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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延中 :社会史研究中三个可能被“误读”的等号

时间:2009-9-8 17:40:42  来源:不详
得确立的情况下,在如何调查和怎样分析的方法上也还存在很大的弹性空间。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政治学教授Edward Friedman先生为了完成其研究项目,以近70岁的年龄,连续7年往来于美国中部与河北农村之间。现任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教授、兼福特基金会驻北京办事处官员的Sarah Cook(沙琳)博士,曾为弄清中国北方农民的经济逻辑,在山东沂蒙地区“坑蹲”,一呆就是4年。当他/她们分别无意中对笔者谈及此事时,作为一名讲授中国政治思想的中国教师,我真是感慨万千,自愧轻薄。道德自省当然替代不了学术理路,从国外学者严谨的学术行为中,我们看到的是这种连续性跟踪调查的方法,实际上已把历史思维的时间向度融会于社会学和政治学的空间框架之中了,它要反映的是行为的整体逻辑及其可能变迁的信息。显然,蜻蜓点水和走马观花式的“田野调查”,则达不到这样的目的。

  另外,“田野调查”方法也并非从事社会史研究的唯一方法。从历史学角度讲,甚至可以说不是最重要的方法。孔飞力教授的《叫魂》并没有直接的田野调查资料,但仅凭第一手的历史档案,也可以做出有关“政治谣言”传播机制和制度意义这样一流的社会史作品。美国学者本尼迪克特从未去过日本,但她通过档案资料的详细梳理,加之自己对文化理论的透彻理解,所写出的名著《菊花与刀》,则被日本学术界公认为深刻体现“大和精神”的经典力作,被誉为“比日本人还日本人的美国人”。再有,由刘北成教授主持翻译的当代西方社会史系列著作的作者们,大部分都使用历史学的基本方法—文献史料的分析,而成就其事业的。

  依笔者陋见,研究工作最重要的前提,首先是明晰自己究竟想干什么(目的)和为什么要干这个(理由),在哪些基本问题上自己仍处于无意识状态,又如何去加以弥补;然后才是根据这个目标去选择相应的研究方法和手段。方法再好,如不适合特定的研究对象,那么应用的结果只能是事倍功半。研究实践表明,人们对基本问题愈是模糊不清,就愈可能产生对新方法的依赖,实际上是试图用后者的优势弥补前者的不足。但当某种新方法并不完全适合自己的研究对象时,就削足适履,阉割资料,以便在论述形式上构成一致性。如上所述,这种本末倒置,缘木求鱼的恶性循环,表面上是一种“方法万能论”的迷信,其根源则在于“基本问题”的遗忘与缺失。值得研究者讨论和三思。

  三、社会史学不等于乡野杂谈

  研究工作之所以有意义,是因为它预设和蕴含着某个主题,是期望通过对于这一主题的清理,阐述若干有待认识或重新认识的重要问题。在这个角度上说,社会史学绝不能等同于搜寻奇闻和聚集轶事。

  记得上本科时,饱经沧桑的全慰天先生在课堂上举例,说有个历史系本科生的毕业论文的题目是“洪秀全胡须考辨”。洋洋数万言,旁征博引,反复论证,最终的结论是“洪秀全没有胡子”。应当说,在当年“宏大叙事”满天飞的具体语境中,这位学生的工作是出类拔萃的,最起码他的结论可以重塑各大博物馆中这位农民起义领袖的“建构形象”,比睁着眼睛说瞎话要有意义的多。但是,任何一位怀有抱负的社会史工作者,都不会满足于把自己限制在如此狭小的研究视域内。作为学养深厚的中国社会经济史家,全慰天先生“讲故事”的意思是说,历史视角下的经济学选题应浸含、渗透和覆盖相当程度的社会意义。推而论之,这对更为宽广的社会史研究也具有直接的启示。史料愈细愈好是为了更好地证明主题,事件愈小愈好是由于试图复原具体的行为过程和逻辑。这里,“细”和“小”都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手段。谁不想省劲而通途呢?但是上帝即限定了我们的基本寿数,又偏偏喜欢踏实苦干的人。所以,作为一条法则,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在历史学领域内显得尤为突出;但另一条定律对历史学领域也同样适用,那就是在“细”和“小”之中必须包含“深”与“大”的社会意义。历史学一个不可替代的优势,就是它可以超越个体的生理极限,把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的各段经历,甚至人类生存的几十万年时间联为一体,使后人可以看到某些只有经过长时段生活过程才能展现出来的趋向、规则和问题。正是历史学的这个特点,才可能使从“具体事件”迈向“社会意义”的过渡得以完成。

  在这样的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以小见大”、“用琐求全”是历史学的传家宝和真本事。去年拜读社会史名家冯尔康先生大作《清人生活漫步》时,就涌起过一种继续解释的冲动。冯先生以“讲故事”的形式详细考察了清代帝王的生育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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