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又因“人争垦溪”,而致“耕地冲陷三分之一”,“山崩地陷,田园悉成沙砾”(注:徐友梧《霞浦县志》卷10、3。)。
三、莆田、仙游植被的破坏与水土流失
明清时候,莆田平原的海堤失修,常遭海溢破坏,“白浪直趋壶公山下,草木尽死”(注:宫兆麟《莆田县志》卷2《郑岳记》。)。 清初迁界,“将边海居人尽移内地,燔其舍宅,夷其坛宇,荒其土地,弃数百里膏腴之地,荡为瓯脱。刻期十月内不迁,差兵荡剿。以壶山、天马侧入雁沁为界。……播迁之后,大起民夫,以将官统之出界,毁屋撤墙,民有压死者。至是一望荒芜矣。又下砍树之令,致多年轮qūn@(18)豫章、数千株成林果树、无数合抱松柏荡然以尽。近界居民尚有附界之利,三月间,令巡界兵割青,使寸草不留于地上”(注:余yáng@(19)《莆变纪事·画界》。),更使植被残遭破坏。此时,适逢蕃薯“渐及莆”(注:周亮工《闽小纪》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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