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设施抢修工作;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道路畅通。
第3章 监测机制
3.1监测体系建设
市政府和各乡(镇)政府要尽快建立重大暴雪灾害监测体系,建设加密自动气象站,开展重大暴雪监测业务与服务,形成覆盖全市的暴雪灾害监测体系。
3.2监测行动
重大暴雪应急预案启动后,立即成立由多部门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应急监测、应急跟踪服务,随时向市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为市应急领导小组指挥抗灾、救灾提供决策依据。由市委宣传部协调,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发布应急信息。
第4章 应急响应
4.1响应程序
各乡镇政府要将因重大暴雪对本行政区内的人民生命财产可能造成一定危害或损失,或因重大暴雪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情况,在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应急办和市气象局上报,提出启动建议。市应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根据造成的重大危害或损失情况,确定响应级别,发布启动命令。
应急预案启动后,市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重大暴雪应急指挥系统,部署全市的暴雪灾害应急救灾工作。指挥、协调、组织农委、民政、气象等部门的人员和专家,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实地调查,详细记录受灾面积、受灾程度、受灾区域,写出调查报告。同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4.2群众的安全防护
暴雪灾害危及区域和可能危及区域的基层行政组织负责把群众疏散撤离到安全场所。
4.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发生暴雪灾害事件时,可由灾害危及区域和可能危及区域的行政基层组织动员社会公众配合、支持应急工作。
4.4新闻报道
市应急领导小组设立新闻发言人,由市应急领导小组领导担任,统一对外公布应急信息,统一新闻报道口径。
4.5应急结束
启动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预案后,市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态发展的控制程度,适时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宣布应急结束。
第5章 应急保障
5.1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市政府和各乡(镇)政府要加强重大暴雪灾害专业应急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救灾力量及时到位。
重大暴雪灾害应急费用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
市政府和各乡(镇)政府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等必要的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5.2通信与信息保障
由各通信公司负责全市的通信和信息传递保障。
5.3应急支援
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各部门立即成立相应的战斗组,进入紧急状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工具和手段,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服务和支援。
5.4重大暴雪灾害研究和技术开发
市政府和各乡(镇)政府要加大对重大暴雪灾害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工作力度和投资。
第6章 附则
6.1暴雪的定义
24小时降雪量大于或等于10毫米为暴雪。
6.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气象局负责制定,适用期为5年。此期间,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编制、印发预案。
6.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