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旗”。强调其为“不约”,又列举金田等几处地名,说明这一天起义者并未齐聚金田,否则便无任何神奇可言,李秀成也就不会说“此之天机,变化多端,实不详周”了。因而揭帜起义之日,绝不可能是给洪秀全祝寿之日,而只能是杨秀清“复开金口”的十月初一日。
清方的奏报也可作为十月起义说的佐证。十一月初五日,广西巡抚郑祖琛等奏报:
查桂平县之金田村、白沙、大洋,并平南县属之鹏化、花洲一带及郁林州属,现据该州县禀报,均有匪徒纠聚,人数众多。[28]
州县之得知起义信息当要更早些。而且有意思的是,郑祖琛列举的几处地方几与李秀成所述完全一致。如果不是几处人马同时公开揭帜,清方的探报是不可能如此准确的[29]。十二月初五日,钦差大臣李星沅的奏报又提及:
桂平之金田村,另有会匪聚集,号称万馀,并帖伪示诱胁。[30]
则清方所探知的金田村的起义者张贴告示之举至迟也在十二月初五日之前。如果我们取十二月初十日起义说,就会得出拜上帝会(太平军)在洪秀全生日时公开揭帜,而在此前多日就已有起义文告发布的自相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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