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非常感谢光明日报邀请我作演讲。
今天的话题前两天在国家图书馆也讲过。但不是一种重复,而是表明它十分重要。这是在我国首次文化遗产日里必须面对的话题,也是关切当代中国社会不能绕开的带着压力的话题。我先从设立遗产日的背景说起。
人类的遗产观是怎样形成的
遗产是个古老的词汇。它的原始概念是先辈留下的财产。在这种传统的遗产观中,遗产只是一种私有的物质财富。
进入19世纪中期以来,遗产的内涵悄悄地发生了变化。
开始有人把祖先留下的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公共财物视作遗产。这是另一层意义上的遗产,就是文化遗产。它是一种公共的、精神性质的财富,需要人们共同热爱,世代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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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遗产标志
这种崭新的遗产观的产生,缘于整个人类文明的转型。
人类的文明由远古到今天,一共经过两次“转型”。一次是由渔猎文明转为农耕文明。在中国,差不多是在七千年前的河姆渡文化时期。在那时人类不可能懂得遗产的保护,所以渔猎文明荡然无存。再一次就是近一个世纪——农耕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的转化。在文明转型期间,新旧事物的更迭非常无情。而且人们不是很快就能看到正在逝去的事物内在的文化价值与精神价值。遗产的消亡正是在这种“物换星移”的时候。因此说,谁提早认识到遗产的价值,谁就能将珍贵的遗产留住。迷人而沉甸甸的巴黎和罗马就是靠着一种前瞻性的眼光才得以保存下来的。
最先和最鲜明地表达出这种新的遗产观的是法国作家雨果。他在那篇著名的《向文物的破坏者宣战》中,用激愤的语言斥责当时大肆破坏法国城市历史的人,昂首挺胸地捍卫着法兰西的历史文明。文中有这样一段话——他说要“为名胜古迹制定一项法律。为艺术立法,为法兰西的民族性立法,为怀念立法,为大教堂立法,为人类智慧最伟大的作品立法,为我们父辈集体的成果立法,为被毁坏后无法弥补的事物立法,为一个国家前途之外最神圣的东西立法……”
这段话写于1832年。法国正处于工业化发端之际。他的文化敏感和文化责任,令我们惊讶,也令我们钦佩和感动;这篇在人类文明进程中具有先觉性和超前性的文章,竟然把新的遗产观说得如此明明白白。
历史地看,新的遗产观最初总是被一些有识之士顽强地表达着。由于这些人不屈不挠的努力,逐渐得到广泛的认同,然后形成了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法国的第一部《历史建筑法案》就是作家梅里美努力促成的。到了20世纪初,英国、意大利、法国、日本、韩国等国陆续有了一些范畴不同的遗产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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