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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德》零釋(二)

时间:2009-8-8 16:49:54  来源:不详
《呂氏春秋·任數》)

故得道者志弱而事強,心虚而應當。所謂志弱者,柔毳安靜,藏於不敢,行於不能,恬然無慮,動不失時,與萬物回周旋轉,不爲先唱,感而應之。是故貴者必以賤爲號,而高者必以下爲基。託小以包大,在中以制外,行柔而剛,用弱而強,轉化推移,得一之道,而以少正多。(《淮南子·原道》)

先唱者,窮之路也。後動者,達之原也。(《淮南子·原道》)

聖〔人〕常後而不先,常應而不唱。不進而求,不退而讓。(《淮南子·詮言》)

聖人内藏,不爲物先倡,事來而制,物至而應。(《淮南子·詮言》)

不可先倡,感而後應。故居倡之位,而不行倡之勢。(《春秋繁露·離合根》

〔天道〕無殃,不可先倡。人道無災,不可先謀。(銀雀山漢簡《六韜》,又見今本《六韜·發啓》) 

從以上用例中可以看出,它們幾乎都是道家類的文獻,或受到了道家思想的影響。不先“倡(唱)”表現出不爭、不爲天下先的姿態,表達爲因循、因應的原理,希望達到以柔克剛、以弱勝強、後發制人的効果。

再來看“毋為角言”,“角”如“角力”、“角逐”、“角勢”、“角抵”、“相角”等所示,雖然有“爭闘”之意,但既然“毋為角言”和“毋為人倡”是相似的表述,那麼,“角言”就不應該是“爭訟”,而是一種先於他人之“言”,“角”在這里意爲“冠角”,是突出之意。“言”和“倡(唱)”意思完全相同,兩句話都是不先“倡(唱)”的意思。 

四、“毋作大事,毋(害)[11]常”(簡10) 

關於“大事”,李零先生解釋爲“祭祀、兵戎等重大事情”,這個考釋無法解釋爲何不能做“祭祀、兵戎等重大事情”。還是先來分析“毋害常”的意思,“常”應該就是“天之常”(簡1)、“天常”(簡2)的“常”,或“故常不利,邦失幹常”(簡5)及“變常易禮” (簡5)的“常”,指那些不可更易的準則、規範。《黄帝四經》對“常”的規定是“天地之恒常,四時、晦明、生殺、柔剛。萬民之恒事,男農,女工。貴賤之恒位,賢不肖不相妨。畜臣之恒道,任能毋過其所長。使民之恒道,去私而立公”(《經法·道法》)。這里的“恒事”、“恒位”、“恒道”是“恒常”的另一種表達方式而已。《三德》的“毋害常”就是不要輕易去破壞這些準則、規範,如果破壞了,就會有“小邦則剗,大邦過傷”、“土地乃坼,民乃夭死”(簡5)的結果。借用《黄帝四經》的話説,就是“變故亂常,擅制更爽。心欲是行,身危有〔殃、是〕謂過極失當”(《經法·國次》),“不循天常,不節民力,周遷而无功” (《經法·論約》)“若夫人事則无常。過極失當,變故易常。德則无有,措刑不當。居則无法,動作爽名。是以受其刑”(《十六經·姓爭》)。既然“害常”是危及社禝的事,那麼“毋作大事”也當同樣理解。如下所示,我們發現先秦秦漢文獻中的“毋作大事”幾乎都與時令相關。 

仲春之月……是月也,耕者少舍,乃修闔扇,寢廟必備。無作大事,以妨農功。(《呂氏春秋·仲春》)[12]

是故昔先王之制禮也,因其財物而致其義焉爾。故作大事,必順天時,爲朝夕必放於日月,爲高必因丘陵,爲下必因川澤。(《禮記·禮器》) 

可見,“大事”主要指的是妨害農時的事。高誘注《呂氏春秋·仲春》:“大事,兵戈征伐也”。鄭玄注《禮記·月令》:“大事,兵役之屬”。其實“大事”不光指兵事,還應包括“土功”,即修城郭宮室等大型工程。兵事和“土功”不是不做,但要依時而做,不然就危及國本。総之,不按時令“作大事”和“害常”是有害國家的兩件事情。 

五、“毋揣深,毋度山”(簡11) 

李零先生指出“揣”、“度”互文,未做進一歩解釋。“揣深”、“度山”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當時眞的有誰會去測量揣度自然界的高深嗎?所以,這祇能是一個比喩,提醒人們不要做不自量力之事。 

高山,仰之不可極也。深淵,度之不可測也。(《管子·九守》)[13]

天道玄黙,无容无則,天不可極,深不可測。(《淮南子·主術》 

在道家系統文獻中,“道”或得道者也往往用“不可極”、“不可測”形容,如“故知一,則應物變化,闊大淵深,不可測也。”(《呂氏春秋·論人》),“夫道者,覆天載地,廓四方,柝八極,高不可際,深不可測”(《淮南子·原道》),但這和就本篇就關係不大了。 

六、“十室之造”(簡12) 

簡12有“監川之都,冥(从罒)岸[14]之邑,百乘之家,十室之俈[15],宮室汙池,各慎其度,毋失其道”。 李零先生説“監”字可能是“臨”之誤冩,冥(从罒)可能是“凴”之假借。那麼,“臨川之都,凴岸之邑”應當是地理位置非常險要的城郭。“宮室汙池”勿庸置疑指的是華麗的宮廷建築。所以,筆者以爲夾在中間的“百乘之家,十室之俈”應該也是建築,李零先生引《管子》立政、乘馬篇,從行政區劃的角度去考證,其他研究者也從之[16],可能方向有誤。“俈”其實就是“造”的假借字,意爲造作。“十室之造”可能指同時有十個房間的大型構造,而“百乘之家”在此未必指勢力強大,而是形容能容納“百乘”的豪邸。“百乘之家,十室之造”的着重點不是險要,也不在于華麗,而是宏大。但這些大型工程必然勞民傷財,所以作者提醒要“各慎其度,毋失其道”。 

七、“順天之時,起地之〔材,□民之力。〕” 

簡18簡末端完整,作“順天之時,起地之”,但目前找不到可以與之拼接的竹簡,或許在今後的上博殘簡中能找到匹配。在《〈三德〉與〈黄帝四經〉對比研究札記(二)――兼論《三德》的竹簡編聯》中,筆者將其放入第二部分第三組,即《三德》的最後部分,與文首“天供時,地供材,民供力,明王無思,是謂三德”(簡1)相呼應,認為“順天之時,起地之”的下一支簡簡首可能是“材,□民之力”。以下是文獻中一些相似的表述,從中可以看出,補“材(或‘財’)”一字有可能,但後面也未必是“□民之□”這樣的句式。 

順天之時,約地之宜,忠人之和。(《管子·禁藏》)

牖之銘曰:“隨天之時,以地之財,敬祀皇天,敬以先時。”(《大戴禮記·武王踐阼》)

時天之氣,用地之財,以生殺於民。(《大戴禮記·少閒》)

[1]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12月)第294頁。

[2] 陳偉《上博五〈三德〉初讀》(簡帛網,2006年2月19日)。

[3] 筆者在《〈三德〉與〈黄帝四經〉對比研究札記(二)――兼論《三德》的竹簡編聯》(簡帛網,2006年4月3日)中讀爲“毋錦衣絞、袒,子”,在“絞袒”中加入句讀,將“絞”、“袒”並列,再將“絞、袒”和“子”並列,是不對的,特此更正。

[4] 王貴元《上博五札記二則》(簡帛網,2006年3月3日)認為“”從“奚”,子“就是傳說中的造車者‘奚仲’, ……高陽為夏之古帝,奚仲為夏之車正,連舉二人,正在情理之中。”解釋是否合理暫且不論,首先語法上就存在問題。

[5](《禮記·郊特牲》有相似内容,作“祭之日……喪者不哭,不敢凶服”。

[6] 釋文參照王文錦《禮記譯解》(中華書局,2001年9月)415頁。

[7] 同上,416頁。

[8] 陳鼓應《黄帝四經今注今譯――馬王堆漢墓出土帛書》(臺灣商務印書館,1995年6月)。

[9] 魏啓鵬《馬王堆漢墓帛書〈黄帝書〉箋證》(中華書局,2004年12月)。

[10] 讀爲“煩姑嫂”,採用了劉国勝《上博(五)零札(六則)》(簡帛網,2006年3月31日)的觀點。

[11] 隷作“”、讀爲“害”,採用了季旭昇《上博五刍議(下)》(簡帛網,2006年2月18日)的觀點。

[12] 劃線部分《淮南子·時則》完全相同,《禮記·月令》作“毋作大事,以妨農之事”。

[13] 《六韜·大禮》有相同内容。此外,《六韜·上賢》有“夫王者之道……若天之高 ,不可極也。若淵之深,不可測也。”

[14] 李零讀爲“岸”的字,也可能讀“淵”或“澗”,參照何有祖《上博五〈三德〉試讀(二)》(簡帛網,2006年2月21日)。

[15] 隷定爲“俈”,採用了何有祖《上博五〈三德〉試讀(二)》(簡帛網,2006年2月21日)的觀點。

[16] 如何有祖《上博五〈三德〉試讀(二)》(同注[15])、蘇建洲《〈上博(五)〉柬釋(二)》(簡帛網,200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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