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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良知到性灵 ——明代性灵文学思想的演变

时间:2009-8-8 16:41:57  来源:不详
而亦必不为文中之乡愿,以真人而为真文。”(注:《珂雪斋集》卷一○。)在小修眼中,圣贤虽佳,含蓄蕴藉虽优,却已成昔日黄花,无可再得。当文坛上横生一片黄茅白苇之乡愿时,则“直摅胸臆”之狂狷便不得不取圣贤而代之。小修说此种变化之原因是“时也,势也”二项,这其中当然包含有文学自身“由含裹而披敷”的发展趋势,但同时也具有因时代变化而导致士人心态变异的原因,中郎在论小修诗文之酣畅淋漓特征时,曾特举屈原为例说:“且《离骚》一经,忿怼之极,党人偷乐,众女谣诼,不揆中情,信谗赍怒,皆明示唾骂,安在所谓怨而不伤者乎?穷愁之时,痛哭流涕,颠倒反复,不暇择音,怨矣,宁有不伤者?”(注:《叙小修诗》,《袁宏道集笺校》卷四。)屈原的《离骚》之所以有“怨”“伤”特征,并形成其“忿怼之极”的狂狷色彩,并非作者对此有特别偏好,而是在身处“穷愁之时”,造成了“痛哭流涕”的情感状态,于是便形成了“不暇择音”的怨与伤的结果。在中郎看来,先有了时代的变异,引起了作家心态的变异,最后才会形成有违文之圣者的狂狷风格。屈原是如此,小修与整个公安派的情形亦当作如是观。公安派对诗文狂狷风格的欣赏,正是他们人格上认同于狂狷的必然结果。而他们狂狷人格的形成,虽与自身过人的才气以及对现实的愤激密不可分,同时也与王学传统直接相关。狂者精神本是心学的一大特色,阳明本人曾当着众弟子的面,挥笔写下“铿然舍瑟春风里,点也虽狂得我情”(注:《月夜二首》其一,《王阳明全集》卷二○。)的有名诗句,表现出毫不掩饰的豪杰气质。阳明之后,此种狂狷精神便不断被心学弟子发扬光大,王畿继承了阳明狂者的衣钵自不待言,由心斋开创的泰州学派则更是一个狂者辈出的心学流派,颜山农、何心隐、罗汝芳之辈,均为明代历史上出名的狂士,而龙溪与心斋二派的融合,最终孕育出一位以狂放出名的大怪杰李贽,并对晚明士人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公安派生活于如此时代,并与心学诸人有过密切的来往,则他们形成狂狷的人格,并写出有违传统审美风格的诗文,也就不足为奇了。
    从上述三方面的论述中,便不难来论定公安派文学思想的位置了,它是处于心学思潮与时代变异交结点上的产物,因而也就显示出既有浓厚心学色彩又有巨大变化的复杂特征。由于王学为当时士人提供了超越现实环境的理论途径,因而公安派也就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它作为自我人格的支撑;但随着时代的变化,他们又不得不对心学价值观作出必要的修改与补充,从而形成其鲜明的流派特征。其实,早在清代便已有人指出过心学与性灵文学思想的密切关系,陈仅曾说:“诗本性情,古无所谓‘性灵’之说也……‘性灵’之说,起于近世,苦情之有闲,而创为高论以自便,举一切纪律防维之具而胥溃之,号于众曰:‘此吾之性灵然也。’无识者亦乐于自便,而靡然从之,呜呼!以此言情,不几近于近溪、心隐之心学乎?夫圣人之定诗也,将闲其情以返诸性,俾不至荡而无所归。今之言诗者,知情之不可荡而无所归,亦知徒性之不可以说诗也,遂以‘灵’字附益之,而后知觉、运动、声色、货利,凡足供其猖狂恣肆者,皆归之于灵,而情亡,而性亦亡。是故圣道贵实,自释氏遁而入虚无,遂为吾道之贼。诗人主情,彼荡而言性灵者,亦诗之贼而已矣。”(注:《竹林诗话》, 见《清诗话续编》,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2222页。)陈氏的态度略显迂腐,论述也说不上透彻,但他却把几个重点指出来了。他认为诗之所以言性,是要使情返归于性,而晚明诗人不言情而言性灵,是为了便于其“猖狂恣肆”,亦即毫无拘束地表现自我。而文学领域中这种不言情而言性灵的现象,是与哲学上的由圣学而入于释氏之虚无为同一性质的。在宋明理学中,程朱理学是讲格物、重修养的“实学”,而阳明心学则大有返实入虚的趋势,尤其是阳明后学,将禅学引入心学中,以佛道之空无而剔除良知之天则,从而认知觉为性体,遂决名教之堤防。而无论是哲学还是诗学,均为儒道之“贼”,只不过哲学为“道之贼”,而诗学为“诗之贼”而已,但究其实质,又均可称为“德之贼”,因为它们都将“知觉、运动、声色、货利,凡足供其猖狂恣肆者,皆归之于灵”,从而既破圣教大防,又破诗教之大防。陈仅的目的当然是卫道,但他却歪打正着,指出了阳明心学与公安派性灵说之间的必然联系。因此可以说,若欲深入理解性灵诗观之特征内涵,便必须究明其与阳明心学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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