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页)这就是说:同样是门牌费,富户则三倍于贫户。至于其他捐费,“每圩计贫户不能完者,有力者多完补数。”(《近代史资料》1955年第一期第43页)常熟县派捐“每图派三百千、四百千不等,种农田者五亩以外皆捐。”(《自怡日记》卷二十,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四册第401页。)这也表明对贫农小户是立足于减免的。我们不妨回顾一下,前此一两年在清政府统治下,江苏各县:“有田逾十数顷而不知完赋为何事者”,“有一二亩之家横征倍之者”;一般都是“以大户之短交,取偿于小户”,浙江各县也是“以小户之浮收,抵大户之不足”;“大户仅完正额,小户更任意诛求。”太平天国克复苏浙后,把这种人间极黑暗不平的赋税制度推翻了。“贫不能完者,有力者多完补数”,说明了太平天国政权在这些方面仍然保持农民阶级的本色。
另外,由于太平天国对富绅大户的打击,大为鼓舞了农民对地主的斗争。好些地方的农民拒不问地主交租,而太平天国的乡官又不予理会,遂使地主收不到租,颇难度日。据常熟县龚又村在《自治日记》中记载:“中夜念业户二年无租,饿死不少。”又说有的缙绅之家,不得不靠典当度日:“出金钗换黄梁,至甘露卖布,荡口鬻衣(据《苏州·府志》舆图载:“甘露”,镇名在常熟县西南:“荡口”,即今荡口镇,在无锡县东。两镇相距约三十里。),每日一粥一饭,每食惟挑草头、野荠。”在苏州,有的地主豪商,经过暴风骤雨之后,“囊资已尽,则以女与人,无论已字未字,苟有人要,不取分文,意图脱累,竟以金闺弱质下嫁村夫”(《平贼记略》“女难”,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一册第267页。)。而栗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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