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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思维方式的“无为”

时间:2009-8-8 16:37:22  来源:不详
”行仁义之道 是“无为”的。“圣人纵其欲,兼其情,而制焉者理矣;夫何强? 何忍?何危?故仁者之行道也,无为也;圣人之行道也,无强。”(《荀子·解蔽》)行仁义之道并不需要人为的“强”、“忍”、“危”,顺其自然,“安而行之”而已。
道家的道德修养学说更是强调因顺自然天性,主张“ 贵天法真”,“与天为一”,反朴归真,反对一切人为的举措。儒家的孝悌仁义在道家看来,仍然属于人为的勉强,“夫孝悌仁义忠信贞廉,此皆自勉以役其德者也,不足多也。”(《庄子·天运》)虚静无为 才是最高的道德,“夫虚静恬淡,寂漠无为,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至。”(《庄子·天道》)“无为也,而后安其性命之情。”(《庄子·在宥》)
法家大多主张“不务德而务法”,否定道德教化的作用,强调运用刑赏等法治手段。而他们认为刑赏之所以可用,就在于 人人都有好利恶害之心。韩非子说:“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韩非子·八经》)人主不必试图用道德教化去改变人,而应当因顺着人之本性来治人。显然,这里仍然可见“因B而A”的思维模式。
在认识论问题上,“ 无为”思维模式则表现为要求人们以虚静之心,不带主观成见地去认识事物。如孔子所说的“毋意,毋必,毋固,毋我。”荀子认为人们在认识上出现偏见和错误,大多由于“自为”的主观因素太多,“此其诚心莫不求正,而以自为也”,于是导致“蔽于一曲,而失正求”的偏差。他认为正确的认识方法应当以“无为”取代“自为”,“圣人知心术之患,见闭塞之祸,故无欲,无恶,无始,无终,无近,无远,无薄,无浅,无古,无今,兼陈万物而中悬衡焉。”(《荀子·解蔽》)也就是说要排除一切主观偏见,使自己的内心“虚一而静”,这样才能获得比较客观的认识。这与法家的韩非子在认识论上主张“去喜,去恶,虚心以为道舍”(《韩非子·扬权》)意思是一样的。


道家在认识论上的“无 为”,几乎到了实际上否定认识活动本身的地步,似乎只有无知,才是最大的知。(“至A无A”式。)如《庄子》书中说:“弗知乃知,知乃弗知,孰知不知之知?”(《庄子·知北游》)“无视无听,抱神以静”,“目无所见,耳无所闻,心无所知,...... 多知为败。”( 《庄子·在宥》)也就是说只有不识不知,不进行任何人为的认识活动,才能得到真知。所以老子说:“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是以 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老子》四十七章)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无为”决不只是某家某派某个人物在某个具体问题上的一 种思想主张,它贯穿于各家学说讨论的许多问题之中,而在具体内容上则有不同的含义和表现。因此“无为”是一种思维模式,具有方法论的意义。
三、“无为”思维模式的意义
先秦诸子文章中时有 以大禹治水为例来说明“无为”、“静因”之道者。如孟子说:“禹之行水也,行其所无事也。如智者亦行其所无事,则智亦大矣。”(《孟子·离娄下》)所谓“行其所无事”也就是无为。《吕氏春秋》也说:“三代所宝莫如因,因则无敌。禹通三江五湖,决伊阙,沟回陆,注之东海,因水 之功也。”(《吕氏春秋·贵因》)禹治水的方法跟他的父亲鲧不同。鲧的方法是人为的“湮”,费力多而功效低。禹的方法则不同,他因顺着水的自然流势无为而治,“高高下下,疏川导滞”(《国语·周语》),把水引进了东海。传说鲧的性格是为人“悻直”(《楚辞·离骚》),“负命毁族”‘(《史记·五帝本纪》)’。可知是个刚愎自用之人。而禹的性格亦与其父相反,古书上说他“好问好察迩言”(《中庸》),“乐取于人以为善”,( 《孟子》)性格颇有随和因顺的色彩。也许先秦思想家“无为”“静因”的思想方法确曾从大禹治水的方法中得到过某种启示。
另外,“无为”、“静因”的思维模式的形成,可能和中国古代以农业耕作为主要生存方式的社会形态有关。这种生存方式决定了人们对于天时、地利等客观外在条件的极大的依赖性。与富于迁徙性的游牧民族不同,农耕社会的人们祖祖辈辈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在他们尚无足够的力量来同自然力量相抗争的情况下,对自己生活于其中的客观外部环境的因顺与适应,乃是一种无可奈何的,同时也是十分明智的选择。其后果当然是使主体的自我意识和开拓性、创造性、进取性等精神,在“靠天吃饭”的严酷现实面前,受到了压抑。因而“无为”思维模式的消极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传统文化中诸如听天由命、随遇而安、随波逐流、无所作为等消极方面,与“无为”思维模式不无关系。
但是,也应当看到问题的另一面。“无为”思维模式,特别是当我们把它放到“后现代”的话语环境中来加以评价时,我们可以发现它有不少极其可取的,很有价值的意义。笔者认为其意义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无为”思维模式是一种辩证的思维模式,具有一定的朴素辩证法色彩。 它引导人们注意到矛盾对立面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同一性,以及事物之间相互关系的复杂性与多样性。如“为”与“不为”,行为的主体与客体,一件事情的原因和结果,目标与手段等等,它们之间的关系不是单一不变的,而是多种多样,有多种可能性,而且是可以改变的;不是绝对对立的,而是 相反相成,而且可以互相转化的。
(2)、“无为”思维模式带有反向思维的特征。它提醒人们在处理具体问题时,不妨运用反向思维,脑筋急转弯,换个角度看,回过头来看,退下一步看,也许解决问题的钥匙就在你身后,或许问题竟可以不解而解。它还提示人们一种高明的策略智慧,解决问题并非只有一条路,也并非总是需要一往无前,义无反顾。有时不妨以退为进,先退后进,有时可以声东击西,欲擒故纵,有时则要适可而止,止于至善。


(3)、“无为”思维模式是富于妥协精神的思维模式。它提示人们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意见分歧,乃至社会政治经济等方面的矛盾对立关系时,采取随和的、妥协的态度,不要总是固执己见,不知退让,不要总是搞对抗,搞“斗争哲学”。要善于 与对方寻求共同点,作出必要的让步以取得妥协。这种妥协 精神对于一个现代文明民主的社会来说是必不可少的,民主精神的一个要素就是妥协,没有各派政治力量之间的相互妥协也就谈不上真正的民主。又如,对于分歧很大,争执不休的敏感政治问题采取“不搞争论”的态度, 这也是一种高明的“无为”式的妥协智慧。此 正老子所谓“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4)、“无为”思维模式是一种尊重客体的思维模式。它提示人们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知”与“行”的活动中,对“知”与“行”的对象与客体要采取尊重的、因顺的态度。不要无视客观条件和客观规律,一味膨胀主体的自我意识,按照主观 意图恣意妄为。具体来说,就是认识事物,要怀着“虚静”之心,排除主观偏见。做事情,要以“因顺”的态度,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对客体的尊重也提示人类要尊重 自己生存于其间的环境。现代人类在追求自身发展的过程中,似乎已经“为”之过分, 而“因”之不足,没有给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以足够的尊重, 这已经造成了不良的后果。现在是到了应该纠正和补救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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