体现在与主题相关的套语方面,而是体现在纯粹的说唱技巧的套语方面。

这种套语的使用在后世看来也许是个缺点,但是在当时却有重要的积极意义。这应该是汉代说唱文学与先秦说唱文学相比的一个进步,尤其是在音乐发展方面的一个进步。歌舞艺人们只要对乐调熟悉,就可以按照固定的乐调即兴演唱,并随口加入一些套语,使所表演的诗歌符合乐调。这显然大大地加强了汉乐府歌诗的创造活力。

说到这里,我们顺便讨论汉乐府中一个名词“艳”的问题,这对我们认识汉乐府的歌诗创作有一定帮助。按郭茂倩《乐府诗集》卷二十六所言,“艳”本是在大曲演唱之前的一段序曲,按杨荫浏先生所言,“艳往往是抒情比较宛转”的前奏 16 ,但是在现存汉乐府中,却有《艳歌何尝行》、《艳歌罗敷行》、《艳歌行》、《艳歌》、《古艳歌》等名称的歌诗,特别是《古艳歌》,在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中《汉诗》卷十列有七段逸文。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齐天举认为,这是因为“艳歌的作用,是放在正歌之前,以组织听众情绪。艳歌在演奏过程中歌辞不断增加,结构逐渐扩展,完善,最后脱离正歌,由附庸蔚为大国,于是游离正歌而单行” 17 。我以为,齐天举所说有一定的道理。不仅如此,齐天举还进一步以《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为例,说明汉代的歌唱艺人如何利用一些习用的套语来组织新歌的事实。按《古艳歌》云:“孔雀东飞,苦寒无衣,为君作妻,心中恻悲。夜夜织作,不得下机。三日载匹,尚言吾迟。”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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