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极大的号召力。乾隆曾经说过“敬一人千万悦。”清前期统治者对于达赖、班禅倾心归向于清朝中央政府极为重视,从礼制上给予达赖和班禅以逾于常格的优礼。顺治九年(1652),清政府册封达赖五世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康熙五十二年(1713)册封班禅五世罗桑益喜为“班禅额尔德尼”,给予达赖、班禅极崇高的地位,也从此确立了历代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都必须经过清朝中央政府册封的制度。
康熙三十二年(1693)清朝册封哲布尊丹巴为“大喇嘛”,掌漠北喀尔喀蒙古藏传佛教事务。康熙五十年(1711)又册封章嘉胡土克图为“大国师”,总领内蒙古藏传佛教事务。这样,
蒙藏地区藏传佛教分为四大部分,达赖喇嘛主前藏,班禅主后藏,哲布尊丹巴主喀尔喀蒙古,章嘉胡土克图主内蒙古,四大活佛既有崇高的地位,又各有领地,互不统属,形成藏传佛教大喇嘛分主教权的局面。
(2)支持藏传佛教的发展,赋予藏传佛教寺院集团种种特权。
清政府支持藏传佛教发展的重要形式之一就是鼓励或者出资帮助修建佛教寺庙。因为藏传佛教寺庙数量的多少是藏传佛教兴衰的标志,寺庙越多,则藏传佛教流传愈广,信教者也随之增加,清政府利用藏传佛教以安定西藏地区的社会控制目标便越容易达到。
清朝统治者常常利用赐寺名、匾额等办法,以示对西藏人民修建寺庙的支持和鼓励。乾隆年间色拉寺修寺造佛时,清政府就曾经恩赏以匾额和哈达等物。清政府修建这一寺庙的目的是为了使宝像金躯能够永祝皇图,使西藏地区长久保持安宁康乐,以达到清政府对西藏地区的永久控制。
清政府对藏传佛教的上层人物封授以各种职衔、名号,使其享有崇高的社会地位,以争取这些上层人物的诚心归附。清制,凡清政府所封授的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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