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他对邓廷铿说:“钦差留我有何主意?我昨夜三思此地乃系英国,钦差在此断难致我之罪。否则我亦不自来署。”孙十分明确是“自来署”。10月15日,孙中山在与邓的谈话中亦承认自己“亲诣使馆”。回国后,他向陈少白夸说,在伦敦时每天都到使馆去;对戴季陶、胡汉民则说,是他自己走进使馆去的。
以上一切都表明,是孙中山自己冒险闯进使馆去的,而绝无绑架、挟持之事。
第二个问题是,孙中山对清政府妥协。
孙在早期的革命活动中,不是没有犯过错误,他曾向清廷妥协,写下其“乞其相宥”书。过去,史家们大多回避这个问题,为尊者讳。我认为,应实事求是,恢复历史的本来面目。
中山先生被幽禁清使馆后,为争取自身的自由进行了种种斗争。他曾从国际公法的角度提醒使馆注意:“此为英国,非中国,公等将何以处吾?按诸国际交犯之例,公等必先将予被逮事闻于英政府,予意英政府未必肯遽从所请也。”但使馆以“吾侪不请于英政府,为正式之受授”相答。
孙也多次写字条给康德黎老师设法营救,请英仆柯尔等人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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