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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古意识探微

时间:2009-8-8 16:45:55  来源:不详
表露。

分析了怀古主义的表层语义之后,我们再分析那些主张变法、革新和历史进步的人物的语义。在他们身上,我们遇到了自觉意识和下意识的矛盾。荀况、商鞅、韩非、王安石、康有为等人本质上是厚今薄古、面向未来的,却下意识地以古时、古圣、古制为价值标准,论理述义,托古改制。

荀子的表层语义是变法,是“法后王”。“法后王”当隆礼和重法。一讲到礼、法,他潜意识中的崇古观念便显露出来了:礼仪法度是先王所制,用以教化人民的。所以,“凡言不合先王,不顺礼义,谓之奸言。”(《荀子·非相》)

韩非是个“上小尧舜,下邈三王”(《韩非子·质疑》)的异端人物,但又用杜撰的先王的掌故为自己的变法辩护,说它们是由“先王贵而传之”(《韩非子·有度》)云云。

王安石勇敢地呼喊“祖宗不足法”,要求趋时应变。然而他又力图证明自己“固已合先王之政”(《上仁宗皇帝书》),不过是从古老的经传中焕发新意。

同样,晚清的知识分子们在设计工业文明的蓝图时,也试图从唐虞三代中寻找“变”的根据。例如康有为就自称他在重新发现孔学的真谛,恢复三代以上那个光灿灿的“太平世”。

从论理方法上,这些革新人物完全遵循“∵先王(或上古)A,∴A”的逻辑规则。例如商鞅的推理方式:

∵  周不法商,夏不法虞,

∴  圣人不古,

∴  变法合理。

王安石的推理方式:

∵  窃以为先王之法如何,

∴  如何。

∵  自古治世怎样,

∴  怎样。

由此可见,中国历史上的革新人物,表层意识是在申述自己的变法主张,深层里却暗涵着崇古的观念。这种内心深处的观念难道不是超出具体学派之上的一般民族心理吗?难道不是整个中华民族对原始文化景仰之情的自然流露吗?所以,抛开表层语义的差异,我们发现,他们也和公开的怀古主义者一样,内心深处蕴藏着对原始文化的崇拜心理。

 

这种作为价值楷模的原始文化,具体说究竟指什么?它对中国或文化产生如此大的影响,其魅力何在?中华民族童年时代应有某种原始因素、“本能意识”,被历史地遗忘了,被沉积到民族文化深处,用弗洛伊德的话说,被压进了“无意识”,在一定条件下便以崇古意识的形式表现出来。这种原始因素究竟是什么?

纵观历史,人们对远古文化的神往,主要集中在两点:

1、没有欺诈,没有压迫,没有暴力和不平等的、充满仁爱的道德风尚。孔子崇奉的周礼是充满仁爱、和谐的伦理秩序;墨子向往的三代圣王之政是平等无差地爱一切人利一切人的社会;孟子向往的先王之政是充满仁义、博爱和富足的乐土;《礼记》向往的是没有私有观念,互助互爱的大同社会;韩愈向往的“先王之教”是仁义道德。抛开表层语义的差异,我们就会发现它们有共同的内涵,即私有制产生之前的原始道德。

2、没有虚伪,没有矫揉造作,没有人为的破坏,一切天然、自然、质朴、素朴。老子设想没有智慧、技巧和仁义道德的混沌状态,庄子设想与草木禽兽浑然一体的自然状态,黄老学派设想没有政治和法令的无为而治的社会。如果同样撇开表层语义的差异,也会发现它们是在模模糊糊地描写原始道德和风俗。

由此可见,作为思想家们“无意识”中共同境界和价值标准的,就是原始道德风尚;沉积到民族心灵深处的“本能意识”, 就是原始道德风尚。事实上,混沌未分的原始文化,其核心内容是原始的宗教和道德风俗。由于中国是一个宗教观念相对淡薄、宗教为伦理服务的国家,所以史前文化影响后世的主要是原始道德,就不足为怪了。

中国远古确曾存在过强大的父系社会,这个制度的上限可以追溯到6000多年前的仰韶文化(参见《河南濮阳西水坡遗址发掘简报》,《文物》1988年第3期;《六千年前中原地区已进入父系社会》,《光明日报》1988年1月17日)。在数千年的历史中,我们的祖先创造了灿烂的原始文化,其强盛程度是世界各民族中少见的。如此强盛的原始文化和原始道德,必然会沉积到民族传统之中,对传统文化产生深远影响。这就是原始道德感染力如此强大的原因之一。

更为重要的是:一种质朴、自然、淳厚、和谐的原始道德消失了,代之而起的是虚伪、狡诈、斗争和暴政。这种强烈对比所造成的心理效应,是加深原始道德对后世文化影响的又一原因。面对极端的不平等和不公正,人们就更加向往被他们理想化了的原始的平等和公正;面对战争、征服和掠夺,人们就更加留恋起原始和谐。正因为如此,思想家们总是与后世不道德相对立而言,来美化原始道德的。老子有感于“争”、“盗”、“损不足以奉有余”(《老子》第77章),才更加向往自然朴素状态;墨子愤怒于“强之劫弱,众之暴寡,诈之谋愚,贵之傲贱”(《墨子·兼爱》),从而向往古老的平等与博爱;孟子疾恨于“上下交征利”(《孟子·梁惠王上》),便思慕先王仁政;庄子也因不满于“天下大乱,圣贤不明,道德不一”(《庄子·天下》),所以鼓吹原始混沌。

总之,中国文化中如此强盛的崇古意识,正是民族心灵深处发出的对父系社会朴素道德的呼唤,是中国人“无意识”深处对远古文化和道德的眷恋心理代表露,是整个民族追宗思远的反映和缩影。

 

不过,对原始文化和道德的眷恋之情并不必然演化成崇古意识。例如欧洲文化也有对远古“黄金时代”的描绘但并未因此形成普遍的价值观念。中国文化的这种眷恋之情为什么能如此完好地保存下来,并转化成崇古意识?产生崇古意识的思维机制是什么?我认为:这是由于祖先崇拜观念及其心理机制所致。

华夏文化源于史前父权制社会,这个社会的精神支柱是祖先崇拜。祖先崇拜观念是父系社会乃至整个宗法传统社会的最高意识形态,对此前人已有定论,不必赘述。

祖先崇拜观念的特征是把祖先偶像化,把父系血统神圣化,敬祖崇宗,追思先辈,恪守祖训祖制。这种思维模式和价值取向是崇古意识滋生的精神条件。因为祖先崇拜观念有强大的历史回复倾向,即追索和崇奉初始状态的倾向,这种倾向与崇古意识的思维机制显然一致,与中华民族眷恋原始文化,向往原始道德风尚的心理显然能产生共鸣。

不仅如此。崇古意识实即追思原始朴素的道德风尚(见前),这个目标与祖先崇拜也正好吻合。因为按照儒家的逻辑,敬祖崇宗,追思先辈,是回到质朴、淳厚的道德风尚去的重要途径,故孔子云:“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焉。”(《论语·学而》)儒家反复宣扬孝悌乃仁义之本,其原因亦在于此。就是说,通过历史的回溯,以求复归质朴淳厚的道德,既是祖先崇拜的思维模式和价值目标,也是崇古意识的思维模式和价值目标。

先辈和古圣的观念直接源于祖先的观念,因而先王崇拜是祖先崇拜观念的演变。在氏族社会向文明社会演变的过程中,统治者的祖先演化成“先王”、“古圣”,祖先神演化成“帝”、“先帝”、“上帝”,祖先崇拜亦演化成对先帝、先王和古圣的崇拜。这个演化过程有大量文献为证。《礼记·祭法》云“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国语·鲁语》:“商人禘舜而祖契,郊冥而宗汤。”可见中国文化中被当作古圣崇奉的人物,本是先民的祖宗或族祖神。又,司马贞《殷本纪索隐》引《古史考》:“譙周云:夏殷之礼,生称王,死称庙主,皆以帝名配之。”亦证明祖宗神、先王和帝是相通的。在商代的神话中,“帝”与子姓的远祖之间并没有明显的分别,有的远祖同时也是先帝或上帝。如殷人的高祖夔,在东周时成了帝喾、帝俊乃至帝舜。

总之,中国文化史上的先王、古圣、三皇五帝,乃是祖先形象的演变,祖先崇拜的观念决定了崇古意识的思维习惯。

 

或许要问:祖先崇拜观念是父权之社会的普遍现象,古印度、希腊、罗马人都曾有过这种观念。唯独中国人的祖先崇拜观念演化成崇古意识,这是为什么?笔者认为,主要归因于各自不同的自然条件、生产方式,以及由此造成的社会结构。中国地域辽阔,四周有高山、荒漠和大海形成的天然屏障,这大大减少了与其他民族交往的可能性与必要性;中国经济的基础主要是特别早熟的和特别典型的农业生产。这两个独特的因素造成了中国社会强大的稳定性。由于这种稳定性,中国原始的血缘组织在没有经过强大的冲击和重组的情况下,直接过渡为国家组织和社区组织,并且完整地保存和延续下来,形成世界上独特的宗法社会。这可以从两方面看:

一方面,中国的国家组织直接源于原始的血缘组织。中国早期的“国”,实即氏族部落。原始的氏族组织由穴居而宫室,形成屯、邨或村落。村落之间“起土为界”,封疆划界,封土为台,以示区别,于是有了“封”或“邦”。我们今天所谓“国”,原指城邦(非古希腊所谓城邦);而城邦又是由上述更原始的村落组织演化而来的(参见蔡枢衡《中国刑法史》6—11页)。后世“国王”、“皇帝”等称谓,有些也本于氏族首领的称号。例如近人王献唐考证:“皇字初义为雄长,……犹云酋长。”(《炎黄氏族文化考》第454页)早期太昊、少昊、炎帝统治的国家,实是氏族部落。《墨子·非攻》提到古代诸侯国“万有余”,《吕氏春秋·用民》说商汤时还有“三千余国”。这么多国家,只能把它们理解为氏族组织或氏族组织的孑遗才是合理的。甲骨卜辞和《尚书》中有所谓“多方”、“四国多方”,如土方、鬼方、吉方、羌方,还有三苗、昆吾、蜀等方国,大概包括在内。经过战争和征服,许多方国消失了氏族部落也开始向国家组织过渡。黄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等的部落大概就处于这一过渡时期。到夏、商、周三代,氏族组织向国家组织的过渡才最后完成。

另一方面,中国的家族组织也相当完好地保存下来,过渡为社区组织,形成“家族—社区一体化”的社会基础。从早期的氏族组织,到魏晋时期的门阀制度,再到宋以后的宗族制度,中国的家族组织经几千年沧桑而绵延不绝,直到今天,我们仍随处可见既是社区群体又是宗族血缘群体的村落。

不仅如此。中国的宗法国家组织和宗法家族组织之间还互相影响:一方面,宗法王权组织以宗法家族组织为社会基础,并按照家族模式进行建构、统治与修复,家族组织不断向国家组织进行文化辐射;另一方面,宗法王权组织有利用国家机器,维护宗法家族制度,宣扬家族文化,把以儒家为核心的伦理道德奉为官方哲学,这就进一步加强了中国社会宗法特征的稳定性。

综上述,本文的结论是:在农耕文明和宗法社会的基础上,中国远古强烈的祖先崇拜观念演化成对先王、先帝的崇拜观念,这种观念与人们对原始时代朴素淳厚的民风之眷恋情绪结合在一起,演化成中国文化史上普遍而强烈的崇古意识,并深刻地影响了整个中国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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