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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狐怪故事:文化偏见下的胡人形象

时间:2009-8-8 16:51:01  来源:不详
足男方家人贪得无厌的索求而死於非命,一个则在男方官高位尊之後被迫离开。胡族女子在当时的地位实在是十分低下,下面的故事更能反映这一点。同书“李黁 ”条:
  东平尉李黁初得官,自东京之任,夜投故城。店中有故人卖胡饼为业,其妻姓郑,有美色,李目而悦之,因宿其舍。留连数日,乃以十五千转索胡妇。既到东平,宠遇甚至。性婉约,多媚黠风流,女工之事,罔不心了,於音声特究其妙。在东平三岁,有子一人。其後,李充租纲入京,与郑同还,至故城……郑固称疾不起……久之,村人为掘深数丈,见牝狐死穴中,衣服脱卸如蜕,脚上著锦袜,李叹息良久,方埋之。归店,取猎犬噬其子,子略不惊怕,便将入都,寄亲人家养之。输纳毕,复还东京,婚於萧氏,萧氏常呼李为野狐婿……一日晚,李与萧携手与归本房狎戏,复言其事,忽闻堂前有人声……四娘因谓李曰:“人神道殊,贤夫人何至数相谩骂?且所生之子远寄人家,其人皆言狐生,不给衣食,岂不念乎!宜早为抚育,九泉流恨也。若夫人云云相侮,又小儿不收,必将为君之患。”言毕不见,萧遂不敢复说其事。唐天宝末,子年十馀,甚无恙[76]。
    此条材料能够看出的问题就更多了。首先,胡族女子自己根本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其丈夫十五千就将其转卖。社会上对胡汉通婚显然持排拒态度,这种排拒,不仅针对女方,也针对男方,这从李每每被呼作“野狐婿”,贺兰庄、王璿被称之为“患狐媚”即可看出。胡汉通婚所生的孤儿更是遭受歧视,远寄人家,皆言狐生,不给衣食,能够活下来便是万幸了。

  尽管有如此多的歧视性故事的流传,但无论如何,自唐朝以後,在志怪、传奇中“狐”(胡)的负面现象开始有所改变,从狐怪而变为狐精、狐仙等等,从某种意义上就是这种改变的显徵。如沈既济《任氏传》中的狐女郑氏就是一位纤丽多情、聪明勇敢、无比忠贞的贞女形象。张读《宣室志》“许贞” 条中的狐女也是一位颜色端丽、生有七子二女的良家女子。这一方面是因为胡人群体本身就一直存在着“不惜红罗裂,何论轻贱躯”的贞烈女子,更重要的原因是:在唐朝开放的文化氛围中,随着对异族文化的渐渐熟悉,再加上汉、胡之间文化、血统上的混融越来越广泛,入居中土的胡人本土化进程加快,汉胡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小,因此反映在志怪、传奇中的文化偏见也就开始减少。自唐朝以後,狐怪故事开始脱离原来扭曲、嘲骂异族文化的原始功能,而沿着文学固有的轨道发展。但是,这类故事发生初期所奠定的基础,深刻影响了它後期的发展方向。

 


[1]此文为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项目《西域文化影响下的中古小说》中的一部分。
[2] [德]汉斯-约尔格.乌特著,许昌菊译,《论狐狸的传说及其研究》,《民间文学论坛》第1期(北京,1991年3月),译自enzy klopädie des märchens band 5,“fuchsä”,göttingen 1987.
[3]较为重要的研究有山民,《狐狸信仰之谜》(北京:学苑出版社,1944);李寿菊,《狐仙信仰与狐狸精故事》(台北:学生书局,1995)。日本方面的研究论文有:内田道夫,,《妖狐》(集刊東洋学)卷6,1961年9月)、西岡晴彦,《狐妖考―唐代小説における狐》(《東京支那学報》卷14,1968年6月)、富永一登,《狐説話の展開――六朝志怪から唐代小説へ》(大阪教育大学 《学大国文》〔榎克朗教授退官記念論文集〕卷29,1986年3月)、堀誠,《狐変妲己考》(早稲田大学教育学部,《学術研究》卷36,1987年12月)、堀誠,《狐変妲己考補》(早稲田大学教育学部,《学術研究》卷39,1990年12月)、今野春樹,《中国古代の狐について古代がら唐代まで》(《東洋史学論集》第1期,1993年1月)。    
[4] 《尔雅诂林》下卷第2册(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8年),页4454。
[5] 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页458。
[6] 见[晋]干宝撰,汪绍楹校注,《搜神记》(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页219-220。汪绍楹有校文曰:“本条文句前半几全同唐人《集异记》(《太平广记》四二二引,后半则掺取《稗海》本《搜神记》为之。必非本书,应移正……本事亦见《续齐谐记》。”
[7] 《太平御览》三二、《岁时广记》三六引作《续搜神记》,“狐”作“狸”,文句亦异。
[8] [唐]李冗、张读撰,张永钦、侯志明点校,《独异志·宣室志》合编本(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页134-135。狐化书生之例,钱钟书曾详加罗列,见《管锥编》第二册(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页822。
[9] 汉·焦延寿撰,《焦氏易林》(《丛书集成初编本》,0704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页179。
[10] 同注8,页213。
[11] 原题[晋]陶潜撰,汪绍楹校注,《搜神後记》(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页62。
[12] [唐]唐临、戴孚撰,方诗铭辑校,《冥报记·广异记》合编本(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页200。
[13] 同注5,页223。
[14] 同注5,页222-223。
[15] 同注11,页197。
[16] 同注5,页36。本事亦见王隐《晋书》。
[17] 同注11,页196、198。
[18] 晋·郭璞注,清·毕沅校,《山海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页106。
[19] 李民等注,《古本竹书纪年译注》(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0年),页19
[20] 汉·班固《白虎通德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页43。
[21] 萧梁·萧统编,唐·李善注,《文选》(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页716。
[22] 同注20。
[23] 周生春辑校,《吴越春秋辑校汇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页106。
[24] 《山海经》(《正统道藏》本,艺文印书馆印行),第36册,页29115,上。
[25] 同注2,页3652。
[26] 同注4,页478。
[27]参见富永一登,《狐説話の展開――六朝志怪から唐代小説へ》,大阪教育大学《学大国文》〔榎克朗教授退官記念論文集〕卷29, 1986年3月,第190页。
[28] 陈寅格《寒柳堂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页142。
[29]  鲁迅 《古小说钩沉》,收入《鲁迅辑录古籍丛编》第一册(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页552。
[30] 欧阳修、宋祁等撰,《新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页4571。
[31] 同注7,页108-109。
[32] [唐]牛僧孺、李复言撰,程毅中点校,《玄怪录·续玄怪录》合编本(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页133。
[33] 同注11,页217。
[34] 同注29,页110。
[35] 同注11,页203-204。
[36] 《北史》卷92《恩幸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页3055。
[37] 同注11,页204-205。
[38] 同上,页209。
[39] 同注10,页80。此事又见《幽明录》。
[40] 唐·杜佑撰,《通典》(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页5256。
[41] 《希罗多德历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页72。
[42] 後晋·刘昫等撰,《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页3335。
[43] 岑仲勉著,《隋唐史》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页319。
[44] 蔡鸿生,《唐代九姓胡与突厥文化》(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页27)。
[45] 《大正藏》(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影印本)第54册,页439,下。
[46] 唐·玄奘、辨机撰,季羡林等  校注,《大唐西域记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页45。
[47] 具体例证可参见拙作《魏晋南北朝的佛教信仰与神话》(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页118、122、123。
[48] 北魏·杨衒之撰,范祥雍校注,《洛阳伽蓝记校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58年),页204。
[49] 北齐·魏收撰,《魏书》(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页2281。
[50] 同注41,页43、45。
[51] 唐·慧超撰,张毅笺释,《往五天竺国传笺释》(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页92、95、96、101、108、118。
[52] 刘宋·刘义庆撰,萧梁·刘孝标注,余嘉锡笺疏,《世说新语笺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页799。
[53] 萧梁·萧子显撰,《南齐书》(中华书局1972年),页931。
[54] [梁]僧祐撰,苏晋仁、萧鍊子点校,《出三藏记集》卷十三〈安世高传〉(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页508。
[55] [梁]慧皎撰,汤用彤校注,《高僧传》卷一〈译经上·昙柯迦罗传〉(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页13。
[56] 同注50,〈译经上·康僧会传〉,页15。
[57] 同注44,页2267。
[58] 同注28,页6230。
[59] 此封契约已在1988年由吉田丰解读,并在《内陆亚洲语言研究》卷四刊布了文书的照片、拉丁字转写、日文译文及详细的注释。详见林梅村〈粟特文买婢契与丝绸之路上的女奴贸易〉一文,收入《西域文明》(北京,东方出版社1995年),页68-79。
[60] [前秦]王嘉撰,齐治平校注,《拾遗记》卷九(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
[61] 逯钦立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北京,中华书局19年),页198。
[62] 《全唐诗》(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页1709
[63] 同注57,页1797。
[64] 同注57,页2061。
[65] 同注57,页4581。
[66] 同注57,页3718。
[67] 同注57,页5608。
[68] 同注57,页1686。
[69] 同注10,页34-35。
[70] 同注10,附录,页107。
[71]《正统道藏》第四册,第721-722页。
[72] 同注11,页207-208。
[73] 同注11,页208。
[74] 同注11,页213。
[75] 同注11,页218。
[76] 同注11,页218-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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