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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理学与东南家族社会经济变迁简论

时间:2009-8-8 16:36:1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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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理学家所倡导的敬宗收族、慎终追远的文化理念,构成了东南民间家族修纂族谱的基本原则。这可以从族谱中的修谱凡例及家法族规中体现出来。凡例和族规大都倡导以孝敬为先,明宗支嫡庶,以维系家族内部纵向的等级关系和宗亲房支之间的团结。同时也重视继嗣,以维护家族血缘的正统性,防止血缘乱宗现象的发生。如《闽泉吴兴分派卿田尤氏族谱》特例《不书五例》(作于元):“一、不道。谓悖逆大故,忘亲害事,致覆祖宗,伤害风化者,削籍不书。二、乱伦。谓子烝父妾,兄收弟妇,弟纳兄妻,男女无别,人所讳言者,削名不书。三、乱宗。谓本宗有应继子孙,不肯受立,而养异姓,招赘婿以乱宗支,据法不书。四、绝义。谓出承人后,赘冒人姓,日改代更,遂忘丘首,及妇人改节,与庙绝者,据义不书。五、辱先。谓为僧道,为尼祝,为巫娼,为娼妓,为伶优,为奴隶,为穿窬,及趋奉异教者,皆削不书。”透过这些可操作性的文化规范,理学的内在文化精神逐渐外化为东南族众的行为选择模式。

其次,宋明的理学家也参与东南家族族谱修纂的实践。他们常为福建的宗族族谱写序言、赞词、跋语、诗句等,将儒家的宗法伦理观念渗透于其中。如杨时为《周氏谱牒》作诗曰:“奉观先牒起遐思,南北家乘续旧文。一脉祖孙无异性,千年昭穆似同时。春秋共凛蒸尝义,金石犹存训诰辞。惟愿族人崇孝敬,莫将身世负师。”[20]胡宏为浦城《詹氏族谱》作序云:“余谓世有令德,故其蕃衍盛大如此。所谓博厚而高明,高明而悠久,讵不信然。”[21]。朱熹则为福建众多家族写过序文。如他为福建闽清“梅溪千古两先生,棣萼一堂双理学”的陈旸、陈祥道的家族所写的序文,叙述了宗法制的源起及谱谍兴起的缘由,以为“谱存而宗可考,是故君子重也。……但人情以君子之泽,五世而软,一经流远,视若途人。然昭穆既明,本源自辨,后有作者,果能追念前由,无忘厥祖,披图按籍,孝思勃生,则勉旃下怠,庶光前业已。”[22]对谱谍的伦理整合之功寄以厚望。最值得一提的是明代心学大师王阳明为陈旸家族所作之长序。王氏对于陈君坚修宗谱“思欲矫世俗之弊,溯本穷源,合陈姓而一”之举赞赏有加,期许陈姓之族能“拔出浇漓之俗,挽回淳朴之风,使族之人,各自其身推及其父,自其父推及其祖,自其祖推及于曾祖,于其高祖,而之于无穷焉!……亲之于疏,思如何而敦睦之;近之于远,思如何而时会之;富之于贫,思如何而周恤之;贵之于贱,思如何而维持之;智之于愚,贤之于不肖,思如何而劝勉之。始见好恶相同,忧乐相共,音问相通,声势相倚,纪纲相扶,有无相济,出入相友,会遇相揖,德业相劝,过失相规,农耒相资,商贾相合,水火盗贼相顾,疾病相恤,婚姻死丧相助,强不凌弱,众不暴寡,大不欺小,一家之中,和气周流,仁风滂沛,上无愧于祖宗,又上无愧于天地矣”[23]王阳明其实把家族看成是实践儒家大同社会的一个缩影了。

一些理学家甚至亲自参与本族修谱的修纂,以及家礼或家训的制订。如闽张岳就为宗族修过宗谱[24],林希元除编同安本家林氏族谱外,并作了《家训》以教训族人。广东理学家黄佐更是参照了朱子家礼、陆氏家训、吕氏宗法、白沙陈氏、义门郑氏家范等范本,编了著名的《泰泉家礼》,凡六卷,首举乡礼纲领,欲立教以家达乡,明伦以亲及疏,敬身以中制外,冠婚以下四礼为次;然后是举乡约、乡校、社仓、乡社、保甲等五事,末以士相见礼及投壶礼为一卷相附。《泰泉家礼》被明清广东及闽西南的众多家族收入族谱之中。而明清糅杂着血缘和地缘关系组成的乡族组织,更是借助理学家等编的家礼、家训等以强化地方的文化认同,达到控制地方社会的目的。如《泰泉家礼》所录的乡约誓词,就强调同约之乡人当“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发誓“若有二三其心,阳善阴恶者,神明诛殛。”恰是透过族谱中的家训或家礼,宋明理学家进一步实现了“礼下庶人”的教化理想。

东南的福建家族在修族谱时,也热衷于将理学家或其他有名士大夫的文字冠于卷首以示夸耀,甚至有不少族谱常有假托和伪照理学家的序文者[25]。此外,有些家族为了提高其社会的声望和地位,常采取联宗统谱的方式,冠冕堂皇地与同姓的家族互认宗亲。一些颇具影响的理学家因此被纳入另个同姓家族族谱世系之中。如清康熙年间,福建安溪出个“理学名臣”李光地,福建其他地方的李姓家族皆引以为豪。于是许多李姓家族纷纷请李光地为族谱撰词作序。汀州的李氏士绅甚至跑至北京同李光地认宗亲,视之为同一血缘,李光地亦滿心欢喜地为其族谱作序。当理学家利用家族组织(如家族教育)来传播其价值理念之际,家族组织也自觉地在借用理学文章以装点家族的门面。当然,这一定程度上也反映理学文化对东南基层社针的强力渗透作用。

总之,理学家及信奉理学的士大夫们,通过其所拥有的文化象征资源,已深入地推动了东南基层社会的文化整合,促成了东南庶民化的儒家文化网络的确立和联结。

四、理学与东南家族之文化教育

唐末五代以降,世家大族式的家族组织渐趋瓦解,新型的家族制度在宋元之际逐步形成。与此相应,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私学――家族教育也获得迅速的发展。宋仁宗皇元年(1049),范仲淹在吴县设“义田”,以养济族众;办“义学”,以育宗族子弟。随后,各地的家族组织也纷纷捐资、集资创置田,创办各种规模的家塾、族塾、私塾、学馆、义学、社塾、书屋、书堂、书院等,以使本族子弟(常包括乡邻子弟)能够接受教育。有宋一代,经济和文化都相当发达的东南地区,家族教育已达到了相当普及的程度。而历代的理学家,除自办书院讲授理学外,也相当鼓励家族办学。如闽中延平府,在理学的影响下,史称“建学独先于天下”,“五步一塾,十步一庠”,“朝诵暮弦,洋洋盈耳”[26]。江西饶州,“为父兄者以其子与弟不文为咎,为母妻者以其子与夫不学为辱”[27]、江西南城吴姓家族,甚是推重理学,甚至“以钱百万创为大楼,储书数千卷,会友朋,教子弟”[28]。明清是东南家族组织发展最快的时期,几乎每一家族都设置有学田和族塾,故即便是贫无力之子弟亦得以肆业于中。甚是普及的家族教育,为理学的文化理念向东南基层社会的深层次渗透提供了可能。

在科举取士的社会里,一个家族的社会地位的高低,常以该家族科举及第和入仕的人数以及入仕者官阶大小为衡量标准。而透过族众的入仕,家族组织也能加强与国家政权的联系,并能获取社会经济上的实利或特权。故科举入仕常是东南家族教育的热点。为了推动族人积极参加科考,东南家族常订有物质和精神奖励措施。如东粤宝安南头黄氏对获得功名的族人予以重奖[29]。闽北朱熹族裔,订“学规”对参加科考族人给予经济资助。闽西中川胡氏家族给有功名的族人立“功名柱”[30]。由于重视科举,部分家族教育的内容也惟场屋应用之书是瞻。如“明代科举之书,尽出建阳书坊”[31],建阳的各刻书家族曾刊刻了大量的八股文选本,虽不为官学和书院所收,却是家族子弟中从事科考者的抢手货。为此,弘治十二年(1499)明吏科给事中许天锡曾上疏请禁建阳书坊的八股科本,认为“梓者以易售而图利,读者觊侥幸而决科。由是废精思实体之功,罢师友讨论之会,损德荡心,蠹文害道。一旦科田致身,利禄入手,只谓终身温饱,便是平昔事功。安望其身体躬行以济世泽民哉?”[32]理学正是通过科考文本的方式,广泛地渗入东南根深叶茂的家族教育网络之中。

当然,家族办教育也并非“特发科举,高门第也”,让本族子弟“读书明大义,识道理,即经营生理,明白者自不至于受人之愚”[33],也是家族教育的一大目的。如何“明大义,识道理”呢?一是学习家训家规。这些家法除在祠堂上由宗子或族长宣讲之外,也在家族教育机构中让本族子弟学习与实践,理学家鼓吹的宗法伦理及礼仪规范始终贯穿于其中。司马光的《居家杂议》、朱熹的《朱子家礼》、黄佐的《泰泉乡礼》的基本精神都被广泛吸收消化于东南一带的家族的家范之中。如福建的《候官云程林氏家乘》,便依理学的宗法伦理观念设立了36条家范。宋濂参与规定的“江南第一家”――浙江浦江“义门”郑氏的家法,对家族的蒙学和科考教育都有所详细的规划,强调族内子弟入小学或大学,须“聘致明师训饬,必以孝弟忠信为主,期底于道”,“子孙为学,须以孝义切切为务。若一向偏滞词章,深所不取。此实守家第一事,不可不慎。”[34]二是修习先秦儒家及宋明理学家的经典,除期许科举之用外,亦以强化本族子弟的人格教育。如浙江镇海桕墅《方氏师范堂义墪规则》曰:


墪中初学其书,以《三字经》、《弟子职》、《夏小正》、《鉴略》、《孝经》、《朱子》、《小学》为善,次则《千字文》、《百家姓》、《神童诗》等、或其家沿习俗见,必欲读之,无妨听焉。至此数种后,即应令读四子书,读四子书须先《论语》、次“三孟”、次《大学》、《中庸》,以其讲解明,得渐次深入也。此后五经,先《诗》、次《书》、次《易》、次《左传》、次《礼记》。或将业商者,不复研经,则四书之外,如《孝经》、《朱子》、《小学》、《幼学琼林》,俱不可不读。[35]

方氏义墪的教材,除读书识字的蒙学教材外,儒家经典和理学家的著作,占了相当比重。民国版福州《候官云程林氏家乘》卷十一《家范》亦有涉及读书的规定: 


一.凡子孙之冠,须于十五岁以下,先令讲说经书,使略知为人子、为人臣、为人弟、成人之道,方许依礼举行,毋徒虚文,而不求实义。

一.子孙四岁以上,令观祭祀学礼,七岁以上令入小学,讲孝经四书,十五岁以上令入大学,习书史经传,必之孝悌忠信为主,期闻大道。若二十以上不通一经大义,业无所就者,令习理家事,练达世故,治农理财,专务一业,以为仰事俯育之资。

一.女子十岁以上,不得随母归宁,始就姆教学书算,诵说孝经、烈女传、小学,凡织纴中馈蚕桑针线,并令习之,违者责其母。

值得注意的是,家族教育已不仅仅是针对本族的男子了,女性的伦理教育也被纳入家族教育的范围了。

东南有些家族甚至将儒家礼义教育看得比科考重要。江西万载《黄茅周氏义门录》的《家训》:“子弟首以读书为重。……语云:岂为功名始读书?朱子格言云:子孙虽愚,经书不可不读。合此而论,是教读欲其明理,非必求其得名也。”[36]福建连城四堡《邹氏族谱.家训》(民国版)亦曰:“立学,语曰:人不学,不知道。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畜。学之一道,尽可忽乎哉?吾家人醇俗朴,半读半耕,一脉书香,绳绳相继者,其来久矣。……继自今为父先者,必于嬉嬉童稚中,择其不甚顽钝者,束之于党塾,聘名师,招益友,俾之磨砻砥砺,相与以有成。将来出为名臣,处为名儒,大为深山邃谷间生色。即不然,知书识字之人,纵置身农工商贾之途,亦有儒家气象,庶不辱我诗书礼义之乡。” “置身于农工商贾之途,亦有儒家气象”,家族教育,其实也是种人格教育。在这个意义上,家族教育无疑比庙学教育能给予学生更多的人文的熏陶。

总之,透过家族教育机构及家法族规的训诫,理学的宗法伦理观念进一步渗入到东南家族组织及及庶民之家,从而主导着家族文化的价值趋向。

五、理学与东南家族商人的经济伦理精神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曾提出,西方清教主义的特征是对追求利润的行为进行理性的和伦理上的限制,以强化勤勉苦劳的人生态度,故新教伦理孕育着近代的资本主义精神。相反,讲礼仪和重和谐的儒家或儒教,却不能逐渐形成带有新教意义上的资本主义精神。针对韦伯的命题,人们提出了种种的反驳的意见。如余英时就认为,若按韦伯的推论,理学和禅宗的伦理其实也包含着构成所谓的资本主义精神的要素,如禁欲的精神、苦劳的精神等,故问题就错在韦伯的提问方式本身。有关儒家(包括理学)的伦理精神是否构成中国近代资本主义发展的人文动力问题,终究属于宏观的“理想型”的讨论,并非一时能道出个寅卯来。但韦伯命题无疑给人们一个启示:我们应该重新估计儒家的思想和其他的思潮在中国社会经济变迁中的作用,特别是在东南家族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功能表现。

中国古代社会的传统一直是以农立国,在长期的思想意识形态领域,一贯奉行荣宦游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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