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朝廷禀奏,但是,中国官吏对禁止鸦片的权力,当然只以不准中国军民吸食鸦片为限。至于各国商船是否载运鸦片,中国无须过问,也无须在这方面采取任何措施”(注:姚贤镐《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册,第413页。)。研究者认为,这等于是放弃了中国政府对外国鸦片*犯的稽查权,是在默许英国的鸦片*。当然,耆英的答复只能是私下表示,而不敢向朝廷有任何奏报,因为清中央政府在此时和以后,均始终坚持严禁鸦片的一贯立场,多次颁发上谕,重申朝廷禁烟政策,将鸦片烟贩严惩(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鸦片战争档案史料》,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6册,第329、332页。)。耆英只是在事后奏报:“鸦片烟一项,上年夷酋朴鼎查在江南时,奴才即与要约严禁”(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鸦片战争档案史料》,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7册,第340、310页。),与朝廷的立场无二。
鸦片战后,英国对华鸦片输入面对两种选择,一是根本禁绝英属印度的鸦片出口,这是英国殖民者不可能做到的;二是诱使中国开禁,南京条约没有完成这项使命。之后,英国驻华代表继续这一狡诈肮脏的侵略政策。1843年,中英进行虎门条约谈判,英方重提旧议。7月8日及13日,朴鼎查向耆英递交说帖两份,指出中方既不能禁国人吸食鸦片,也就不可能禁外人输入,而外人将鸦片输入中国,“与英国无干,万万不能代禁”;不如开禁“收平允之税”,反使*停止,犯罪减少,中国税收增加(注:佐佐木正哉《鸦片战争の研究》(资料篇),东京大学出版会1964年版,第212-213页。)。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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