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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政变之真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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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39:3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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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又记这两折于“(八月)初二日发下”,并且由军机大臣“恭呈慈览”。这很可能是太后在调阅有关奏折。此时光绪帝进一步感到自己和维新党人处境危险,所以又发出两道谕旨,一为明谕,一为密诏,令康有为迅速出京赴上海督办官报。康有为不过一总理衙门章京,督办官报也是小差事,但光绪帝却发出一道明谕促行,并且还特别申明仅召见过康有为一次。(注:《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2册,第97页。)密诏则要康有为“迅速外出,不可迟延”(注:《初二日交林旭带出朱笔谕》,《新闻报》,1898年10月19日(光绪二十四年九月初五日),转引自汤志钧《乘桴新获》,第56页,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这两道诏书说明形势更危险了。康有为后来回忆说,他初二日夜晚见到明谕时即“知祸作矣”(注:《康南海自编年谱》,《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4册,第160页。)。他所说的“祸”是指八月初六日清廷发布训政诏和拿办康有为令,他当时和后来都不知道“祸”已作于初三日,从这天起光绪帝已失去了处理政事的权力,改由太后处理。
自光绪十五年二月初三日(1889年3月4日)慈禧太后完全归政后,日常政事就由光绪帝处理,虽然不时向太手请示,但大多是办理后才向其报告。《上谕档》有这种记录,通常记有某日某些奏折“现拟议办法,均俟分别办理后,再行陆续恭呈慈览”。这种记录直到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初二日。自八月初三日起突然有了变化,记为“还拟定办法,恭呈慈览,俟发下后再行办理”。这种变化表明光绪帝已不能自行处理日常政事,他仅能“拟定办法”,然后向太后请示,待太后同意才能办理,权力已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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