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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等条约与鸦片输华合法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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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21:44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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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朴鼎查增税说词的诱惑力,英国使团秘书小马礼逊还具体开列了一个方案,称只要中国开放南澳和泉州两个口岸允许鸦片进口,估计两口岸每年输入鸦片3万箱,以每箱50元的关税计算,每年就可为中国国库增加150万元的税收。在复文中,耆英采取黄恩彤“以重税难之”以退为进的策略,声称如果英国公使愿意成为所有鸦片贩子的保证人,保证每年向中方上缴300万元的鸦片税,并预付5年共1500万元的款项,而且需作出为期10年的担保,期间不论有无鸦片进口,都必须照数缴纳。如果朴鼎查能就这一切作出担保,耆英也“愿意冒险”将“条陈奏明皇上”。对耆英的答复,朴鼎查哭笑不得,视为“完全不切合实际”(注:莱特《中国关税沿革史》,商务印书馆1963年中译本,第19页。)。8月29日,耆英将中方态度全面照复英方,要点如下:其一,毒品为害甚烈,外商来华正常交易,“不患无利可图,何必贩此害人之鸦片”;其二,鸦片来自外洋,中国政府力争约束国人,但英商则应由英方约束,鸦片大宗来自英属印度,不能说与英国无关,如英国从源头杜绝,烟毒“自当敛迹”;其三,至于鸦片入华合法化,中国“收平允之税”的说词,英方“事无把握,又无成说,何敢率更定例。即使有成说有把握,非奏明请旨,未敢擅行,此时不敢遽议也。”(注:佐佐木正哉《鸦片战争の研究》(资料篇),东京大学出版会1964年版,第240-252页。)鉴于中方的不能通融,朴鼎查发布公告,贩运鸦片的英国商人将“不会得到女王陛下领事和其它官员的支持和保护”(注:莱特《中国关税沿革史》,商务印书馆1963年中译本,第60页。)。但到10月30日,朴鼎查又玩弄了一个小伎俩,这天他向耆英等人发出一纸照会,要求严格履行南京、虎门等项条约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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