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勒塔一生*生涯大体上可分两个阶段。1898年袭爵至1912年,为其参政的第一阶段;1912年出任阿尔泰办事长官至1920年病逝北京,为其参政的第二阶段。[49]就帕勒塔*生涯第一阶段15年间的活动,又可就其*活动重点,以1909年自日本游历回国为界,分为前后两个时期。
1898年至1908年,帕勒塔作为本世纪走出新疆的蒙古王公,深受19世纪末维新思潮影响,看到了清王朝面临的危机,力图依靠清廷推行变法,以图自救而达自强,1904年提出的《蒙古土尔扈特郡王整顿*条陈》是帕勒塔*改革主张的集中反映,而在日本的三载游历考察,更加深了他依靠王室进行改革的信念。帕勒塔的这种认识,在辛亥革命前夕中国社会大变动中,显然已是落伍者,但在封建王公,特别是在蒙古王公中,帕勒塔仍是一位识时势、有政见的佼佼者。
1909年帕勒塔自日本归国,定居北京后,正当准备在清廷支持下一展自己*抱负时,面临的却是革命浪潮汹涌澎湃,清王朝倾复在即的局面,出于切身阶级利益的考虑,帕勒塔不愿意,也不可能接受一个新政权取代清王朝的局面出现。所以,1909—1912年初,他的*活动重点即是通过保皇达到保护蒙古王公特权。为此,帕勒塔与驻京蒙古王公几个头面人物一起,周旋于当时三大*势力之间,即气息奄奄的清廷、充满生机的革命军、野心勃勃的袁世凯。但他们的*倾向是明显的,对清廷充满依恋之情;因在维持清室帝位上与袁世凯有分歧,双方时有摩擦;而对革命军则是充满敌视与疑惧。随着*形势的变化,保皇已不可能,于是改换门庭,由清廷重臣一变为袁记政府新贵,与此同时,蒙古王公们还争得了一个《关于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50]达到了保存蒙古王公特权的根本目的。从这一角度看,帕勒塔在*斗争中不是一个庸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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