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人,将该路代为调度经理、行车生利”,比国公司可直接招雇和解聘外国员匠,“经收各种进款,经付行车费用”及日用。似乎芦汉铁路的直接管理、人权、财权都归于比利时公司了,实际上这是维特玩的一种障眼法。因为,第一,芦汉铁路是由华俄银行提供贷款的,唯利是图的俄国人怎肯放弃铁路的各种大权呢?第二,在芦汉铁路的贷款中,比公司只投资了三千五百万法郎,不足总数的三分之一,在俄、法、比三国中只处于“小兄弟”地位。一切还得视“老大哥”的眼色行事。由此可见,这次华俄银行表面上退居了幕后,实际牢牢地掌握着该路的各种大权,为沙俄政府的侵略政策继续发挥效力。
这里,尤其值得注意和提出的是铁路行车合同第三款中的一句话:
遇有军务,无论外侮内乱,中国国家调遣兵丁、转运饷械及军营用物,此铁路尽先载用,……
从这一句话中似乎看不出来对沙俄侵略者有什么利益。但是,如果我们联系一下两年前中俄双方签订的所谓“互相援助”的中俄密约,就可清楚地看出沙俄的侵华意图。
按照中俄密约的规定(后文则详细叙述),一旦遇有战事,中国所有口岸均向俄国兵船开放,中国还要负责向俄军接济*、粮食等。由此可见,芦汉铁路行车合同第三款中的话,实际是要中国在战事中运用这条铁路“尽先”为沙俄侵略*务,为其争霸中原和扬子江流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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