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重大暴雪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重大暴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和《穆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依靠科学。建立健全监测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重大暴雪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行政区内出现重大暴雪灾害的应急工作。
1.5预案启动条件
穆棱市行政区内出现重大暴雪灾害,根据重大暴雪灾害的影响范围、灾害程度,适时启动本预案。
第2章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应急组织机构
启动重大暴雪应急预案时,成立穆棱市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市政府主管农业副市长
副组长:市农委主任 市交通局局长 市气象局局长
成员:财政局、民政局、水务局、商务局、环保局、药监局、粮食局、卫生局、公安局国土局、建设局、各通信公司等单位负责人。
2.2职责任务
2.2.1穆棱市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穆棱市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确定应急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指导乡(镇)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做好重大暴雪灾害的应急工作;处理其他有关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2.2.2市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穆棱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气象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气象局业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贯彻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和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为市应急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承担市应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气象局负责提供重大暴雪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和预报,为救灾工作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农委负责指导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安排和拨付,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民政局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安置、救助工作,加强对救灾款物分配、发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卫生局负责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护、抢救,开展疫情和环境卫生监测、预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采取卫生防疫和应急处理措施,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扩散和蔓延。
各通信公司负责应急救援通讯保障和通讯设施抢修工作。
交通局负责应急救援人员、应急物资、疏散群众的运输保障工作;负责被毁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抢修工作;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道路畅通。
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环保局负责灾区的环境监测,指导处置现场危险废物,控制对周边环境的进一步污染。
药监局负责对紧急救援扬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和国外捐助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检验。
国土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
建设局负责帮助灾区制定恢复重建规划,帮助和指导灾后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工作。
林业局负责林业灾害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治工作。
粮食局负责灾区的粮食保障工作。
公安局负责突发事件事发区的社会治安,组织事发区群众的紧急疏散转移
,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持社会政治稳定。
交通局负责应急救援人员、应急物资、疏散群众的运输保障工作;负责被毁公路、桥梁等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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