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寺”一词用来指我国的伊斯兰教活动场所,始于13世纪中叶,15世纪中叶被广泛采用。北京东四清真寺建于明正统十二年至十三年(1447年—1448年),据景泰年间陈循撰《敕赐清真寺兴造碑记》可知:“清真寺初名礼拜寺……寺成,蒙恩赐额日清真寺。”这种皇帝赐额,似乎对穆斯林的影响很大,他们纷纷将“清真”一词与伊斯兰教挂钩,并以之作为本教教堂的专有名称。这个风气,大约也是先由明代的都城北京开始的。在万历七年(1579年)北京敕赐的法明寺圣赞碑中,也有“清真法明百字圣号”、“清真法明大道”等名。天启四年(1624年),石三畏撰北京三里河《重修清真寺碑记》时说:“寺以清真名,志洁也;清真以礼拜名,志敬也……国人撒阿的斡葛思始传其教入中华,于是,中华有礼拜清真寺。”此后,“清真寺”与“礼拜寺”之名并用,且渐渐为各地穆斯林所接受。到清代以后,叫“清真寺”的渐多,叫“礼拜寺”或其他名称的渐少,清真寺便成为我国各地伊斯兰教寺院的专有名称了。 (伊一) 结语: 我国是56个民族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源远流长的中华历史和文化,融入了各个民族创造的灿烂文化,同时也积淀着各个民族深厚而独特的民族底蕴。回族、维吾尔族、撒拉族、保安族等10个少数民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成员,穆斯林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结晶中的一部分。自我国穆斯林诞生以来,在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等方面,他们积极参与、默默奉献,在民族亲密团结、携手共进的历史进程中留下了光辉一笔。时至21世纪的今天,我国穆斯林在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展示了崭新的面貌与姿态。面对当今世界一体、文化多元的对话环境,我国穆斯林一方面坚守自己的信仰,向世人昭示自己优秀的传统民族文化;另一方面,他们也在民族大家庭中进一步融合与共生,以其日趋显著而多元的社会功能汇聚为一种积极的社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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