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们在评判洋务派、维新派乃至资产阶级革命派时不能回避的又一个原则问题,但是我们不同意把它简单地当作评判是与非、先进与落后、进步与反动的试金石。
在中国近代史上,凡是反帝的人物和事件,固然值得我们尊敬和纪念,然而不能倒过来说:凡是不反帝、对帝国主义认识不清甚至心存幻想的人和事,都是一丘之貉,必须通通反对,一概撂倒。大家都明白,在*党出世这前(或马列主义传入之前)的中国,那怕是激进的维新派如谭嗣同,或进步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如孙中山,在对待帝国主义的问题上,也往往是模糊不清,缺乏本质认识的。在这方面,他们和康有为大体处于同一水平上。就以据说即使变法胜利,也很可能被载□和康有为所“镇压”的激进的维新分子谭嗣同来说,在对待帝国主义的态度方面,也没有丝毫比康有为高明的地方,第一,他认为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是“曲用其仁爱,至于极致”的表现,我们应该感谢帝国主义,如果进行反帝斗争,那就是不知感恩、不自量,到头来也只能自己找死(见谭嗣同:《仁学》卷下,《谭嗣同全集》第61页。);第二,主张把内外蒙古、新疆、西藏、青海这些“大而寒□”的领土(据现在疆域统计,共约633万平方公里)分别出卖给英、俄两国,所得款项一用于对日赔款,二用于变法维新(见谭嗣同:《报贝元征》,《谭嗣同全集》,第407页。)。应该说明,谭嗣同的这些错误主张,从时间上说,比康有为的“卖国主义”还要早几年呢。
再以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来说,在接受*党帮助之前,在反帝问题上,他和康有为一方面接受了物况天择、适者生存、优胜劣败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影响,认为中国之所以受帝国主义的欺凌侮辱,“皆由(中国)向来闭关自守,不知变法”(康有为:《清讲明国是正定方针折》,《康论》上册,第261页。);是清朝“政体不好的原故”(孙中山:《在东京<民报>创刊周年大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1981年,中华书局版,第一卷第325页。)。都归罪于中国积弱,而不是去谴责帝国主义列强的殖民政策。另一方面,又都拜西方和日本的资产阶级为师,康有为从日、英仿制了君主立宪的蓝图,孙中山则从美国抄来了民主共和的方案,并都把这种蓝图、方案当作中国救亡图存、振兴发达的法宝。还需要指出的是,在对帝国主义的幻想方面,资产阶级革命派和康、梁维新派不但本质相同,而且表现也是极为相似的:康、梁把伊藤博文、李提摩太等人看作至友和救星,孙中山也“视日本无异第二之母邦”,即第二个祖国(《国父全集》第三册,第153页。);维新派主张对外让权借款以变法和中、日、英“合邦”,革命派则认为必须承认帝国主义在华特权利益
<< 上一页 [11] [12] [13] [1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