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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风雪中的清教徒——黄遵宪诗学观的发展及其在诗歌近代化历程中的地位

时间:2009-8-8 16:41:27  来源:不详
若设疆圉。竟若置重译,象胥通蛮语。”“今言”所涉及的,已不仅是“文”与“言”的对立,而且关系到“古”与“今”的差别,就是语言的时代性问题。不过这层意思想当时并未展开。
    他的另一个设想是学习民歌。其《山歌题记》云:“十五国风妙绝古今,正以妇人女子矢口而成,使学士大夫操笔为之,反不能尔。正以人籁易学,天籁难成也。”① 后人对此也评价很高。然而这也是前人提出并实践过的。如明代李开先《词谑》云:“十五国风,出诸里巷妇女之口,情词婉曲,有非后世诗人墨客操觚染翰、刻骨流血所能及者,以其真也。”冯梦龙辑《山歌》十卷,“以男女之真情,发名教之伪药”,所论更过之。而且同样,民歌也有个近代化问题。山歌、情歌给诗带来自然清新,却未必适应表现近代新事物、新意境,所以黄遵宪的多数诗并无民歌风,相反更长于以文为诗。对“我手写我口”和取法山歌的主张评价过高,其实是长期以来文学研究中“民间文学主导论”等偏颇观念所致。
    青年黄遵宪主张“有我”、“率真”、“俗语”入诗和学习山歌,一方面反映出他为探索诗歌改革所做出的努力,另一方面也说明,有了变革意识,但如何变革,他还没有找到“出其范围”的途径,还只是借鉴前人的经验。诗歌的变革,还有待于时代变化、他本人思想变化和在创作实践中探索。
    二
    时代变化和人生机遇使黄遵宪踏上一条传统士大夫从没走过的道路,成为近代中国第一代外交官之一,成为走出国门、走向世界的诗人。从光绪三年(1877)起,历任驻日参赞、驻美国旧金山领事、驻英参赞、驻新加坡总领事。这十多年外交生涯的独特经历,改变了黄遵宪的思想,也改变了他的诗歌创作和诗学观。正如他在政治上不断寻求救国道路,他在诗歌领域里也不断探索改革途径。在传统诗歌的巨大引力场中,这位诗歌改革先行者的探索显得非常艰难,也因而极其可贵。
    黄遵宪初到日本时,他的诗学观变化还不大。观其与宫岛诚一郎笔谈,所论“诗之为道,性情欲厚,根柢欲深”;“诗中之事有应讲求者,曰家法,曰句调,曰格律,曰风骨,是皆可以学而至焉者。若夫兴象之深微,神韵之高浑,不可学而至焉者”云云[2] (P760),基本上是传统的作诗之道。他与冈千仞所论大体相同。其思想的重大变化,约在1880、1881年左右,他受到日本自由民权运动和西方近代学说的影响,“明治十三四年,初见卢骚、孟德斯鸠之书,辄心醉其说,谓太平世必在民主国无疑”[2] (P453)。与此同时,他的诗论也发生重大变化,标志就是《明治名家诗选序》:
    居今日五洲万国尚力竞强,攘夺搏噬之世,苟有一国焉,偏重乎文章,国必弱。故文章为今日无用之物。文章之有诗,又等而下之矣。虽然,古者太史巡行群国,观风问俗,必采诗上陈,使师瞽诵而告之于王。《春秋》为经世之书,孟子谓其因诗亡而作。我朝大儒顾亭林之言曰:“自诗之亡,而斩木揭竿之变起。”盖诗也者,所以宣上德、达民隐者也。苟郁而不宣,防民之口,积久而溃,壅决四出,反或酿成巨患焉。然则诗之兴亡与国之盛衰,未尝不相关也。……德川氏中叶以后,禁网繁密,每以文字之故,下儒者于狱,至使学士大夫不复敢弄笔为文。维新以来,文网疏脱,于是人人始得奋其意以为诗,所以臻此极盛也。……其雍容揄扬,和其声以鸣国家之盛者,固不待言;即偶尔有触忤时事,稍涉忿激,而其意本乎忠厚,当路者亦未尝禁而斥之。专集总集之编,相继出于世,是可以觇国运矣。以余闻欧罗巴固用武之国也,而其人能以诗鸣者,皆绝为当世所重。东西数万里,上下数千年,所以论诗者何必不同,安可以其无用弃之哉?②
    据黄遵宪手迹稿,文末还有一段:
    尚武者不能废文,强弱之故,得失之林,其果重在此欤?抑有为之言不必无用,而无用之用又自有故欤?[2] (P250)
    这篇文字尚未引起近代文学研究者的重视,而在我看来,这是一篇极重要的文章,是黄遵宪诗歌改革思想发展的关键转折点,表明其诗歌改革理论的基础和方向转变。
    首先,“文章为今日无用之物”,意味着传统文学价值观的动摇。价值观是任何一种形态文学生存的前提,因此这一判断,实际是对传统文学继续存在的否定。而更重要的是,关于“文章为无用之物”的判断,是以“今日之世”为参照系的。他不是一般地否定文学的社会功能(“诗之兴亡与国之盛衰,未尝不相关也”),而是认为过去曾经有用的文学到今日已为无用之物。这个“今日之世”不只是指中国社会,而是指“五洲万国”即世界时代。他不仅看到这是一个“尚力竞强,攘夺搏噬之世”,而且进一步思考:欧洲的强盛,真的只是他们一味尚武、讲求船坚炮利吗(“其果重在此欤”)?他从明治维新看到诗歌在维新运动中的舆论动员作用:“文章亦小技,能动处士议。武门两石弓,不若一丁字。”[2] (P99)青年时期就深知“识时贵知今”的黄遵宪,走入近代世界后,已开始意识到“今日之世”与古代的时代性区别。否定了不适应时代需要的文学的价值,也就意味着对适应时代要求、推动社会变革的新的文学的追求,即他所说“有为之言不必无用”。这成为其诗歌变革的动因。
    其次,从过去责备俗儒尊古,到通过对明治维新前后诗歌的对比,揭示了诗歌衰落的深层原因——文化专制。“禁网繁密,每以文字之故,下儒者于狱,至使学士大夫不复敢弄笔为文”,岂止是对德川幕府时代的描绘,难道不包含对清朝文网繁密的联想吗?而明治诗歌“极盛”的原因,则是“文网疏脱,于是人人始得奋其意以为诗”,亦即创作自由。后来他在《日本国志》引进了西方“自由”观念:“自由者,不为人所拘束之义也。其意为人各有其身,身有自由,为上者不能压抑之、束缚之。”近代自由论,为诗歌改革、诗歌解放,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和精神支柱。
    最后,他把目光转向“欧罗巴”,希望能像欧洲“以诗鸣者”那样,创造出“绝为当世所重”的诗。中国古代诗歌,以纵向继承为主,可以亲风雅,可以崇屈骚,可以尊李杜,可以学苏黄,从没有人提出学外国诗人的。在中国文论史上,黄遵宪是第一个把“欧罗巴”诗人树为师法对象的。它标志诗歌变革的新取向。当然,黄遵宪主要是看重欧洲诗歌能发挥社会作用,他还不懂“欧罗巴”的诗,在艺术上还无法借鉴。

   此文作于1880年,当时可称空谷足音。
    也是在这之后,黄遵宪在诗歌领域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逐步向着创造区别于传统诗派的“新派诗”方向努力。“海外偏留文字缘……吟到中华以外天。”[2] (P105)这位足遍东亚、北美、西欧、南洋的外交官的海外诗,为中国诗界开拓了一片新大陆,艺术地再现了海外世界之“新”,并且写出一个中国人走入近代世界后新的感受、新的认识和幻想。从他对《日本杂事诗》的修改可以看出,他不只着眼于奇景异态,开拓题材,更注重传播新的思想。③ 诚如康有为所说:“以其自有之中国之学,采欧、美人之长,荟萃熔铸而自得之,……上感国变,中伤种族,下哀生民,博以环球之游历,浩渺肆恣,感激豪宕,情深而意远”[2] (P67)。
    1891年他在伦敦自撰《人境庐诗草自序》[2] (P68),总结创作经验,提出了一套较完整的理论。诗论开头再次申述了诗歌改革的艰难:
    士生古人之后,古人之诗号专门名家者,无虑百数十家,欲弃去古人之糟粕,而不为古人所束缚,诚戛戛乎其难。
    这段话和20多年前的《致周朗山函》意思相近。不过,可以看出一个微妙的变化:现在他虽然感慨“戛戛乎其难”,却不再认为“无能出其范围”了。换言之,诗歌改革诚然艰难,却并非不可能突破传统“拘牵”,创造出“新派诗”。因为他已经进行了20多年的尝试,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功。
    这篇《自序》标志他诗学基本观点已经形成,这就是“诗之外有事,诗之中有人”。诚然,这和他早年主张“有我”等观点有相承之处,前人诗论也有类似说法。但以此作为诗学核心观念,则是他独特的体会。所谓“诗外有事”,就创作论,可以理解为诗是外界事物、世事、人事的反映;就鉴赏论,又指诗可以具有比表面句意更深广的社会蕴含。所谓“诗中有人”,就创作而言,指诗歌应该抒写诗人的真实经历、内心感情;就鉴赏而言,则指诗可以使人观照到作者的思想倾向、人格个性。这两句话,涉及了诗歌理论中客体与主体、反映与表现、创作与鉴赏等诸多问题,已接近近代文艺观。可惜黄遵宪当时还缺乏近代理论意识,所以并没有展开。
    不过,从诗歌变革的角度看,此文中最有价值的,还不是“诗外有事,诗中有人”,而是“今之世”和“今之人”。他提出了新派诗的创作方向:反映和表现今日时代和今人情思。
    虽然,仆尝以为诗之外有事,诗之中有人。今之世异于古,今之人何必与古人同。……举今日之官书会典、方言俗谚,以及古人未有之物、未辟之境,耳目所历,皆笔而书之。……要不失乎为我之诗。
    早年《致周朗山函》还说“诗固无古今”,而这篇《自序》则明确指出“今之世异于古”。这表明他已经有了一种“近代”意识。“今之世”,就是“今日五洲万国尚力竞强,攘夺搏噬之世”,也是“古学水风火,今学声气光”[2] (P120)的时代,对中国来说又处在“鄂罗英法联翩起,四邻逼处环相伺”[2] (P123)的时世。因此,他谈到“述事”,强调的是“今日”官方和民间关注的国家大事、社会情状,以及“古人未有之物、未辟之境”。同时,《致周朗山函》中的“有我”,已经变为不同于“古之人”的“今之人”。所谓“要不失乎为我之诗”,是生活在“今之世”而且具有“今之人”意识的“我”。至此,黄遵宪基本明确了诗歌变革的主要方向:反映“今”之时世,表现“今”之人物。“新派诗”之“新”,就新在这个“今”字上。
    再次,对诗歌艺术表现方法的改革也做了多方面探索和总结,提出了一些设想。然而在这方面,仍明显表现出想挣脱“古人束缚”又难以挣脱的矛盾。
    《人境庐诗草自序》说“尝于胸中设一诗境”,“诗境”中除“述事”一项关系内容外,其他基本属于形式范围,可见他在这方面很费了一番心思。大致可概括为三方面。其一,艺术表现,在保持比兴、格律等古典诗歌艺术特征的前提下,注重以文为诗,即“复古人比兴之体”,又“用古文家伸缩离合之法以入诗”,“以单行之神,运排偶之体”。前人以文为诗,往往造成诗味减弱、破坏韵律,所以他把“比兴之体”和“古文之法”、“单行”和“排偶”结合起来。这样以文为诗,有利于扩大诗歌的表达和描写能力,有利于反映“今之世”复杂的事态和“今之人”广阔的视野,不失为古典诗歌适应近代社会的一种方式。但是黄遵宪所用的还是“古文家之法”,这个主张,在理论和实践上,都还只是古典格律诗范围内的一种变通。其二,诗歌语言,“自群经三史,逮于周秦诸子之书、许郑诸家之注,凡事名物名切于今者,皆采取而假借之”。用语要“切于今”,是表现“今之世”、“今之人”的需要。然而语言素材仍只能从古籍中“采取而假借”。观其诗作,确很吻合,诚如钱仲联所说,“公度诗全从万卷中酝酿而来”[9] (P162)。这个矛盾现象,梁启超在《夏威夷游记》中作过解释:“盖由新语句与古风格,常相背驰。公度重风格者,故勉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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