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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兮归来

时间:2009-8-8 16:45:20  来源:不详
此陌生,乃至恐怖。凭着一张日据时期的地图,她漫游世纪末台北的大街小巷,所见种种景观无不如寒碜丑陋如废墟。台北是一座忘怀历史、背弃记忆的城市,以致连孤魂野鬼都无栖身之地。朱的回乡之旅,俨若直捣一代台北人的“黑暗之心”。

    朱天心近年以创造一系列“老灵魂”角色知名。她笔下的老灵魂太早看透世事,以致长怀千岁之忧;他们游荡前世今生,不再能天真地过日子。朱本人就是个老灵魂,而她的焦虑有其历史因缘。作为外省第二代作家,朱面对气焰日盛的本土主义,有不能已于言者的疏离抑郁。而昔日所信奉的伟人已逝,主义不在,也使她怅然若失。她苟安于台北,实则有若游魂,在失忆与妄想的边缘游走,找寻历史的渣滓。与台北相对比的是小说中不断提及的桃花源。但桃花源既然自外于历史,不知有汉,无论魏晋,不也是一座虚假的所在?朱天心于是也成为原乡神话里的异乡人24。

不论是《归去来》或是《古都》都没有正面触及鬼魂人物,但读者不会错过故事中阴惨黯淡的背景。我们所遭遇的一切都恍若隔世。迷离恍惚中,主人翁陷入对往事的追忆,但见事物影影绰绰,阴阳难辨。两部作品都一再强调视线不清(或伪装)所造成的双重或多重视野,这一视象的暧昧感,加上主人翁无所不在的命名渴望及命名错误,更显示全文再现、指涉系统的崩溃。而也就在感官及认知功能的错乱中,幻想与现实交投错综、互为因果——造成鬼影幢幢。

以上的观察引领我们再思20世纪末“书写即招魂”的现象。以余华(1960— )的《古典爱情》(1988)为例25。这篇小说顾名思义,灵感来自传统才子佳人的主题,像是书生赴京赶考,偶遇绝色佳人,一见钟情,共结鸳誓等。但小说中段情节急转直下,当书生自京归来、再访佳人时,但见一片荒烟蔓草,佳人已缈。数年后书生又来,斯地早成鬼域,饥荒蔓延,人人相食。书生最后见到了佳人,竟是在餐厅的饭桌上——佳人已被卖为“菜人”,成了不折不扣的俎上肉。

余华如此残暴地改写传统,也许意在指出历史的非理性力量,随时蓄势待发,人为的救赎难以企及。才子最后救了佳人,但四肢不全、奄奄一息的佳人只求速死;故事的高潮是才子杀了佳人。余华自承对巴他以(George Bataille)的色情与暴力观着迷不已26。但他小说中的暴力相衍相生,最终变成一种定律,反让我们见怪不怪。在《古典爱情》的后半部里,我们看到书生旧情难忘,在佳人的墓畔筑屋忏情。然后某夜佳人翩然而至,自荐枕席,遂再成好事。书生疑幻疑真,终于掘墓观察佳人生死下落,但见枯骨生肉,几如生人。然而书生的莽撞,难使佳人还阳投生的过程克竟全功;一场人鬼恋因此不了了之。

对熟知传统小说的读者,这一结局并不陌生。它让我们想到了陶潜《搜神后记》的故事《李仲闻女》27,而《李仲闻女》正是汤显祖《牡丹亭》的源头之一28。《牡丹亭》一向被奉为古典艳情想像的经典,余华的《古典爱情》将这一传统由内翻转颠覆,自然要让当代读者侧目。他重复古人不仅是拟仿(parody),简直是有意的造假搞鬼(ghosti ng)。

诚如杨小滨所言,余华世界中,“所有往事都分崩离析,如废墟、如裂片。时间消逝,历史理性退位,每一事件都仅在现实里昙花一现。”29余华小说中最令人可怖之处不是人吃人的兽行,而是不论血泪创痕如何深切,人生的苦难难以引起任何(伦理)反应与结局。在此“叙事”已完全与重复机制,甚或死亡冲动,融合为一。这令我们想到精神分析学里视叙事行为为死亡冲动的预演一说;借着叙述,我们企图预知死亡,先行纪事,以俟大限30。这里有一个时序错乱问题:一反传统“不知生,焉知死”的教训,作家们暗示不知死,焉知生?在这一层次上,写作不再是对生命的肯定,而是一种悼亡之举:不只面向过去悼亡,也面向未来悼亡。

然而谈到“写作即招魂”,台湾和大陆的作家又哪里比得上他们的香港同行在上个世纪末书写“大限”、叙述“回归”的心情?在知名通俗作家李碧华的作品里,“回归”既是历史必然,也是前世宿命。李的畅销小说中以《胭脂扣》最能搬演鬼事,而且古意盎然。《胭脂扣》中的女鬼如花曾为30年代名妓,她幽幽回到世纪末的香港找寻当年爱人十二少31。两人曾相约殉情,十二少却死里逃生。赶在1997前,如花还魂了却情债,却终于了解人事早已全非。她的痴情及彷徨让我们想起了八百年前的郑意娘,她的结局却让人更无言以对。她找到了垂垂老矣的十二少,但即便如是,又能奈何?一切终归徒然。

如花以她的寻死和还魂,见证时光消逝,人间情爱与恩义只能是想像中的美德,如幻似魅的寄托。80年代末的香港人心浮动,中国政府“五十年不变”的承诺是不是一样当不得“真”?《胭脂扣》因此引生了政治的解读,香港租界的一晌繁华,在大历史中却是妾身未明,一朝回返到充满阳光的祖国,真值得么?李碧华对历史记忆的反思亦可见诸像《潘金莲之前世今生》(1989)这样的小说。她改写《金瓶梅》的高潮情节,想像潘金莲生在20世纪末的香港,将会有何下场。与其他《金瓶梅》续貂之作不同,李的重心不在潘的生前,而在她的死后。故事开始,潘金莲已来到地狱门口,她拒绝喝下可以忘却前生的孟婆汤,一心一意要转世还阳,重续孽缘——尤其是和武松的一段情。如此,其他人物如张大户、西门庆,与武松、武大,都陪着她堕入轮回。香港潘金莲于是旧戏重演,而且用李碧华的话说,把悲剧演成了荒谬的喜剧32。

而香港在穿过九七大限,“后事”是如何?陈冠中(1952— )的《什么都没有发生》(1999)最能道破个中端倪。在香港回归的一周年,我们的主角回忆前半生他的商场及情场冒险,悚然明白抛开声色繁华,其实“什么也没有发生”。他没有告诉我们的是在叙述开始时,他已经为人狙击,奄奄一息,而在他的故事说完以前,他已经一命呜呼了。整部小说因此是一个香港死人在回归周年所留给我们的一席鬼话。所谓回归,果然就是大限。黄碧云(1961— )的鬼魅叙事又以另一种面貌出现。黄耽溺暴力,玩弄施虐与受虐想像,每每让我们想起余华。在她有关回归的写作里,各种不同时期、文类、国家的文学轮番被她改写操演,毫无顾忌可言。鲁迅与张爱玲,费里尼与萨特都借尸还魂,权充黄的素材。尤其是她塑造的同一人物竟能投胎转世到不同的作品中,经历不同的命运。以此黄碧云不只是写回归,而是写永劫回归,循环的循环,虚空的虚空33。前面我讨论韩少功与朱天心作品里“似曾相识”(dja vu)的荒谬感;李碧华等香港作家则另辟蹊径,处理“尚未发生,已成过去”(deja disparu)的时间鬼魅性。用维理欧(Paul Virilio)的话说:“任何新鲜式特殊的事物总已在尚未发生之前就已成明日黄花。我们总是面对还来不及发生的记忆或陈腔滥调。”34果如此,历史原来就是鬼魅的渊薮,那么回归与不回归竟然没有什么两样。

 

二 现实主义中的幽灵

20世纪末文学里魂兮归来的现象,让我们重思曾凌驾整个世纪文学论述的写实主义。写实主义曾被奉为唤起国魂,通透人生的法门,也是中国文学晋入“现代”之林的要素。我在他处已一再说明写实主义的兴盛,不仅代表一种叙述模式典范性的变迁,也更意味一代学者文人以“文化、思想方式”解决中国问题的文学例证。这一思维方式名为革新,但在面对中国现代化千丝万缕的问题时,仍坚持以全盘的文化、思想重整作为改革的起步,其内烁一统的逻辑其实去古未远。准此,不论是修辞上或观念上,写实主义的出现都被视为反映并改造现实的妙著。用巴特(Roland Barthes)的话说,仿佛有了写实主义,一种历史的向心力就能经书写而达成35。

写实主义论述的核心之一就是驱妖赶鬼。胡适“捉妖打鬼”的例子,足以代表时代的症结。但我们如果仔细探究这些妖与鬼究竟何所指,立刻会发现歧义丛生。事实上,为了维持自己的清明立场,启蒙、革命文人必须要不断指认妖魔鬼怪,并驱之除之;传统封建制度、俚俗迷信固然首当其冲,敌对意识形态、知识体系、政教机构,甚至异性,也都可附会为不像人,倒像鬼。鬼的存在很吊诡地成了必要之恶。

这个藉想像鬼蜮以厘清现实的写实法则,可以上溯至清代或更早。以叙事学而论,晚明清初一系列的喜剧鬼怪小说,像是《平妖传》36、《斩鬼传》(1688)、《平鬼传》(1785)及《何典》(1820),都可资参考。这些小说多半篇幅不长,它们延续了晚明神魔小说的传统,敷衍怪力乱神。但与《西游记》或《封神传》相比,喜剧鬼怪小说无论在人物、情节或主题上,都显示以往庞大的奇幻想像已经下滑,而沾染了越来越多的人间色彩。取而代之的,是对种种世态人情的尖刻嘲弄,每多黑色幽默37,鲁迅因此将其纳入讽刺小说的项下。

喜剧性鬼怪小说浮游神魔与讽刺、虚幻与世情的边际,确是名分飘忽不定的文学。这类小说视人间如鬼蜮,嬉笑怒骂的写作形式,对晚清小说的写实观影响深远。我在专书讨论晚清小说时,曾指出像李伯元(1867—1906)与吴趼人(1866—1910)等作家写尽人间怪恶丑态,他们的灵感有可能来自早期的喜剧鬼怪小说。尽管作家的着眼点是现实,他们却明白除非诉诸魑魅魍魉的想像,否则不足以表达他们心目中的怪现状于万一。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1910)开篇即点明叙述者历尽人生妖孽,只能自诩为“九死一生”38。小说的另一题名,《人间魍魉传》,也就令人会心微笑了。

晚清的谴责小说以夸张扭曲、人鬼不分为能事。作者似乎明白,在一个价值体系——不论是本源论、知识论、意识形态或感官回应——四分五裂的时代,任何写实的努力终必让人质疑现实的可信性。小说中充斥骗徒郎中、假冒伪善的角色,尔虞我诈,此消彼长。但无论如何精力无穷,这些人不能算是巴赫汀(Mikhail Bakhtin)笔下以“身体原则”颠覆礼教的嘉年华狂欢者39。他们气体虚浮,在魅幻的价值空间游走,似假还真,以假乱真。他们最多算得上是果戈理(Nikolay Gogol)“死魂灵”(dead souls)的中国翻版。

五四文人一向贬斥晚清谴责小说作者,谓之言不及义,难以针砭现实病源。事实上,我以为晚清谴责小说融神魔、世情、讽刺于一炉,其极端放肆处,为前所仅见。作者所创造的叙述模式不仅质诘传统小说虚实的分界,也更对形将兴起的五四写实主义,预作批判。谴责作家惟其没有坚定信念,缺乏道德自持,对社会的罪恶“本质”,人性善恶分野,就有更模棱两可的看法。他们的写实观中,因此有更邪恶且不可知的黑洞要钻研,而他们对正必胜邪的信念,也殊少信心。五四文人对社会堕落的挞伐虽然较晚清前辈有过之而无不及,但他们的极端批评总是坐实了改造国是的信念,以及对掌握“真理”、“真实”的自得。晚清作家“目睹”“怪现状”之余,终颓然承认在所“见”与所“信”之间,总有太多变数。他们的写实观最终指向一种价值的虚无主义;看得到的人间恶行只是这一虚无的一部分。

五四主流作家以启蒙革命是尚,发之为身体美学,他们强调耳聪目明,以洞悉所有人间病态。不仅此也,(鲁迅式)“呐喊”与“革命”成为写作必然的立场——仿佛真理的获得,在此一举。写实主义小说容不下不清不楚的鬼魅。即便是有,也多权充为反面教材。例如王鲁彦(1901—1944)《菊英的出嫁》写冥婚;彭家煌的(1898—1933)《活鬼》暴露寡妇偷情的丑闻。同样吴组缃(1908—2003)的《lu竹山房》也写了个寡妇面对性禁忌的荒凉孤寂,而罗淑(1903—1938)的《人鬼和他底妻的故事》明白控诉下层社会生活的苦况,人不如鬼。
 
正因写实小说以驱鬼为能事,强调光天化日之下没有不能合理化的人生,我们对偶见的实验性小说,如徐吁(1908—1980)的《鬼恋》写一浪漫作家与一装鬼女子的颓废勾搭;沈从文(1902—1988)的《山鬼》写湘西迷离凄恻的超自然风习;钱钟书(1910—1998)的《灵感》写一二流作家死后被打入地狱的闹剧,就更能引起会心的微笑。尽管成绩有限,这些作家显然不以创造有血有肉的角色为满足,立志要与鬼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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