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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近代租界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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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26:3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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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获知美国国会将审议有关取消美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其他特权的条约消息后,1月9日汪伪国民政府主席汪精卫与日本驻汪伪大使重光葵在南京签署《日华关于交还租界及撤废治外法权之协定》,日本允许汪伪政府收回上海及鼓浪屿的公共租界,并同意将全部在华的日租界交还汪伪政府。同年3月30日, 汪伪国民政府接收了苏州、杭州、福州、汉口、厦门、沙市、天津的日租界以及北京(抗战时,日伪改称北平为北京)使馆界行政权(重庆的日租界已于1937年为国民政府接收)。5月底,汪伪接收了鼓浪屿的公共租界;8月1 日接收了上海的公共租界,降下了工部局的旗帜,升起了汪伪的“国旗”。汪伪政府改原公共租界及邻近地区为上海特别市第一区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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