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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不可稍露形色”,因为“从来抚驭外夷,惟有设法羁縻,善为开导,断无轻率用兵之理”。【廷寄,1856年8月2日、2月2日,《咸丰夷务》,第468、445页。】但俄国人根本不吃这一套。面对这种情况,清廷无可奈何,只有痛骂俄国人“甚可恶”。【廷寄,1857年11月8日,《咸丰夷务》,第604页。】
回到塔城事件,中俄双方的攻守异势愈加分明。东北问题形势愈益严峻,塔城事件又久拖未决,清廷为此惴惴不安,生怕俄国以此为借口出兵侵华。而俄方呢?“经验丰富并且特别熟知中国统治者脾气”的俄国人却想做点文章,一会儿造谣说要停止俄中贸易,俄国大军即将开到;一会儿指责中国流民越境偷挖金沙;一会儿又请求中方允许俄国船只在伊犁河航行以利货物运输。【参见扎拉芬泰奏,1857年9月8日,《咸丰夷务》,第579—580页。此时外国在中国内河航行尚无先例,俄国想用欺骗手段获得此种权利。伊犁将军对此答复说:《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既经奏明“永远遵行”,就应严格遵守,“无论有无利益,均不得率议更张”,“致伤国体”(《咸丰夷务》第581页)。理藩院也回复说:“从前两国议定章程……立法原为尽善”,不许任意更张(《咸丰夷务》第582页)。此处虽然可见国权意识,但其中反映的外交观念,仍然是僵固的、一劳永逸式的。】最后干脆撤走驻伊犁领事,制造紧张气氛,让清政府摸不着头脑。其实,普提雅廷启程来华之前就得到了俄国外交大臣的训令:如果中国能满足俄国的要求,那么塔城事件就不必索赔。【参见[俄]波波夫:《太平天国时期的沙俄外交》,《近代史资料》总第36号。】俄国人既然无意解决此事,而是以之作为更大图谋的外交砝码,问题于是依然搁置。
四、中方的全面退让与塔城事件的解决
普提雅廷没有解决塔城事件,1858年4月,俄方派前任驻伊犁领事扎哈罗夫作为代表,前往塔城就此事件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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