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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中华和合思维与和谐文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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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9-4 11:03:54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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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能看见矛盾辩证法所看不到的东西,这正是它的独特贡献和智慧特色所在,也是它能与西方的矛盾辩证法相互补充、交相辉映的原因所在。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国的和合辩证思维不仅具有朴素的“对立相和”的辩证法思想,而且包含了朴素系统论的思想萌芽。“和合”不仅是阴阳和谐、对立和谐,而且是杂多和谐、系统和谐。“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国语·郑语》)故“和”作为多样性的统一,它又表达了系统论的基本要点,“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命题,所概括的实质上是系统论基本思想。把朴素的对立和谐辩证法与朴素的系统和谐辩证法有机地“和合”在一起,使“和合”性的原则与“和合”的思维尽显无遗,这是中国传统和合辩证思维的又一特色。
三、和合辩证思维对建设和谐文化的时代意义 “和谐文化”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首次提出来的一个崭新概念,是《决定》最引人注目的闪光点。我们说它是一个“崭新概念”,倒不在于过去没.有人提出过。实际上,我国古代的思想家早在3000多年前就已提出来了。但是,对于我们党来说,在正式的文件和文献中提“和谐文化”却是第一次,其意义是十分重大的,它标志着我们党在文化理论、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上的一个重大转换和突破。和谐文化概念的提出不是偶然的,而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新的历史条件和历史任务在文化观念上的必然反映,是我们党由过去的革命战争时期转到现在的和平建设时期文化理论创新的必然表征。所谓和谐文化,是指以和谐为核心理念、基本原则和价值取向的一种文化形态和文化特性。和谐文化重在崇尚和谐、追求和谐、维护和谐、创造和谐,从和谐的视角观察对象,用和谐的思想分析事物,用和谐的态度对待问题,用和谐的方式处理矛盾,用和谐标准评判效果,培育和谐的理念,倡导和谐的精神,使和谐观念内化为人们的一种思想信念、心理结构、思维方式、行为习惯、价值标准、审美情趣,外化为一种道德准则、生活习俗、风土人情、文化产品、社会制度,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人人讲和谐、个个促和谐、创建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在和谐文化的建设中,和谐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确立占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哲学思维在任何一种形态的文化中都具有统帅的作用,它为这种文化的产生、变化、发展和传播提供基本的原则、理念以及赖以成立的内在根据,同时也从总体上把千差万别的文化现象按其内在的本质贯穿和整合起来,使之形成一个一以贯之的和谐整体。没有哲学思维,对于一个人来说,其内在的灵魂就失去了赖以安顿的精神家园;对于一个民族来说,其凝聚的信念就失去了得以稳固的精神支柱。正如黑格尔所说的,一个有文化的民族如果没有哲学思维,“就象一座庙,其他各方面都装饰得富丽堂皇,却没有至圣的神那样。” 因此,和谐文化建设必须以和谐哲学思维为基础。但是,和谐的哲学思维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只能从继承和改造传统的和合辩证思维才能获得。我国具有深厚的和合辩证思维的传统,虽然它处在朴素的水平,有些思想甚至隐含在神秘的卜筮和谶纬迷信中,但是,其核心的理念以及基本的原则和精神在经过改造和重新诠释之后,却能升华为科学的概念和思想。正如毛泽东对“实事求是”这一古代成语的改造一样,我们对传统和合思维的态度也是这样。例如,“和合”、“中和”、“一分为二”、“合二而一”、“无物不阴阳”、“凡物必有合”、“万物莫不有对”、“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及阴阳相生、相求、相召、互补、互济、和顺、合德等等概念和思想,在一般哲学的意义上都能为我所用,我们需要做的工作,一是剔除其中非科学的猜测、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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