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政府要推行一项与民意相左的或民众尚不能充分理解的政策(即使这项政策最终是对国家民族有利的),就必须充分考虑到,自己是否具有足够的权威资源来支持这项政策的推行。权威合法性的意义在于,它是一种促进或控制社会认同的重要资源,它能有效地减少决策实施所必须支付的各种社会成本和*成本。
然而,当时的清政府却没有足够的权威资源。事实上,到1908年以后,这场新政运动已经陷入严重的困境之中。*腐败、地方主义的膨胀。谘议局与资政院的离心力量的发展,财政上的危机,摊派苛捐杂税引起的社会中下层阶级不满情绪的迅速滋长,立宪派士绅的激进化趋势,从排满革命风潮到农村的抢米运动,各种*与社会反抗运动的崛起,这些改革综合症引发的社会问题,不断削弱了清政权的*权威,并使政府陷入四面楚歌的困境。而且,自1908年慈禧与光绪死后,清政权缺乏足够权威的强势*核心来控制局面。
尽管如此,对于清政府来说,推行社会分歧较大的新政策,并非必然导致失败的命运,在这种“民气尚固”情况下,是否懂得适当的妥协与让步,避免矛盾的激化,就显得尤为重要。灵活性是任何一个推行改革的政府作出政策决定时必须具备的重要因素。而清政府恰恰是一个缺乏足够的权威,又在矛盾与分歧相当激化的条件下过于固执,缺乏应变弹性的政府。
事实上,清政府在推行铁路国有政策时,地方官员对本地的社会民情的了解更为直接真切,也深知由此可能引发动乱的危险。前文提到的四川都护王人文,就曾多次发出电报,建议政府收回成命,他甚至在受到摄政王严厉斥责之后,反而更加强烈地继续坚持已见,这正是因为他作为地方大员,亲身感受到保路思潮在动员民众方面所具有的巨大影响力。
而一向以态度强横著称的赵尔丰,受命伊始也同样主张妥协,直到后来受到摄政王的强烈压力,才为了保全禄位而变得强硬起来。此后准备接替赵尔丰的岑春宣,也是一名以作风强硬粗犷著称的官僚,他在尚未入川以前,就已经发表了富有强烈个性与灵活性的政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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