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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学术期刊应在弘扬科学道德中发挥更大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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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12-16 11:53:3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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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著作权法》中有“编辑必须尊重作者的任何署名方式,不能随意改动”的内容,人们便错误地认为,对于这种情况,编辑部本身是无权干涉的,只能对此绿灯常开,只能“尊重作者的任何署名方式”。而且编辑部既无义务也无能力对作者的署名进行审查和甄别。作者在署名上是自由的,但是这种自由应当限定在相对的范畴内,追求不受约束的绝对自由的署名方式在现实中已被证明是十分有害的。在编辑、校对过程中,经常遇到作者要求更换姓名或调换排序的情况。编辑部虽说应当尊重作者的任何署名方式,但却应当拥有对署名的审核权甚至指证权。伐们认为学术期刊编辑部工作中应把好关:第一,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在纵排过程中不应再做更改。第二,作者应具备下列条件:①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②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③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对和修改,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以上3条均需具备。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这样,那些不劳而获的“挂名”就很可能经不起审核或指证,从而减少文章署名上的作弊行为,弘扬科学道德。 (三)进行规范化 学术期刊编辑部在工作中提高编辑学术规范意识,不仅要提醒作者规范地标注注释或引文,而且还要对论著中明显应标注而未标注的地方向作者提出改正的要求,以求严格把关,最大限度地防止学术腐败。如《历史研究》等7家史学期刊编辑部,于1999年就作者投稿不规范发出联合声明:“……凡专题研究论文,应就主要的研究内容,概略说明或介绍前人研究的主要成果或研究状况;此种说明或介绍,可以列人正文,亦可采用注释的方式;完全没有此种说明或介绍的来稿,各刊编辑部将不予受理。’伞这就从根本上杜绝了学术论著不注释或不列出引文的现象,有利于弘扬科学道德。 (四)加大惩戒力度 目前,大部分编辑部出于“家丑不外扬”等因素,对于出现违反科学道德的现象心慈手软,如对一稿多投视而不见;发现抄袭被举报到编辑部来的,也是和稀泥,劝双方私了,搞下不为例。出于弘扬科学道德的角度,编辑部应加大惩戒力度,从教育及法制的角度进行规劝和约束,提出一些惩罚和制裁的办法,如发表《抵制“一稿两投”的联合声明》,一旦发现一稿多投或抄袭剿窃,要坚决采取“退稿、曝光、拒收该作者的来稿、通知作者所在单位、联合同类学术期刊共同处理”等处罚措施。 此外,我们的教育体制有很大的漏洞,不利于科学精神的培养,不利于创新思维网。目前的教育是应试教育,师道尊严,书本知识至上。在教学中,我们讲科学的时候,很少讲科学本质和科学思路切。在美国从小学开始就讲思路,讲科学是什么,来源于哪种思想方法。我们到研究生阶段也没讲这些问题。就学术腐败问题来说,中国师生甚至都缺乏对基本规则的认识。学生不知道深浅,有些问题连老师都不一定知道。在国外一个中学生引用了别人的东西一定要指明引用谁的。这个严谨性在国外比较被重视,但却是我们的教育中所缺乏的。鉴于这种实际情况,学术期刊编辑部开拓视野,利用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如通过推荐读物、进行讲座,鉴于国内制度还不是太完备,还可以在封二、封三以连载形式刊登国外较为成熟的如:《芝加哥手册—写作、编辑和出版指南)((韦伯美国标准写作手册》;以及以研究生、学者和专业作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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