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五部和奉天府尹衙门外,还置盛京将军[1],辖盛京全境,其下亦有府州县厅建置。盛京将军还兼管奉天府尹,辖理境内旗民诸事务,所以比照内地总督例,兼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衔。
盛京以北为吉林和黑龙江,各设将军一人[2],以下有吉林、宁古塔(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伯都讷(今吉林省扶余县)、阿拉楚喀(今黑龙江省阿城县)、三姓(今黑龙江省依兰县)、珲春(以上各城属吉林将军辖区)、黑龙江(今黑龙江瑗辉县)、墨尔根(今黑龙江省嫩江县)、呼兰、呼伦贝尔、布特哈(今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以上为黑龙江将军辖区)等副都统,协助将军管理军民诸事务。
在吉林、黑龙江将军辖区,散居着很多少数民族部落,由于他们的语言、风俗习惯和满族颇相接近,早在清统治者入关以前,努尔哈赤、皇太极等人就十分注意招抚他们,并将其中的一部分编入八旗,后来又被陆续调往内地作战,驻防,但多数仍留居原地,编设佐领进行管理。康熙二十年(1691),清朝政府又进一步将散居于黑龙江两岸、额尔古额河、精奇里江(今称结雅河,在苏联境内)、牛满江(今苏联境内的布列亚河)直到外兴安岭的“打牲部落”,统辖于布特哈衙门之下。布特哈衙门设满洲正副总管和索伦、达呼尔正副总管,统理达斡尔、索伦、鄂伦春、毕喇尔等事务。他们多各编旗设佐领,归黑龙江将军管辖。对于居住于黑龙江下游、库页岛和乌苏里江沿岸一带的赫哲、费雅喀、库页、鄂伦春、奇勒尔等各民族,除一部分赫哲、费雅喀人编设佐领外,多数设乡长、姓长进行治理。乡长称噶珊达,姓长叫喀喇达,都是各民族头人,但必须经清朝政府任命,并以噶珊(乡)和喀喇(姓)为单位,编制户籍。他们都属于吉林将军治下。
2.内外蒙古和其它各部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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