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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家沟村、耿村民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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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家沟村与耿村爱情婚姻故事的文化精神研究

时间:2009-8-8 16:38:59  来源:不详
民对于生命的向往和获得幸福生活、享受人世乐趣的渴望之情。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耿村的故事多通过男女主人公抗恶复仇的行为表达誓死维护爱情的坚贞、捍卫婚姻自由的思想,如《三世转人间》
  B15中的丫鬟因喜欢财主的长工,二人被迫跳河自尽,演绎了一幕三次自尽以追随爱人并抗击来自阳世、阴间的各种恶势力,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悲壮故事,读来荡气回肠。
  2.婚姻的获得方式上:伍家沟村强调男子要勤劳、行善,才能得姻缘、获幸福;耿村则是倾向于天定姻缘的思想。
  伍家沟村故事中的男主人公都是善良的、勤劳的,如帮村民挖井抗旱、放生流泪的金鱼、孝顺孤老、营救被猎的狐仙等等,通过这种方式获得女方的好感,从而得到姻缘并发家致富。耿村的很多故事则表达了“姻缘天注定”的宿命论思想,《白狐仙》④中赶庙会的刘二标看见一女子很漂亮,就同行到女方家,婚后狐仙指点他发财,但最后因刘二标不听狐仙的劝阻执意举家搬往江南,造成如狐仙当初预言的“半路上狐仙会被狗咬死”的结局;《百草坡》B16中的芦群与“狐仙”胡三英相爱但是二人始终无法结为夫妻,狐仙只能帮其获得名利以便娶到漂亮的县官小姐。这里,男子不需要有什么所谓的德行,甚至不学无术的好色之徒都可以获得幸福,狐仙只是上天安排姻缘时的“中介或工具”,帮助男子实现名利后就该在特定的场合、时间离开男子。
   (二)婚姻理念上的差异
  在婚姻理念上,伍家沟村体现了山野乡民朴素的“男女地位平等、夫妻相互忠诚”的民间道义;耿村更体现了北方传统伦理中男尊女卑的思想、门第观念及宗族延嗣的情结。
  伍家沟村《娘十七,儿十八》的原文和异文前后有7、8处之多,反复讲述了一个忠于婚姻和家庭的鬼妻(或狐仙)在生完儿子后不幸被道士收了魂魄,奈何桥上不愿喝孟婆汤,转世为富家小姐并在17年后和中了状元的儿子相认,夫妻、母子团圆——这类故事不仅赞扬了夫妻白头到老的忠贞之德,而且通过两世之爱,表达了下层民众追求幸福,希望夫妻双方相互忠诚的道德境界;《年老不娶年少妻》[3]367和《老少换妻》[1]411则从侧面表述了一个主题:爱情是婚姻的基石,靠着地位和财富娶到年青媳妇不但不可取,还会闹出丑事。而在耿村民间故事中,《孙清元临死纳妾》B17里的大人物孙清元为了死后自己的权势仍能够蒙荫子孙而娶了一房小妾;《九胎十八子三十六郎庄》B18、《五子登科》B19、《赶考三招亲》B20无不津津乐道地讲述了多娶老婆、多生孩子以光宗耀祖、延续香火的好处。

  (三)婚姻的严肃性
  对于婚姻的严肃性,两村的故事传递的信息截然相反:伍家沟村对于男女的结合没有太苛刻的要求,幽会、私通并不被视为什么丑事;耿村则强调婚姻的正规性和合法性。
  伍家沟村的《状元指头少关节》[1]418中,赶考的举子和美貌的尼姑私通,生下孩子后送与他人抚养,18年后尼姑主动站出来认下中了状元的儿子,对此前的行为她“不但不觉得丢人,相反还觉得很荣耀”,状元的态度也是“生身父母大似天,养身父母恩无边”,一起养老送终;耿村的《状元杀和尚》[3]316中,寡妇耐不住寂寞与和尚私通,从小看在眼里却无可奈何的儿子长大后考中状元,衣锦还乡时母亲仍不愿意离开和尚,状元居然在满村百姓的耻笑中修桥以方便母亲夜间过河私会,几年后寡妇去世,当大家都以为状元会把和尚接到京城享福的时候,状元却把和尚绑到亲生父亲坟头杀掉。状元前后的行为判若两人,但就像他留下的一副对联:“修小桥为母行孝,杀和尚替父雪耻。”显然,状元也认为母亲的行为违背了传统的“妇道”,但是“孝”字当头,只好暂且忍下,只等母亲死后杀和尚以正“纲法”。两则故事中两位状元儿子对于母亲“私通”的态度是截然相反的:在鄂西北的山野之地,民众没有太多“纲法、礼教”的束缚,想爱就爱,无论是当事人还是旁观者都能接受这种行为;但是在耿村,人们是不能认同寡妇“偷人”的,状元杀和尚的做法也证明他始终没有接受这位“名义上的父亲”。
  (四)择偶标准(婚姻目的)上的差异
  1.对女子的要求:都强调女性对于男性家庭的功利性,即能够满足男方的某种需求。但伍家沟村的故事更强调女子的美、色,及能够帮助男子获得财富的功能;耿村则偏重于强调女子能够扩大男系家庭成员、延续香火的功能,要求男子择妻时不要重貌,如前面讲到的《丑狐仙》B13、《狐仙教变》B14中都是教育男子不要贪色,否则会遭灾惹祸。
  2.对男子的要求:伍家沟村的故事中对男子的道德要求十分明确,如善良、勤劳、孝敬父母等;耿村的故事对男子的道德要求则相对模糊,很多男子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也能获得狐仙的帮助,如《白狐仙》④中游手好闲且贪色的刘二标、《罗子福遇仙》B21中不学正道的罗子福,都靠狐仙的帮助获得了财富和地位。对他们的要求,也仅仅是告诫其不要太看重女色,否则容易遭祸、丢财,女子在选择男子时反而强调男子的“美貌”,如《书生与女响马》B22及其他一些女子搭救落难书生的故事中,都突出女子在搭救书生前要先观其相貌,如果合女子的意则救下来做夫婿,否则任由自己做强盗或开黑店的亲人处置。
  四、两村爱情婚姻故事文化精神差异的成因
  1.地域环境是造成两地婚恋故事文化精神差异的重要文化背景
  伍家沟地处鄂西北深山,环境相对封闭,相比耿村而言受儒家思想的影响较浅。民俗学家韩致中先生评价说:“伍家沟村地处武当山麓,环境闭塞,发展缓慢,所受新思潮、新文化的影响和冲击比较慢、比较小……朴实、地道、稚拙、原始”[6]5-13。地理位置相对封闭,土地面积狭小且贫瘠,在传统农业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村民只能以种地谋生的现实下,能够吃饱穿暖就是他们最大的幸福和人生乐趣。这种愿望反映到民间故事中:一是通过精怪、仙这样虚幻的角色来幻想获得美貌、智慧、法力超强的“仙妻”以帮助自己获得发家致富的机会;二是男子作为家庭最重要的劳动力,无疑对他们的要求更为严格一些,勤劳、节俭、善良、孝敬父母等就成为女子婚嫁时必不可少的择偶标准;生活的贫困使得很多农民无力娶妻,因此幻想通过美德来获得上天的恩赐即娶上美貌、贤惠、能干的“仙妻”[7]57;第三,当生存成为头等大事时,男女结合的方式、场合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婚后夫妻间地位的平等和相互的忠诚,如上文讲述的《状元指头少关节》[1]418中,尼姑和赶考的举子苟合并产下私生子,也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情,所以在伍家沟村的故事中鲜有一夫多妻、纳妾的婚姻,却多有夫妻相互扶持、相互忠诚的道义。耿村地处北方平原地带,古时属燕赵之地。自古“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独特的地域环境酿造了独特的侠义民风,表现在爱情方面则是爱得轰轰烈烈,誓死捍卫爱情的坚贞成为耿村婚恋故事的重要文化精神,如上文提到的《三世转人间》B15中的丫鬟、《孙秀香还阳》B23中被长虫精派去摘秀才心肝却反过来搭救书生并联手老和尚抗击长虫精的秀香、《水火不相容的来历》B24中为爱不惜被火神烧死的云神之女等等,都是这种精神的体现。
  2.武当山道教思想、万物有灵的原始信仰对伍家沟故事形成的影响和北方传统儒家思想的渗透对耿村故事的影响是形成两地婚恋文化精神差异的又一重要原因
  伍家沟地处武当山麓,位于武当山道教活动的腹地,因此伍家沟村民间故事深受本地道教文化的浸润。道家追求的修行目标是神仙与不死,为了这种享受,它对于人的寿命表现出极大的热情与关注,强调重生、求生和恶死的人生态度[8]19。这种积极逆转生命的精神在伍家沟村婚恋故事中就形成了对生的渴望和在幻想中实现爱情的愿望——死后千方百计还魂阳世并与家人重聚的“鬼妻”,并借此来表达夫妻双方生生世世永不分离的希望。同时,原始初民“万物有灵”的原始信仰对该村婚恋故事的形成也影响颇深:山野中的狐狸、沙爬洼的泥鳅、水井的田螺、河里的老鳖、田里的癞肚(蛤蟆)……甚至一块石头都是有生命、有灵气的,他们都可以幻化为有血有肉的人形且有情有义。耿村位处开阔的河北平原地带,儒家思想的熏陶对其婚恋文化精神的形成不可谓不深远。儒家思想以“三纲五常”为核心,这在耿村婚恋文化形成中的表现:一是婚姻缔结时的门第观念,强调双方的门当户对;二是缔结程序上的严肃性、合法性,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和既定的礼仪,不允许私下的苟合和越轨;三是择偶标准上要求女子对于男方家庭延续香火、传宗接代的功能;四是婚后夫妻间地位的不对等,要求女子对丈夫的绝对忠诚等。
  两村的爱情婚姻故事都有一定的消极成分或封建迷信的性质,但只要我们用辨证的眼光来分析,其中的文化精神还是有很多的积极意义,如追求自由恋爱、忠于婚姻、热爱生命、珍惜幸福的人生态度,崇尚真善美的价值取向等等。
  
  注:
  ①《耿村民间故事集》(第三集)第264页。
  ②《耿村民间故事集》(第五集)第404页。
  ③《耿村民间故事集》(第三集)第649页。
  ④《耿村民间故事集》(第三集)第150页。
  ⑤《耿村民间故事集》(第三集)第549页。
  ⑥《耿村民间故事集》(第一集)第133页。
  ⑦《耿村民间故事集》(第一集)第178页。
  ⑧《耿村民间故事集》(第一集)第179页。
  ⑨《耿村民间故事集》(第一集)第312页。
  ⑩《耿村民间故事集》(第一集)第359页。
  ⑾《耿村民间故事集》(第五集)第49页。
  ⑿《耿村民间故事集》(第三集)第633页。
  ⒀《耿村民间故事集》(第五集)第113页。
  ⒁《耿村民间故事集》(第三集)第215页。
  ⒂《耿村民间故事集》(第五集)第326页。
  ⒃《耿村民间故事集》(第一集)第341页。
  ⒄《耿村民间故事集》(第三集)第140页。
  ⒅《耿村民间故事集》(第三集)第334页。
  ⒆《耿村民间故事集》(第一集)第398页。
  ⒇《耿村民间故事集》(第五集)第306页。
  (21)《耿村民间故事集》(第五集)第105页。
  (22)《耿村民间故事集》(第三集)第324页。
  (23)《耿村民间故事集》(第一集)第290页。
  (24)《耿村民间故事集》(第三集)第40页。
  
  [参考文献]
  
  [1] 李征康.伍家沟民间故事集(第二集)[M].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1996.
  [2] 李征康.伍家沟民间故事集[M].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9.
  [3] 郑春元.伍家沟村与耿村鬼神故事的文化审视[J].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1):86.
  [4] 郑春元.伍家沟民间故事中的家庭伦理[J].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4):48.
  [5] 袁学骏.耿村故事百家[M].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90.
  [6] 韩致中.沟深而厚积(序二)[A].伍家沟民间故事集(第二集)[C].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1996.
  [7] 郑春元.伍家沟民间故事的文化内蕴[J].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3):57.
  [8] 郑春元.伍家沟民间故事反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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