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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的唐代传奇与变文研究

时间:2009-8-8 16:50:49  来源:不详
照“再创造”[11]法则所发生的事情。这些法则也许与日常的经验法则不同,但必然有其独立的生命力和稳定性,必然能够以其明澈折人的特质建立内在的理性逻辑。作为一种文学形式,幻想往往要超越人类存在的疆界,以获得反映在无拘无束之行为里的新展望和新洞见,这些行为不受日常事实的限制,而受故事人物与之联系的方式的限制。一方面,幻想故事的价值和性质依赖于幻想行为与再创世界结构原则间相互关系的丰富性和复杂性,另一方面,幻想故事的成功则依赖于作者的想像在这特定形式的限制之下自由而有效地发挥。
  接着他便根据此旨着重分析了陈鸿《长恨歌传》,并附带论及王度《古镜记》、沈既济《任氏传》、李公佐《南柯太守传》等名篇,最后又总结说:

        唐代故事里的幻想世界,尽管无不声称出于史实,却不过是按照本身的现实法则而进行仿制的想像之物。借助它们,读者满意地体验到了精心制作的神话般的偿愿感与拯救感。在这方面,幻想接近于神话层次。这种特殊的想像领域,是对柯勒律治的名言“愿意中止怀疑”[12]的挑战,因为读者被邀来分享一个再创造的世界,其中故事编写者所叙述的一切均忠于再创宇宙的法则,并且借助再创造的胆识而变得可信。唐代传奇作者制造自己的语境型式,使得非非之想变得可信。如此创作的小说表明,幻想能够怎样按现实而设计,幻想框架能够怎样提供探索严肃问题的基础,关于超俗事件的描述能够怎样纳入和增添历史事实和其他具体细节,奇异之事与惯见之事的动态作用能够怎样产生超常的错综情况,自然与超自然能够怎样互相补充,以及实际的考虑能够怎样帮助创造新的传统。[13]

   马氏着重分辨的是,历史著作与想像故事两种文体在所用题材、创作手法、艺术效果等方面的不同。后来,又有学者对两者的关联作了更加深入的探讨。[14] 

变文的涵义

   在《唐代变文》一书中,梅维恒对“变文”的内涵与外延、语言与形式、创作与抄录、讲唱活动及其历史记载等问题做了说明。其中关于“变文”内涵与外延的辨析,既有对前人研究的综述,又有自己的新见解,提供了一个全景式的鸟瞰。
  事实上,给“变文”下定义是个十分棘手的问题,几乎有多少学者就有多少解释,迄今已有许多说法并行于世。梅氏在他著作的第三章指出,大多学者倾向从文本或文体的变化来理解“变”字的涵义,因而出现了多种界定,例如:


  一、有人认为,“变”是把散文“变”成韵散合体之文(如劳干《敦煌及敦煌的新史料》和苏莹辉《敦煌论集》),这种说法最流行;
  二、有人则认为,“变”是把口头语言变成书面文字(如杨家骆《小说与讲唱文学》);
  三、有人恰恰相反,认为“变文”是书面故事的口述化(如欧阳桢《变文中故事的口述》);
  四、也有人认为,“变”是指把一种文体(如佛经、历史)变成另一种文体即韵散合体之文(如周绍良《谈唐代民间文学》);
  五、还有人认为,“变文”之所以得名,是因为佛经原典变成了通俗经文(如关德栋《谈“变文”》)。


  梅氏说,这些强调“通俗化”的意见,其实是郑振铎所首倡。在他的《插图本中国文学史》里,可以看到这样的说法:“原来‘变文’的意义,和‘演义’是差不多的。就是说,把古典的故事,重新在演说一番,变化一番,使人们容易明白。”相应地,他同样认为“变相”也是为此把佛经变成了图画(郑著第三十三章)。这种观点尽管缺乏依据,后来却得到了广泛的流传,甚至引起了一些混淆,如把“变文”等同于“俗讲”。
  关于“变”的解释,梅氏还提及源于音乐、诗歌一说。他指出,向达曾在《乐府诗集》里挑出以“变”为名的篇什(如《子夜变》、《闻欢变》),来支持这种说法(参见《唐代俗讲考》),但他不怎么肯定。罗宗涛则断言“变文”由六朝音乐和诗歌术语演变而来,并且试图从中国古代典籍找到它的由来(参见《变歌变相与变文》)。不过,他的推断不无弊端,因为“变歌”有何渊源、“变歌”与“变文”有何关系,他都言之不详。
  从西方学者翻译这一术语的做法上,也可看出问题的复杂性。梅氏指出,有人含糊其辞,不做明确界定(他称之为“evasive school”,即“回避派”),而英法学者多以法文“chantefables”[15]译之。这种译法显然一改流行的做法,重在指明“变文”乃叙事文体,而非译“变”字。但这样做也不无缺点,因为(一)中国有很多文体韵散相间,均可称作“chantefables”;(二)这个术语本来特指《奥卡森和尼克莱特》,是比较文学学者扩大了其适用范围;(三)它与“变”字的涵义无任何相干;(四)它没有涉及“变文”在中国文学发展史所处地位。有人提供了新的译法,如柯迂儒(J. I.Crump)把“变”译作“episodes”(插曲),“变文”译作“episode texts”(插曲的文本),[16]也指明了佛事绘画及其文本的叙事性质。其实,俞剑华在《历代名画记》(上海,1964)中就曾指出,将佛经故事画成画即谓之“变”。阿克(W.R. Acker)对此说得更精确些:

  “变”、“变相”、“经变”这些术语,均指图解特定佛祖之天堂、特定之地狱、或者佛经所述某种特定之事件(一如《维摩诘经》所述)的图画,所有这一切均与多少近似宇宙表象的神秘的曼荼罗[17]适成对照,其不同的佛祖和天人象征着存在的不同方面。   

——《唐代和唐前的若干画论》第一卷(莱顿,1954) 

在梅氏看来,这一解释与他的意见基本一致,即“变”是单一或连续的叙事性瞬间或场所的表现。“变文”是“变相”之文的说法是正确的。
  不过,梅氏又说,口述之“变”与书面之“变”其实有所不同,“变”字本身也有佛教的渊源,而“变文”乃“变相”之文的说法,并没有涉及这些事实。戴密微有个很巧妙的译法,他把“变”译作“les scenes”(“景”),“变文”译作“les‘scenes’litteraires”(“文学之景”),“变相”译作“les‘scenes’figurees”(“图像之景”)。[18]但这种译法也并未指明它们与佛教的关系。在《佛教艺术与历史》(1916)一书中,小野玄妙较早地讨论过“变”字涵义如何与艺术关联,遗憾的是,其著作几乎无人问津。也许是那波利贞首先断言“变文”是用来讲唱的关于绘画的详文。[19]这一论断是个突破,因为不了解它们与绘画的关系,便不可能了解其本质。也有人以为“变文”是“变相之文”的简称(参见周一良《敦煌壁画与佛经》),如此理解无疑突出了两者的关系,但实际上,它们之间的关系要比这种说法复杂得多。
   梅氏试图从词源上追溯“变文”之“变”的真实意义。他指出,还有一些学者如孙楷第、刘大杰、刘若愚、普实克,认为“变”指“奇异”,而非“变化”。他就此分辩说,《法苑珠林》中多见有“变”、“变化”、“神变”字样,而较早的《搜神记》则没有这种特殊指称。而且在佛教传入之前,“变”字似无“奇异”义项。此字似乎不见于甲骨文,大约在公元前320年才见于刻石。早期可见“变”与“化”并列的用法,如“圣人与时变而不化”(《管子》)、“物生谓之化,物极谓之变”(《黄帝内经·素问》),却无“从无到有”、“以魔生奇”之意——而割裂或突破现实或幻境,正是佛教 “nirmana”(“变化”)一词的本质——只是由一物“变作”另一物。公孙龙子甚至想证明,一个实体及其组成部分不可能发生变化(《通变论》)。庄子曾提及事物之间的繁衍滋生,但这种繁衍滋生总是具有彼此演变的连续性(参见《庄子·至乐》“列子行”一段)。而在佛教传入后,即使是儒学家也注意到了事物变化的非连续性。朱熹即如此理解“变”与“化”的不同:“化是渐渐移将去;截断处便是变。”(《朱子语类》卷七十五)王维在《给事中窦绍为亡弟故驸马都尉于孝义寺浮图画西天阿弥陀变赞并序》中,竟以长序解释“变”字,但他系之于轮回变化,并将“西天”视为不再“转身不息”之所,于是偏离了题目中此字的真义。
  鉴于在佛教传入中国之前,古代典籍不见有“变文”、“变相”中“变”字的义项,梅氏建议求诸佛经以把握其语义。他说,柳存仁认为“变文”之“变”乃源于佛门的“神变”(参见《伦敦所见中国通俗小说》),而似是这一解释使得陈观胜称“变文”为“神变之文”(参见《中国佛教》),陈荔荔、亚瑟·韦利等同样接受这一说法。周绍良和周一良也看到了这一点。前者指出,取佛经神变故事绘之以图,即称“变相”,述之以文,即称“变文”(《敦煌变文汇录》序)。这一解释基本上是正确的,但神变之事不一定非取自佛经不可,有时也见于个人的宗教体验。傅芸子说得更具体些,把“变”字与佛经常见的“说法神变”联系了起来(参见《关于破魔变文》)。在梵文中,有些表示虚幻、奇异、幻术、变化形状的词语可以“神变”译之;它还有“神变示导”、“神变相”等习惯语;而在汉文佛经之中,诸如“神通力”、“神通变化”等词语也与它相近。不管其梵文原意如何,中国佛教徒用“神变”一词所表达的意思是十分清楚的:

  从根本上说,它是佛陀或菩萨为教化有感知力的生灵而表演的一种神奇变化(即神奇模样或现象)。这种变化本身不仅给人以深刻印象,使之看到表演它的彻悟者如何能力非凡,因而成为怂恿观者接受其教导的有效手段,而且对于智力超群的人来说,它也毫不暧昧地肯定了万事皆虚幻的性质。如果彻悟者能够轻而易举地提供这种奇异的(但非真实的)实体,那么这里便有仅凭直觉可知、无须言词表述的本体论深意在焉。(《唐代变文》,第49页)

 

  这种变化在佛教经籍和故事里屡见不鲜,如《破魔变文》里的身生水火、《阿育王经》里的十八变、《师子月佛本生经》里的“那罗戏”、《贤愚经》里舍利弗和劳度差的变化其身等等。
  另一方面,梅氏认为,如果根据并非所有“变文”都写佛教主题的事实,而怀疑“变”字源自印度佛教,也是不恰当的。“变文”在中国自有其发展史,后来已渐渐世俗化,以至人们用这种形式来讲述无关佛教的故事,它那种带有佛教色彩的名字也渐渐褪了色。他说,既然“变文”的佛教渊源十分明显,就有必要在印度语言里寻找它的原词。实际上,前人在此有所设想,但他否定了他们的几种说法,例如:

  一、“变文”之“变”相当于梵文“parinama”;[20]
  二、它相当于梵文 “mandala”;[21]
  三、它相当于梵文“citra”。[22]

  他说,前一种通常译作“转变”,是表达情感、愿望或思想现实化的一种辞格,虽与“变文”之“变”相近,却不相同;第二种即“曼荼罗”,多与热心、崇拜、仪式、沉思相关,主要是指使思想集中而得以启悟的地点、场所或事物(汉语以“道场”译梵文“bodhimandala”即很说明问题),与上述“变”字亦不等同;至于第三种,它有多种汉译,如“画”、“杂类”、“有殊”、“妙色”,但从字源上或文本中,很难找到证据说它与“变”字相对应。梅氏还试图从佛经《根本说一切部毗奈耶》中,寻找“变”字的对应词。他指出,这部经文有义净的全译,其中写给孤长者彩绘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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