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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之流品考

时间:2009-8-8 16:47:44  来源:不详

 

内容提要:“吏”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十分独特的群体,他们广泛分布于中央及地方的各级政府部门中,或主行文书,或供役驱使,成为官员治民的重要助手。在官民交接的政治缝隙中,“吏员”逐渐滋生了制度性的弊端,营私舞弊、贪赃枉法成了这一群体生存和发展的独特手段,也正因为如此,“吏”逐渐有了流品低下的外衣。本文着眼于较为重要的几个历史时期吏员的地位及出仕情况,来考证中国历史上“吏”的流品走势。

  关键词:吏;吏胥;流品;吏治;吏害

 

  一、“吏”之流品走向初期——秦汉时期

  秦汉时期,很多情况下将与治狱事宜有关的官员称之为吏,如“狱吏”、“治狱吏”,再如张汤官至廷尉,人称之为“汤至于大吏”((《汉书·张汤传》)。这里面很有蹊跷可寻。在《汉书·百官公卿表》中明确提到吏的指称范围:“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为长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从这一段话中,我们可以知道,在西汉人们普遍将俸禄较小的地方公务人员称之为吏,但除了“长吏”、“少吏”之外并没有“大吏”的官方称谓。既然如此,为什么史料中将贵为廷尉的张汤称之为“大吏”呢?考察张汤的成长史,我们了解到此人初时承继父业为长安吏,素有狱吏之材,连其老父也深讶其治狱文辞的老练。后受人赏识,级级擢升至廷尉。西汉的狱吏非常严苛,特别是汉武帝时期,极为强调法治,以至“今之狱吏,上下相驱,以刻为明,深者获功名,平者多患害”(《汉书·刑法志》),据《汉书·刑法志》记载,西汉时期全国有监狱两千余所,并专任张汤、赵禹等酷吏制法、执法,因此冤假错案层出不穷。时人对于这样的酷刑统治多有不满,再加上酷吏的舞文乱法、微文曲避使得民怨四起。象张汤这样的典型酷吏,当然也成了众口批驳的对象,班固在写作张汤传时的措辞就可见一斑,再如汲黯就曾愤然唾骂张汤:“天下谓刀笔吏不可为公卿,果然。必汤也,令天下重足而立,仄目而视矣!”(《汉书·汲黯传》)由此可见,治狱之吏无论其官位高与否、俸禄多与寡,皆带有一层贬义色彩,“刀笔吏”一词极有代表性的体现了这一点。

  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曾有“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的说法,秦始皇强调法治,不欲诸家学说扰乱一统的局面,因而实施了丞相李斯的焚书谏议,只允许医药卜筮的书籍保留,此外还要求百姓掌握颁布的各种法令,因此当时官吏的一项主要职责是教民识法。而一般的“士人则学习法令辟禁。”(《史记·秦始皇本纪第六》)从中我们可以看到,“识法”、“守法”、“执法”成了秦朝官民的日常重要事务,而秦朝严酷刑法是后来汉朝士人抨击秦制的一个最重要的方面,长期在冗法酷刑统治下的老百姓也很自然认为秦吏主治狱案、扰民滋事,于是乎“吏”也就有了一个具有时代特色的指称内涵即与治狱有关,联系秦朝的严刑酷法,使“吏”带有贬义色彩也极为正常。虽然张汤最后贵为廷尉,终究不离治狱的本行,也无怪呼人称之为“大吏”。

  当然,除了从事治狱事宜的官员称谓中带有“吏”之外,其他称谓中带有吏的最为典型的就是《史记》、《汉书》、《后汉书》中的“循吏”和“酷吏”了。何谓“循吏”?这些史书中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史记·循吏列传》篇首有一段话可以视为是对“循吏”的一种解释:“太史公曰: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文武不备,良民惧然身修者,官未曾乱也。奉职循理,亦可以为治,何必威严哉?”概括而言,所谓“循吏”大致可以理解为本法循理之吏,与扰民滋事的“酷吏”和“刀笔吏”截然不同。将舞文乱法的官员称之为“酷吏”可以理解,但为何将奉职循理的官员也称之为“吏”呢?很有可能,司马迁为了便于强调对比性,因此在斟酌表达的词汇时用了“循吏”一词。《史记》中,为之作传的循吏一共五位,有意思的是这五人都是秦汉以前的人,难道说本朝没有循吏吗?不然。《汉书·循吏列传》中所列的循吏并不在少数,其中有不少是与司马迁同时或是稍前之人。众所周知,司马迁本人是汉武时期酷法严刑的受害者,他作循吏传时只列前朝的人或许多多少少有影射汉武帝严苛法制之下鲜有循吏的意图。

  从《汉书》《后汉书》所列的循吏来看,都是2000石以上的郡守,也有位居三公九卿之列(之前也曾做过郡守)。而郡守是两汉时期地方上最大的行政长官,孝宣帝曾如此阐述过地方郡守的重要性:“庶民所以安其田里而亡叹息仇恨之心者,政平讼理也。与我共此者,其唯良二千石呼!”(《汉书·循吏传》)在《汉书·百官公卿》中严格规定了县令、长以上官职的具体名称,惟有其下的职务统称为“长吏”或者“少吏”。由此可见,当时普遍意义上“吏”是专指位卑禄寡的底层公务人员。那么,为什么2000石的郡守甚至三公九卿仍被称为“吏”呢?考察这些循吏的成长历史,我们发现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最初都是一些斗食、佐史的“长吏”和“少吏”。更值得注意的是,作史者在述论其人的业绩时,笔墨也都集中在他们处在“长吏”和“少吏”的位置上作出的功绩。因此称为“循吏”,实在是因为当初这些人虽然位卑权轻,但都是“与民休息,凡事简易,禁罔疏阔”(《汉书·循吏传》)的良吏。

  东汉时,“吏”的内涵又有一些变更。随着政务的聚增,部门内部的人手日渐紧缺,必然需要增加一些处理案牍的人员。因此,中央政府诸部门的任职人员即便也有具体的职位名称,但因从事的是琐碎的文簿事宜也被视为吏,甚至将善于起草公文称为是有“吏能”。早在东汉初期,有志仕途经济之人已经羞于成为诸如“令史”这样的小吏。在《通典》记载有一则:

  时故事,尚书郎缺,以令史久次补之,光武始改用孝廉为郎,而孝廉丁甘称病不就。诏问:“实病,羞为郎乎?”对曰:“臣实不病,耻以孝廉为令史职耳。”帝怒,杖之数十。诏问:“欲为郎否?”甘曰:“能杀臣者陛下,不能为郎者臣也。”[1](P321)

  丁甘宁死也不为令史,可见在当时士人心目中,主作文书起草的二百石令史是一件极为羞辱的事情。而在当时令史至少还有官品,即我们如今所谓的编制。到了隋朝,由于“令史之任,文案烦屑,渐为卑冗”[1](P321)连官品也被取消。诸如令史这样渐为卑冗最后被取消编制的事情足以说明一个问题,即起草文案这类的琐碎文职已经受到士人的普遍轻视,不是一种正式的、入流的仕途出身。逐渐这些操办文牍琐事的吏员又有了别样的称呼诸如“胥曹”、“文吏”、“吏胥”、“胥吏”等等。这些称谓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了士流多不乐居这种职位的事实。

  事物烦琐卑冗自然是“吏”职不受重视的一个因素,此外讲究出身也是“吏”不入流的一个重要原因。随着学校制度的日益完善,人才培养有了正规的途径。随之而来的是出仕为官开始注重出身。这种情况在东汉时期也已经出现。在《后汉书.循吏传》中记载有一事:

  时考城令河内王涣,政尚严猛,闻览以德化人,署为主簿。谓览曰:“主簿闻陈元之过,不罪而化之,得无少鹰鹯之志邪?”览曰:“以为鹰鹯,不若鸾凤。”涣谢谴曰:“枳棘非鸾凤所栖,百里岂大贤之路?今日太学曳长裾,飞名誉,皆主簿后耳。以一月奉为资,勉卒景行。”

  王涣认为主簿一职终非有鸾凤之材的仇览所能久居,然而要想继续在仕途前行,最好的方法就是进入太学,取得一个正式的出身。这充分说明东汉时期,在察举和征辟两大传统的入仕途径外,正规教育机构的太学出身已经逐渐迎头赶上。而且,在当时已经有抬升太学出身而贬斥吏员行政操守的言论了,其中以王充在《论衡·程材篇》中的言论最为典型。

  蓬生麻间,不扶自直;白纱入缁,不染自黑。此言所习善恶,变易质性也。儒生之性,非能皆善也,被服圣教,日夜讽咏,得圣人之操矣。文吏幼则笔墨,手习而行,无篇章之诵,不闻仁义之语。长大成吏,舞文巧法,徇私为己,勉赴权利;考事则受赂,临民则采渔,处右则弄权,幸上则卖将;一旦在位,鲜冠利剑。

  王充认为吏员的成长途径本身就存在了巨大的缺陷——“无篇章之诵,不闻仁义之语”,没有接受真正的儒家教义教育的文吏在日后的行政过程中因为缺失儒家所倡导的操守而养成投机取巧、徇私舞弊、溜须拍马的官场弊习。王充本人太学出身,这番贬文吏扬儒生言论的公允级别暂且不论,但其中还是透露一个信息,“吏”的指称在东汉时期已经带有明显的“不良”意味。

  综上所论,秦汉时期的“吏”有两层意思:或者与治狱有关尤其是那些舞文乱法之徒,或者是位卑权微者流。这都为以后“吏”之流品的出现埋下了伏笔。但这一时期,吏并无出身的限制,考察史料我们也不难找出吏属出身而后官至宰相的案例如李斯、萧何等等。甚至对“吏”都有严格的要求。韩信因为“少有恶行,不得为吏”等,都说明了当时担任吏职的,都是地方公举的有德之士。但到了东汉,随着学校机构的日益完善,吏员的出身遭遇了太学出身的挤压,王涣和王充的言论已经透露出这一信息。尤其是王充在论证自己的儒生优异论时,毫不客气的指责了吏员的腐败,试想如果吏员的腐败在当时只是少数现象,大概王充还不至于如此言辞凿凿?

二、吏员流品低下的彰显时期——魏晋至唐宋

  魏晋南北朝时由于门阀制度的盛行,决定了士族成员把持政权以维护自身利益的政治结构的生成。九品中正制的施行不但没有起到选举贤良的作用,反而成为了巩固门阀的保障机制,于是有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晋书·刘毅传》)的说法。这样一来,充任吏员的就决非士族子弟了。再加上这一时期是中国历史中最重流品的一个阶段,强烈的流品意识也导致了吏员的地位极为低下,甚至与仆役差之无几。

  隋唐之际科举制度施行并日益完善,朝廷所需的人才有一部分是由考试遴选得来,但这并不是唯一的入仕途径,吏员仍有较好的出身,但这类出身遭到了质疑。如高宗显庆初年,黄门侍郎刘祥道以选举渐弊,陈奏:

  吏部比来取人,伤多且滥。每年入流数过千四百人,是伤多;不简杂色人即注官,是伤滥。经学时务等比杂色,三分不居其一。经明行修之士,犹罕正人,多取胥徒之流,岂可皆求德行!……冀入流不滥,官皆得人,非材不取,不至冗杂。且令胥徒之辈知有铨选,若复素非廉谨,必将渐自饬励。[1](P206)

  此奏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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