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外,比孙入房即将房门闭上,外面加锁。马参赞开口云,尔非姓陈,尔之金表内刊孙文二字,尔定是孙文。现奉钦差之谕将你扣留,问你在广东所作何事,现正电告总署,必俟总署回电方能放出。你但安居在此房,不作犯人看待,只不许出门,如要看书均可取来。此将孙文引上楼房扣留之详细情形也。斯时,马出来,邓进去问:你是孙文,号逸仙,再号帝像,字载之否?孙低头不答,惟云:可准我回客栈然后再来或与人同去否?邓答:“皆不能准。”
附图(略)
可见,孙中山第一次到使馆是亲自登门拜访同乡,第二次到使馆是应约而去,亦是自己走上门的。两次到使馆均无诱骗、挟持、绑架进去之事。
关于这一点,还有很多史料可以说明,现略举几条:
如清驻英公使龚照瑷在囚禁孙中山的当天,给北京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密电中说:“孙已到英国,前已电达,顷该犯来使馆。”这里说得很清楚,是孙中山自己去使馆的。
又如,《伦敦被难记》所附马格里致《泰晤士报》中写有:“贵报引土耳其使臣在伦敦诱阿摩尼亚人事为佐证,殊不知本案并无所谓诱劫,彼原名孙文,伪名孙逸仙,所供之辞,如谓捕于道途,被挟入使馆等语,皆至不足信者也。孙逸仙之至使馆,系出已意,且为使馆中人所不料。其初次之来在礼拜六日,即十月十号。二次之来在礼拜日,即十月十一号。”孙中山被释放后,曾对马格里此文发表过评论,除对文中所说原名、伪名等用语不妥加以批评外,对其他各点未置异议,特别是对两次去使馆的事实并未否定。
再如,孙中山也多次承认是自己到使馆去的。孙中山在被拘禁的第二天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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