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颁发的有关训令,可以对该使团做出以下三点推论:
第一,该使团的性质和担负的任务,远远超过前此来华各俄国商务使团。说明此次俄国所求者为全面改善两国关系,并非稍做推动而已。使团训令要求伊兹麦伊洛夫设法改善中俄两国的贸易关系,并为此特意筹划了一套领事行政管理与司法管辖制度。甚至在一个半世纪后的英国和美国与华签订的条约制度,都未能如此周详。
第二,训令内容包括针对清朝对俄中贸易所提问题所做的有关对策,【根据训令,俄国政府试图通过允许俄商在华自由贸易解决商品滞销问题,通过派驻领事解决俄商不轨行为和冲突,通过由俄商自理贸易有关费用来解决北京贸易的难处。参见[俄]尼古拉·班蒂什—卡缅斯基著、中国人民大学俄语教研室译:《俄中两国外交文献汇编1619—1792》,第442页。】说明俄国收到了清廷于1717年针对古夏特尼科夫和伊万诺夫商队所发的限制通商的咨文。伊兹麦伊洛夫使团应是因此而被派遣赴京的。
第三,训令中对于解决边境问题依然没有做任何指示,这与俄国希望尽快解决通商问题的迫切态度是不相称的。
为了达到恢复通商的目的,俄国在宫廷礼仪方面表现出前所未有的顾忌与让步。训令里写道:“为了避免发生任何争执,特谕令在致博格德汗的国书中写上博格德汗的御名和称号,而(沙皇)自己则只签自己的御名”,还“谕令称(博格德)汗为陛下,虽然从前是称为殿下”。【[俄]尼古拉·班蒂什—卡缅斯基著、中国人民大学俄语教研室译:《俄中两国外交文献汇编1619—1792》,第441页。】通常列举甚多的沙皇头衔却有意压缩为简单的教名。而且,训令中还指出如中国政府坚持按其本国礼仪,伊兹麦伊洛夫应予让步,“不要为觐见的礼仪问题与中国人争执不休”。【[俄]尼古拉·班蒂仁—卡缅斯基著、中国人民大学俄语教研室译:《俄中两国外交文献汇编16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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