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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英两国政府处理林维喜事件的手法与态度(之一)

时间:2007-3-9 17:26:42  来源:不详
十九年五月二十九日,《鸦片战争前中英交涉文书》,218页。 该字据对林维喜的死因有这样的描述:“父亲维禧(喜——笔者按),在于九龙贸易生意,于五月二十八日出外讨账而回,由官涌经过,被夷人身挨失足跌地,撞石毙命。此安于天命,不关夷人之事。”)。义律以为这样做就可以平息事件,他还为收买死者家属之事托辞掩饰谓:“无论是意外事故或故意杀害,他(指林维喜——笔者按)不再在这里照料他们(指林维喜的家属——笔者按);因此,义律认为应当对他们提供援助。这是公正的。”(注:《英国档案有关鸦片战争资料选译》上册,428页。)既然林维喜之死, 与英国水手无关,义律何须收买林氏家人。林氏家人既然认为其父死于意外,又何须立据以证明“不关夷人之事”。这不是欲盖弥彰,此地无银三百两么?义律所谓“公正”,其实是做贼心虚的一种表现。

义律首次向巴麦尊报告这宗命案时,他还承认:“那两艘英国商船的水手被很不适当地允许在香港登岸,从而被卷入一场骚乱,不幸带来人命的伤亡”(注:《义律海军上校致巴麦尊子爵函》,18397 18日,《英国档案有关鸦片战争资料选译》上册,426页。)。 但不久之后,义律却改变了口风,他还向林则徐所委派负责调查这宗命案的中方官员指出,当时获准上岸的水手,除了英国人外,还包括美国人,他们上岸的目的是为了洗澡和在海滩上进行锻炼(注:《英国档案有关鸦片战争资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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