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乱.余虽老耄,无职位,不能击贼,心切愤之。”且为文以舒愤懑。生徒、家人有劝避贼,辄嗔目不应。及贼至,衣冠端坐,贼以为痴且老,亦无相害意。生乃据(应为“踞”)坐,手指贼嫚骂曰:“如此清平世界,尔敢作贼,天地必不汝容!”贼怒其言,夫妇同时皆被杀。时年八十有二,孺人亦年八十有余。
此外,该县志还载有杨廷栋、刘金堂、赵席珍、泠树、曹汝参、曹国瑚、何玉书、曹国珠、魏金玉等人抵抗白莲教起义军的事件。
结合有关资料,我们可以看出义军于清嘉庆元年(1796)在川东达州起事,向西发展,嘉庆三年(1798)经蓬州、嘉庆五年(1800)至梓潼这一清晰的作战线路。
二、白莲教起义后至李、蓝起义前部分农民暴动时期
这一时期,主要是巴蜀部分地区农民暴动,规模较小,很快就被当地官员镇压下去。牛树梅(甘肃平襄人,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进士,次年任隆昌知县。道光二十五年(1845)士民为其建德政坊.)德政坊铭文在谈到牛的政绩时称:
以是邑先患萑苻警,大姓俱迁聚城中。树公下车未匝月,匪踪敛迹,人归乡里,安堵无虞,盖公之威……
又:
民安盗靖,政理讼平;恺悌君子,福禄允申。
“萑苻”本为泽名,因盗贼常出没此处,故可代称“盗贼”或“草寇”。这些针对抢劫“大姓”即世家、大族的所谓的“萑苻”,应指暴动的农民。
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在隆昌知县任上的还有刘光第(此人非富顺县参与戊戌变法[注: 戊戌变法又名百日维新,是清朝光绪二十四年间(1898年6月11日—9月21日)的一项政治改革运动。这次变法主张由光绪皇帝亲自领导,进行政治体制的变革,希望中国走上君主立宪的现代化道路。]的刘光第),他与牛树梅孰先孰后,我们还不得而知。比起牛树梅来,刘光第在隆昌任知县的时间要长得多。从道光十四年(1834)至二十五年(1845),他先后四次任隆昌知县,道光二十九年(1849)卸任。道光二十六年(1846)隆昌县绅耆士民为其建德政坊,其铭文称:
前岁甲辰,邻境盗贼充斥,潜入邑之南部,侯轻骑往捕,盗以枪炮拒之不得,遂大溃,四境为之肃然。嗣是招集民壮,于农隙讲武,为防卫计,盗不敢犯。
阖邑绅耆士民全建
道光丙午年孟夏月望五日谷旦
又:
鸱枭驱暴客风清百里花疆。
此坊铭文称“萑苻”为“盗贼”,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盗贼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盗贼,其“充斥邻境”,而且知县亲自带着“轻骑往捕”,而盗贼竟以“枪炮拒之”,就绝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匪徒,应是暴动的农民,于是刘知县才“为防卫计”,“招集民壮,于农隙讲武”。
一年内两任知县均在除“盗”剪“萑”,这事实充分说明,镇压农民暴动是统治者[注: 统治者 tong zhi zhe 〖the ruler〗 所谓统治者,是一个独立主权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他统治的领域具备一个国家的性质,他在同时和后世均被广泛认可。]当年为政的一件大事,“未匝月”而“匪踪敛迹”,显然有些夸大。刘光第使暴动的农民“大溃,四境为之肃然……不敢犯”。我们认为这些文字也许出于歌功颂德的目的。道光二十一年(1841)至道光二十九年(1849)长达九年,而朝廷在道光二十四年(1844)让牛树梅短暂地任一段时间知县,也许与当地的农民暴动有关,由于资料的缺乏,个中缘由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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