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回去九排”,等等,全与宗教无关。)宗教作为特殊性格的意识形态,乃是现实生活的曲折反映。而神汉、巫婆之所为,是对现实生活的歪曲加上对“村夫愚妇”的露骨坑骗。
在封建的阶级社会里,劳动人民能涉足著名的宫观禅林,踵其门而顶礼膜拜者并不太多;而建立在本乡本土的坛□祠庙、偶象菩萨,却成了他们朝夕崇奉、祈求央告的对象。这些乡土之神,构成了封建神权基层的神鬼系统。它和封建的保甲组织、乡绅势力互相配合,狼狈为奸,对广大劳动人民实行直接、广泛与深入的精神统治,为害之大,远在正宗的道家宫观与佛教禅林之上。不打倒这些封建的神仙圣佛,洪秀全宣扬的皇上帝就无法树立起来,它的苦难儿女也就无法挺直腰板,大胆地走向造反的行列。
二
广西地方的宗教崇拜具有浓厚的乡土色彩,它所祭祀的对象既多又杂的奇怪现象,以及其说教的荒诞不经,无需远举,仅从洪秀全、冯云山直接斥打的几座庙宇就可以得到充分的说明。
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洪秀全、冯云山在贵县捣毁的六乌庙,地方志不载。六乌庙建于六乌山口,乃贵县东乡进入龙山奇石圩的必经之地。庙中敬奉的据说是一对“和歌七天七夜,合欢而死”的风流男女。男的姓林,贵县武乐的*秀才;女的姓覃,覃坤村的*歌女。两人既不出于佛门,亦非来自道家,只因“相遇和歌,互相爱慕”,死后“得道成仙”云云。于是好事者“立庙供奉”,把他们视作能够主宰人间祸福的神灵了!(参看《太平天国革命在广西调查资料汇编》第49页,广西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七月,洪秀全从贵县经武宣入桂平紫荆山,路过武宣东乡,又“举笔题诗”于九仙庙壁,斥之为“妖庙”,指庙中偶象为“迷惑上帝子女心”之“妖怪”。(太平天国文献《太平天日》。)九仙庙,县志缺载。庙在东乡附近,庙前即东乡入紫荆山大路,庙内奉钟离权、张果老、韩湘子、李铁拐、曹国舅、吕洞宾、蓝采和、何仙姑等世俗八仙,兼把观音娘娘,(观音或称观世音、观自在。考佛学经典,观音并非单指某一菩萨。或云观音乃“阿弥陀”化身,或说是“阿弥陀”弟子。据佛家经典,观世音本为男性。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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