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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边防中的三种巡视制度解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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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31:1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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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将军等奏请,对吹河(今楚河)、塔拉斯河一带“每年派兵巡查一次”[32],并得到清朝政府的批准。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乾隆帝指示军机大臣:“传谕明瑞等酌派人员,率同熟谙地理之额鲁特,前往吹、塔拉斯、阿勒和硕、沙喇伯勒等处巡查,若哈萨克、布鲁特等仍有越境游牧者,即晓示该头目,速行驱逐,不可令伊等阑入内地。”[33]是年,伊犁将军明瑞即派兵前往吹、塔拉斯、特穆尔图淖尔一带巡查。自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清朝改变了彻底驱逐哈萨克游牧民的政策,而采取“缴税”方可入境游牧的措施,制定了“牛马百取一,羊千取一”等税率。伊犁将军伊勒图于乾隆四十二年十月初八日,给军机处的奏折中反映了派官兵巡查哈萨克边界并向那里的牧民收税的情景:“今将降雪,应派官兵巡查哈萨克边界,征收税马。是以,奴才等派出满洲、锡伯、索伦、察哈尔、厄鲁特兵三百名,酌量派遣官员,派领队大臣那旺率领前往外,并明白告诉彼等,喂养马匹牲畜,徐徐行猎,巡查库库乌苏、哈喇塔勒等地,行至勒布什,会同塔尔巴哈台所派征收税马之官兵,各自分地,照例征收税马,若哈萨克等推托不交,即钦遵前降之旨,一马罚一马,取马二匹,徐徐返回,以养马力等情。”[34] 道光年间,随着沙俄侵略势力向清朝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地区的逼近,尤其是鸦片战争以后, 清朝西北边境地区的巡查产生了质的变化。光绪九年(1883年)沙皇俄国通过签定《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割占吹、塔拉斯及其附近的大片领土,迫使清朝在该地区设定的原有巡查路线发生了很大变化。尤其,原先以防止哈萨克等游牧民越界放牧为主要目的的巡边活动,此后则变为以勘察中俄边界,修复界碑、国界鄂博或缉捕越界俄人为主要目的,具有了抵制沙俄势力的边防意识[35]。 由于察边部队前往巡视的均是边远国界地带,路途遥远,自然条件恶劣,因此,察边的官兵将经历极其艰辛、坎坷的旅途。为此,清朝政府对被选派参加巡边的官兵予以记录个人档案,作为以后享受各种待遇或升职的条件。 下面分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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