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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狐怪故事:文化偏见下的胡人形象

时间:2009-8-8 16:51:01  来源:不详
有此臭者,傥仍以胡为名,自宜有疑为不合。因其复似野狐之气,遂改“胡”为“狐”矣。”[28]

  如果仅指胡臭而言,此说似可成立,但细读六朝唐朝志怪,就可以发现,称胡为狐似并不始於“西胡人种与华夏民族血统混淆既久之後”,在西域开通之后,随着西域贾胡、僧人的大量涌入,“狐”字即已成为对胡人的歧视性称呼。西汉时位於车师柳谷的一个游牧部落被径直称为“狐胡”,它先後属於西域都护和西域长史。在正史、志怪、传奇中有很多故事非常有说服力,可以说明“胡”与“狐”是如何紧密相通,不费力就可以举出许多,我们先来凑足十例:

  例证一,我们在上文已经引用过,即《搜神记》卷十的胡博士故事。老狐而被称之为胡博士,足为“胡”、“狐”相通之证。

  例证二,刘宋·刘敬叔《异苑》载:
  胡道洽,自云广陵人,好音乐医术之事。体有臊气,常以名香自防,惟忌猛犬。自审死日,诫弟子曰:“气绝便殡,勿令狗见我尸也。”死於山阳,殓毕,觉棺空,即开看,不见尸体,时人咸谓狐也[29]。
    胡道洽,从其姓观之,即有胡人之嫌,“体有臊气”,这是白种人所特有的体味,所以此人无疑是西域胡人。“时人咸谓狐也”,此为六朝人称胡人为“狐”之显例。

  例证三来自正史,见於《新唐书》〈哥舒翰传〉,两个著名的混血儿之间的对话:
  禄山谓翰曰:“我父胡,母突厥;公父突厥,母胡。族类本同,安得不亲爱?”翰曰:“谚语‘狐向窟嗥不祥’,以忘本也。兄既见爱,敢不尽心?”禄山以翰讥其胡,即骂曰:“突厥敢尔!”[30]
    安禄山之所以发怒,原因就在於哥舒翰所引用的谚语涉及了“狐”,安禄山疑其讥刺自己,这是“狐”为“胡”之歧视性别称的确证。

  例证四,《宣室志》卷八“林景玄”条:
  唐林景玄者……忽闻墓中有语者曰:“吾命属土也,剋土者木,日次於乙,辰居卯,二木俱王,吾其死乎!”……因视穴中,见一翁,衣素衣,髯白而长,手执一轴书,前有死鸟鹊甚多……即毁其穴,翁遂化为老狐,帖然俯地。景玄而射之而毙。视其所执之书,点画甚异,有似梵书而非梵字,用素缣为幅,仅数十尺。景玄焚之[31]。
    《太平广记》卷四五三引《灵怪录》记录了杭州王生捡得野狐所遗之书,同样是“文字类梵书而莫究识。”同书卷四五四“张简栖”条,原文更是将所谓“狐书”的开头三数行录以示人,可惜今本已缺。这类“似梵书而非梵字”,汉人不能认识之文字,当是粟特文之类波斯系统文字,狐怪无疑也是胡人形象的折射。

  例证五:《玄怪录》“狐诵通天经”条:
  裴仲元家鄠北,因逐兔入大塚,有狐凭棺读书。仲元搏之不中,取书以归,字不可认识。忽有胡秀才请见,曰行周,乃凭棺读书者。裴曰:“何书也?”曰:“《通天经》,非人间所习。足下诚无所用,愿奉百金赎之。”裴不应。又曰:“千镒。”又不应。客怒,拂衣而起。裴内兄韦端士,已死,忽逢之,曰:“闻逐兔得书,吾识其字。”乃出示之。韦云:“为胡秀才取尔。”遂失不见[32]。
    此一例证足以说明胡秀才与“狐”之间的紧密联系,汉人不可认识之《通天经》,疑是祆教、魔尼教之类的西域宗教经籍。类似例子甚多,如《广异记》“孙甑生”条,其曰:
  唐道士孙甑生本以养鹰为业,後因放鹰入一窟,见狐数十枚读书,有一老狐当中坐,迭以传授。甑生直入,夺得其书而还。明日,有十馀人持金帛诣门求赎,甑生不与。人云:“君得此,亦不能解用之,若写一本见还,当以口诀相授。”甑生竟传其法,为世术士……天宝末,玄宗固就求之,甑生不与,竟而伏法。[33]
  老狐所传之书而作为汉人的孙甑生不解,应该也是以西域文字书写的经籍。

  例证六:《玄怪录》卷四“华山客”条:一女子自称妖狐,学道多年,遂成仙业,希望党超元能够将猎狐射死後,将尸体送回旧穴。超元答应後,女子赠其药金五十斤,嘱其“非胡客勿视。”……人验其金,真奇宝也。即日携入市,市人只酬常价。後数年,忽有胡客来诣,……超元出示,胡笑曰:“此乃九天液金,君何以致之?”於是每两酬四十缗,收之而去[34]。

  此条材料也间接可证明妖狐与胡人之间那种密切的联系。

  例证七:《太平广记》卷四四八引《纪闻》“叶法善”条:说是一官宰上任之时发现自己妻子失踪,疑为一婆罗门勾引而去。於是,拘执胡僧,鞭之出血,带去见叶法善:
  及入院,叶师命解其缚,犹胡僧也。师曰:“速复汝形。”魅即哀请。师曰:“不可!”魅乃弃袈裟於地,即老狐也。师命鞭之百,还其袈裟。复为婆罗门。
    此条材料可说明胡僧与“狐”之间的密切关系。《广异记》中此类例证甚多,下面三条全取之於此书:

  例证八:《广异记》“李元恭”条,有狐见形为少年,“自称胡郎”,此狐引一善弹琴之乐者,“言姓胡,是隋时阳翟县博士,悉教诸曲,备尽其妙,及他名曲,不可胜记。”[35]

  西域地区,一直是所谓“新声”的主要输入地。六朝隋唐之时,来到中土的很多胡人皆善於演奏乐器,有的因此而开府封王。曹国人曹婆罗门,北魏时以弹龟兹琵琶著名当世;子曹僧奴,僧奴子曹妙达,在高纬时,“以能弹胡琵琶,甚被宠遇,俱开府封王。……其何朱弱、史醜多之徒十数人,咸以能舞工歌及善音乐者,亦至仪同开府。”[36]北朝时,西凉乐、龟兹乐、疏勒乐、安国乐、康国乐、天竺乐等等纷纷传入中土。而到唐朝更是有很多胡地新声纷纷传入。这位弹琴“备尽其妙”,并传入不少名曲的“胡博士”,显然很有可能是一位胡人。

  例证九:《广异记》“焦练师”条:
  唐开元中,有焦练师修道,聚徒甚众。有黄裙妇人自称阿胡,就焦学道术,经三年,尽焦之术,而固辞去。焦苦留之。阿胡云:“己是野狐,本来学术,今无术可学,义不得留。”焦阴欲以术拘留之,胡随事酬答,焦不能及。乃於嵩顶设坛,启告老君,自言:“己虽不才,然是道家弟子,妖狐所侮,恐大道将隳。”……坛四角忽有香烟出,俄成紫雲,高数十丈,雲中有老君见立,因礼拜陈云:“正法已为妖狐所学,当更求法以降之。”老君乃於雲中作法,有神王於雲中以刀断狐腰,焦大欢庆。老君忽从雲中下,变作黄裙妇人而去。[37]
  且不说野狐自称阿胡,可作“狐”“胡”相通之证,此条材料无疑反映了胡、道斗法、道不胜胡这一背景。中国的本土宗教道教与外来宗教、方术、文化上的争斗自东汉以来就一直没有断绝,在亲佛教的文献中,多次记载了佛道斗法而道教惨遭失败的事例,此条材料无疑是这种背景下的产物。

  例证十:同书的“唐参军”条,这是更有说服力的一条例证:
  唐洛阳思恭里,有唐参军者,立性修整,简於接对。有赵门福及康三者投刺谒,唐未出见之,问其来意,门福曰:“止求点心饭耳。”唐使门人辞云不在。二人径入堂所,门福曰:“唐都官何以云不在,惜一餐耳。”唐辞以门者不报。引出外厅,令家人供食,私诫奴,令寘剑盘中,至则刺之。奴之,唐引剑刺门福,不中;次击康三,中之,犹跃入庭前池中。门福骂云:“彼我虽是狐,我已千年。千年之狐,姓赵姓张;五百年狐,姓白姓康。奈何无道,杀我康三,必当修报於汝,终不令康氏子徒死也。”[38]
    “千年之狐,姓赵姓张;五百年狐,姓白姓康。”这可能是唐时俗语,它使我们知道,经常出现在早期志怪中的“千年老狐”、“百年老狐”的提法,完全不是对狐这种动物的神话性幻想,而是对西胡汉化程度的纪实性描述。入汉时间越长,文化上、血统上与汉人的融合就越彻底,最後连姓氏中也看不出胡姓之痕迹;而入汉时间稍短,文化上、血统上与汉人还有距离,那么,尚还保留着“白”、“康”这样的胡姓。所以,这里“狐”无疑即是“胡”之代称。

  例证十一:《太平广记》卷二百四十二引《辨疑志》“萧颖士“:
  唐天宝初,萧颖士因游灵昌,远至胙县南二十里,有胡店,店上人多姓胡。颖士……薄暮方行,至县南三五里,便即昏黑。有一妇人年二十四五,着红衫绿裙,骑驴,驴上有衣服,向颖士言:“儿家直南二十里,今归遇夜,独行怕惧,愿随郎君鞍马同行。”颖士问女何姓,曰:“姓胡。”颖士常见世间说有野狐,或作男子,或作女人,于黄昏之际媚人,颖士疑此女即是野狐,遂唾叱之曰:“死野狐,敢媚萧颖士。”遂鞭马南驰。奔至主人店……良久,所见妇人,从门牵驴入来,其店叟曰:“何为冲夜。”曰:“冲夜犹可,适被一害风措大,呼儿作野狐,合被唾杀。”其妇人乃店叟之女也,颖士惭恧而已。(1866)
  例证十二:《太平广记》卷二百四十八引《启颜录》:
  隋有三藏法师,父本商胡,法师生于中国,仪容面目,犹作胡人。行业极高,又有辩捷,尝以四月八日设斋讲说。时朝官及道俗观者千余人,大德名僧,官人辩捷者,前后十余人论议,法师随难即对,义理不穷。最后有小儿姓赵,年十三,即出于众中……大声语此僧:“昔野和尚自有经文,未审狐作阿阇黎,出何典语。”僧语云:“此郎子声高而身小,何不以声而补身。”儿即应声报云:“……法师眼深而鼻长,何不截鼻而补眼。”众皆惊异,起立大笑。是时暑月,法师左手把如意,右手摇扇,众笑声未定,法师又思量答语,以所摇扇,掩面低头,儿又大声语云:“圆圆形如满月,不顾藏兔,翻掩雄狐。”众大笑。(1924)
  例证十三:《太平广记》卷四百五十五引《稽神录》:张谨宿近县村中,其家有女子,“每日昃,辄靓妆盛胡,云召胡郎来”,实乃患狐魅。(3716-3717)

  例证十四:波斯匿王十梦的记载,在许多佛经中多有记载,其中第六个梦是“狐上金床”,各经对这一梦相的记载大同小异,我们以《增一阿含经》卷五十一为例:“王梦见狐上金床,食用金器,后世人贱者当贵。”《舍卫国王梦风十事经》、《国王不梨先泥十梦经》,《五分律》第二十六卷都作狐,《佛本生经》第77个本生故事《大梦本生》作豺,但在《佛说舍卫国王十梦经》中则说:“王梦胡虏好金银床上食金银器者。后世人贵者当贱,财者当贵。”

  据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六朝隋唐时期盛传的狐怪故事,相当一部分与胡人之生理特征、文化习俗与技能特长有关。

  首先,在各种志怪故事中,狐如果以男性形象示人,最常见的是一老者,并通常具有畏狗、带香囊等特征。如《搜神後记》卷九 “雄狐”条:“习凿齿为荆州主薄,从桓宣武出猎。见黄物,射之即死,是老雄狐,臂带绛纱香囊。”[39]男性狐怪多老者形象,显然与西域胡人多须髯、面相苍老有关。至於佩带香囊之特征,更与胡人体味较重,佩带香囊以驱秽有关,也与当时许多西域贾胡从事香料买卖有关。胡人之畏狗,则与他们的葬俗有关。以康国为例,《通典》卷一九三〈边防·康居〉引韦节《西番记》曰:“国城外别有二百馀户,专知丧事。别筑一院,院内养狗。每有人死,即往取尸,置此院内,令狗食之,肉尽,收骸骨埋殡,无棺椁。”[40]康国弃尸饲狗、收骨埋殡之俗,应溯源於波斯。希罗多德在《历史》第一卷第140节中写道:“据说波斯人的尸体是只有在被狗或是禽类撕裂之後才埋葬的。”[41]《旧唐书》卷一一二〈李暠传〉:“太原旧俗,有僧徒以习禅为业,及死不敛,但以尸送近郊以饲鸟兽。如是积年,土人号其地为“黄坑”。侧有饿狗千数,食死人肉,因侵害幼弱,远近患之,前後官吏不能禁止。暠到官,申明礼宪,期不再犯。发兵捕杀群狗,其风遂革。”[42]岑仲勉先生认为:“此实祆教之习俗,所谓黄坑,西人称曰无言台。”[43]蔡鸿生先生认为此乃天竺古法,为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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