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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石印明万历刻本《观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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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石印刷术与明清通俗小说的近代传播——以上海(1874-1911)为考察中心

时间:2009-8-8 16:42:22  来源:不详
p;  先来统计一下铅石印图书的出版成本。光绪六年(1880)三月八日,点石斋在《申报》登载“廉价石印家谱杂作等”广告,公布了石印书籍的各项费用:“今本斋另外新购一石印机器,可以代印各种书籍,价较从前加廉。今议定代印书籍等,以二百本为准,以每块石印连史纸半张起算,除重写抄写费不在其内,每百字洋二分半,每半张连史纸仅需洋一分,比如连史纸半张分四页,书内六十页,共石板十五块,印书二百本,共连史纸三千个半张,以每半张一分计,共洋三十元。如书内共三万字,除抄写价外,计洋七元五角,共书二百本,不连钉工,只须洋三十七元五角。倘自己刻木板,其费约四十五元,刷印及纸料尚不在内也。两相比较,实甚便宜,况石印之书比木板更觉可观乎。又如书页欲缩小加大,亦照半张连史纸核算。”
    据此测算,一部三万字的图书,若石印出版二百本,不计底本抄写费及装订费,需洋37.5元,每万字的单册成本约为洋0.0625元;而木刻本的费用,每万字的单册成本为洋0.075元,若加上“刷印及纸料”价,则还要更高。光绪二年(1876)一月二十七日,申报馆在《申报》登载“代印书籍”广告,公布了该馆铅印书籍的成本,即一部四万字的图书,铅印出版五百部,需洋25元,每万字的单册成本为洋0.0125元。很显然,铅石印书籍的印刷成本要低于木板,反映到书价上,铅石印本的售价均低于木刻本。譬如光绪七年(1881)毗陵汇珍楼出版木活字印本《野叟曝言》小说,每部二十册,白纸者售价为七元五角,竹纸者售价为六元;光绪八年(1882)十二月,瀛海词人出版铅印本,每部十册,售价仅一元;光绪九年(1883)初,申报馆亦推出铅印本,每部二十册,售价亦为一元。再如光绪五年(1879)四月二十五日,《申报》登载“《绣像三国演义》”销售广告,称此书乃据常熟顾氏小石山房木刻原板,以白纸重刷而成,售价为二元;而光绪八年(1882)点石斋出版石印《三国演义全图》,新增图像二百四十幅,每部订为八本,以锦套分装两函,售价仅一元四角。两相比较,铅石印本小说的售价较之木刻本,无疑更具有市场竞争力。事实上,上文所举申报馆铅印本及点石斋石印本小说,均属晚清铅石印本小说中的佼佼者,其售价已经偏高,至光绪十六年(1890)之后,近代书局翻印通俗小说进入鼎盛期,由于竞争的加剧,铅石印本小说的开本、纸墨及抄写校对诸项,均较前粗劣,其售价亦随之继续降低,平均每册不到一角;有时为了应付恶性竞争,售价更是低得惊人,譬如光绪二十年(1894),文宜书局为打压对手理文轩,曾将《大明奇侠前后传》小说八册的售价订为洋三角,每册竟不足四分,与木刻本的价格差距进一步拉大。
    当然,铅石印刷术对于明清通俗小说的近代传播来说,不啻是一把双刃剑,既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也产生了相当严重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光绪十六年(1890)之后,小说出版市场供求关系失去平衡,商业竞争加剧,出版环境恶化,种种弊端开始显现,并最终导致通俗小说翻印陷于无序失控状态。笔者将其中较具普遍性的弊端,概括为如下四个方面:
    1.盗版及重复出版
    翻印明清通俗小说基本上不存在作者版权问题,所谓“盗版”,是指侵犯书局的书底版权。一家规范的书局铅印或石印一部通俗小说,均须支付若干成本,其中底本费、校对费、纸墨费、刷印费及装订费等项,此乃两者共同的开支;此外,铅印尚有铅字排版人工费,石印则有底本重抄人工费、照相转写费等项。由于上述成本的支出,书局便拥有了该小说的书底版权。然而,为牟取更大的利润,部分书局企图减少或省去制作书底的成本,于是盗版生焉。就实际情况来看,以整书盗印及盗印图像两种形式最为多见。所谓“整书盗印”,主要出现于石印业,即把其他书局出版的铅石印本小说作为底本,直接照相缩印,譬如点石斋于光绪十四年(1888)石印《绘图东周列国志》,其书“图说精美,墨色显明,为海内君子所许,不胫而走”,至光绪十六年(1890),“有射利之徒,见利忘义,即用原书照印,以图鱼目混珠”,为保护自己的利益,点石斋立即“将原底重校复印”,并“特于绣像赞语后,每加小印一方,以为区别”(16),然而点石斋推出的“重校复印”本,不久又遭盗印,光绪二十年(1894)八月,点石斋再次将小说原底重印,并且加印了新的防伪标记:“兹点石复印,书面加‘光绪二十七年秋七月重印’,另盖‘双梧书屋鉴定’印章,末页盖‘原图原书,翻印雷殛火焚’一戳,如无此二章记,即系赝鼎,赐顾者请详察。”(17)所谓“盗印图像”,则专指盗印其他书局石印本小说中的绣像或插图,譬如上举点石斋石印本《绘图东周列国志》,就曾遭遇“铅板将原图石印混充”的情形;光绪十四年(1888)“邗江味潜斋”石印本《西游记》,二十幅绣像及二百幅插图,由著名画家吴友如及田子琳等人所绘,十分精美,此版本图像后亦被人盗印;光绪十九年(1893)焕文书局石印《绘图增批西游记》,书首二十幅绣像,即盗印味潜斋本,甚至连第二十幅“犼精”左下角“元和吴友如绘”的题署,亦未削去。
    至于重复出版,乃指不同的书局在短时间内重复翻印同一部通俗小说,这种情况在通俗小说翻印的顶峰期,表现得尤为严重。某部通俗小说出版后稍有销路,立刻便有数家书局重复出版,文宜书局、理文轩、古香阁、十万卷楼等书局之间的竞争已臻白热化,它们在《申报》上登载了大量小说出版广告,诸如《听月楼全传》、《鼎盛万年清》、《彭公案》、《三公案》、《白圭志》、《绿牡丹全传》、《永庆升平传》、《欢喜冤家》等小说,被竞相重复出版,这不但造成了出版资源的巨大浪费,更进一步恶化了出版环境。光绪十六年(1890)九月六日,《申报》登载无名氏“为业之难”启事,云“斯业书者,石印以来货贱价微,而藏本印售则可获利,仆前有秘本数种,印售未久,外或翻板,或缩照,各局坊相继而起,未有规例,茫无究问”,很显然,盗版及重复出版,已经对整个出版业构成了极大危害。
    2.改换书名,欺世取售
    光绪二十二年(1896)二月二十九日,英华书局在《申报》登载“新出闲书《拍案惊奇记》”广告,云“石印畅行,新书叠出,大半此抄彼袭,更换名目”,可谓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当时通俗小说翻印的一大弊端,即改换小说题目,欺世取售。该弊端的形成原因盖有两个:其一,通俗小说翻印趋于鼎盛,竞争日益加剧,文本资源颇有枯竭之虑;其二,盗版及重复出版十分严重,为制造新奇效果,取悦读者,书局遂出此下策,申城随即涌现出一批貌似稀见的通俗小说,各书局在《申报》登载的出版广告中,也纷纷打出“向无刊本”、“世所罕见”、“近时新书”、“近人新撰”、“近代名人所撰”等语,哗众取宠,以利销售。或许改名后的小说曾令读者耳目一新,销路颇畅,书局因此获得不小的经济利益,这使得当时的书局纷纷效仿,乐此不疲。譬如文宜书局曾将《争春园》改名《剑侠奇中奇》、将《常言道》改名《富翁醒世传》;理文轩曾将《锦香亭》改名《睢阳忠义录》、将《云中雁三闹太平庄全传》改名《大明奇侠传》;上海书局曾将《禅真逸史》改名《残梁外史》、将《桃花影》改名《牡丹奇缘》;古香阁曾将《玉娇梨》改名《三才子双美奇缘》;龙威阁将《飞跎全传》改名《绣像三教三蛮扬州佳话》;十万卷楼将《水石缘》改名《奇缘赛桃源》等等,如此甚多,不赘举。
    更有甚者,书局不仅改换小说书名,还增入序跋或篡改回目以作策应,增强欺骗性。譬如光绪二十二年(1896),古香阁将《驻春园小史》改名《第十才子绿云缘》石印出版,书首增入光绪二十年(1894)半耕主人“第十才子书序”,声称“《绿云缘》一书,传世已久,因未剞劂,故人多罕见。兹吾党欲公同好,特为梓行,嘱余评点,细为批阅”云云,假造出新书初版的情形;再如南京图书馆所藏光绪年间石印本《花田金玉缘》,未标书局名称,或由文宜书局于光绪二十年(1894)所印,此书实即《图画缘小传》,该书局改名后,增入“临湖浪迹子”序言,假托“友由粤携来《花田金玉缘》一书,问序于余”云云,复将原小说全部十六回回目重新改写,如此一来,读者倘若不熟悉《图画缘》小说的人物与情节,便很难加以识别,迄今仍有人将《花田金玉缘》误作稀见小说(18)。
    3.篡改序跋题署
    序跋是明清通俗小说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每多涉及小说作者生平、题材本事、创作过程及刊印细节等项,是研读小说文本的珍贵资料。然令人遗憾的是,近代书局翻印通俗小说时,为节省成本,应付激烈的竞争,却多有撤去原书序跋的惯例,甚至玩弄篡改原书序跋以冒充新出之书的伎俩。譬如《增像全图三国演义》,扉二牌记题为“广陵味潜斋藏本上海鸿文书局石印”,前有《重刊三国志演义序》,署“光绪十四年孟夏句吴飞云馆主书”,粗看之下,似乎该序是专门为此次出版新撰,然经笔者仔细比对,其文字与咸丰三年(1853)常熟顾氏小石山房刊本《三国志演义》之《重刊三国志演义序》完全相同,该序的署名原题“咸丰三年孟夏句吴清溪居士书”,味潜斋与鸿文书局在翻印时作了篡改。最具讽刺意味的,要数《增评补像全图金玉缘》,此书由同文书局于光绪十年(1884)首次石印,光绪十五年(1889)重印,重印本书前有“华阳仙裔”《重刊金玉缘序》,时间署“光绪十四年小阳月望日”,此重印本后屡遭盗版,光绪三十二年(1906)上海桐荫轩翻印,书名题“足本全图红楼梦”,首有“华阳仙裔”之序,时间改题为“光绪三十二年九月”;至光绪三十四年(1908)求不负斋再次翻印,书名题“增评全图足本金玉缘”,前亦有“华阳仙裔”之序,时间却已改为“光绪三十四年九月”,很显然,“华阳仙裔”的序言,已经成了一张现成的标签,可以按照翻印者的需要,随意改动粘贴。上述例证表明,明清通俗小说之近代铅石印本中的序跋,有相当部分存在抄袭或篡改的情形,研究者在使用这些文献时,应当十分谨慎。
    4.缩印过小,纸墨粗劣
    缩印本是石印的技术优势所在,然物极必反,它也给出版业带来了严重的后遗症,即字迹过小,伤人目力,尤其是盗版石印的小说,其文字更细如蝇头,模糊漫漶,几乎难以识读。此外,盗版缩印及降低成本等因素,又导致光绪十六年(1890)以后铅石印本(尤其是石印本)小说的开本尺寸,日渐窄小,与光绪中前期点石斋、同文书局、广百宋斋等书局所印之书相比,其缩减幅度高达40%-60%。笔者抽样测量了三十种铅石印本小说的尺寸,光绪十六年(1890)之前,开本多为宽12-13厘米,高19-20厘米;之后则缩减至宽7-9厘米,高12-15厘米,诸如文宜书局石印本《绘图英雄侠义风月传》(1892)、晋记书庄石印本《鬼话连篇录》(1894)及古香阁石印本《绘图第十才子绿云缘》(1896)等书,均可置于掌心把玩,每字大小仅2毫米见方。如此微型的版本,原多用于出版科举挟带之书;但移至通俗小说,显然无法令人满意。因此,至光绪二十五年(1899),所谓“大板石印”本小说,重又成为图书市场的新宠(19)。
    铅石印本通俗小说的图书质量,与其所用纸墨的优劣,也有重要关系。就笔者所见,近代书局用于翻印通俗小说的纸张,以机制连史纸及有光纸居多,其纸色偏黄,质地薄脆,容易碎裂,保存至今的铅石印本通俗小说,翻阅之时往往碎纸翩飞,每每令人不忍卒读;而铅石印刷的油墨,与传统木板印刷的油墨不同,基本上依靠进口,故价格不菲,书局为降低成本,辄往墨中掺杂火油,其印出之书,稍延时日便油渍渗透,书页变黄。不难想象,倘若一部通俗小说的版本,其开本窄小,纸质薄脆,字若蝇头,墨色模糊,油渍渗透;其书名又经书贾改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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