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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民是一种人身依附关系,是一种不平等的关系,政府只是想统治人民,而不是去服务人民,这样就导致许多关系的错位,如重管理轻服务、重自身轻公众、重形式轻公众等等。这些从红楼梦中的贾家以及整个封建官僚体系都能看出,这是中国建立现代行政管理体系的最大障碍。 二、政府与公民关系的重塑 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 原先的关系根本不能适应当代的局势,因此政府如果想在人民心中留下好印象,就必须重塑政府与公民的关系。政府公民之间应该接受服务与接受服务的平等关系, 政府观念也要跟着发生新的变化: (一) 责任型政府。公共责任是现代公共行政的灵魂, 公共服务是现代政府首要的、也是根本的职能。行政权力的公共性决定了政府公共服务的核心是公共责任, 公共责任履行的充分程度也就成为政府公共服务的实质标准。责任型政府不仅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也重视管理人员的职、权、责。因为政府责任性的高低, 将直接影响到其在公众中的形象和地位以及公共服务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二) 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简单的说就是提供公共产品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具体而言, 所谓“公共服务型政府”, 即指从经济、政治、社会各个层面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政府要意识到自己的天职是服务, 它既是管理机关, 也是服务机关。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切勿将为公众服务作为一种施舍, 应强化服务行为和服务意识, 任何弱化并摒弃这一职能的政府都是一个不称职的政府。 (三) 引导型政府。政府只“掌舵”、不“划桨”。政府通过决策确定公共目标, 确定公共目标的优先顺序。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政府要重视事前问题的预防,以取代事后补救。通过咨询机构,加强公共政策分析, 对公共领域内的专业性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多种对应之策。在政府管理理念和职能发生转变的同时, 公民也要进行观念转变:第一, 增强社会责任感, 培育公民意识和主人意识。提高公众参与能力。行政管理不光是政府的事, 而且是每个公民的事, 它既是公民的责任, 又涉及到公民的切身利益。对社会事务公民不能麻木不仁, 而应主动积极地参与。公众对合理的、正当的政府行为要支持, 敢于并善于提出自己的服务需求, 提供改善服务的建议, 以社会服务配合政府服务, 为政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技术手段。没有公众的支持和参与,政府优质、高效服务的目标难以实现。公民应从社会整体利益着眼, 而不是仅从个人或局部利益着眼来选择自己的行为。第二, 增强法制意识。法律和制度具有权威性、神圣性和至上性, 因此, 公民对政府行为及自身行为的合理性应当以法律和制度为准绳来衡量,而不能有其它准则。公民自身首先应遵纪守法, 在此前提下依法充分享受和行使自己的权利, 积极参与政府管理, 对政府行政行为依法实施监督, 使政府及其公务员在实施行政管理中能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从而实现政府行政管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参考文献: [1]蔡晓琳,中国传统行政文化的缺陷与现代转型[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6 (1):77 - 78 [2]朱进良,潜规则的行政文化审视[J],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党校学报, 2007 (2) : 53 – 57 [3]贺江群,彭忠益,试论我国传统行政文化对现代行政的双重影响[J],价值工程,2003 [4]李鹏飞,传统行政文化的结构、功能与价值开掘[J]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4,(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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