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与伊接壤,哈萨克不免疑虑两顾。今观哈萨克阿附于彼,其意显然,此事虽不甚紧要,仅可作为不知,置之不议。”[18]清朝认为哈萨克等中亚部落的政务属于界外事务,所发生的领地纷争或是否归属俄国问题,由他们自己的选择。清朝对中亚藩属国的羁縻政策仅限于朝贡关系。清廷的原则是“霍罕与俄罗斯远在卡外,蛮触相争,原可置之不问,惟不许扰及边界”[19] “哈萨克、布鲁特自乾隆年间臣服以来,至今历有年所,嗣因该夷部落散居边外,族类繁多,首鼠两端,向背靡定,往往有朝属中国,暮附俄罗斯者。中国明知其情,向不过问,以昭宽大而示羁縻”[20]
4、由于历史的原因,哈萨克、布鲁特两部与清朝的关系比浩罕等中亚各部更为密切。清朝对哈萨克贸易实行免税制,显然不同于浩罕等其它藩属国。乾隆说:“贸易之事不过因输诚内向,俾得懋迁有无,稍资生计。而彼处为产马之区,亦可以补内地调拨缺额,并非借此以示羁縻,亦非利其所有,而欲贱值以取之也。将业交易之际,不可过于繁苛,更不必过于迁就,但以两得其平为是。”[21] 清朝在互通有无、两得其平的原则下,同哈萨克人开展了具有官方贸易性质的绢马交易活动。双方贸易限定在乌鲁木齐、伊犁、塔尔巴哈台等地。此外,还在伊犁、科布多、乌梁海、乌里雅苏台等地进行牛马贸易。
清朝对中亚地区藩部的政策,有几个方面应该认真总结:
第一、在新疆沿边及中亚地区的民族中,有一些是中国历史上源远流长的古老民族。如哈萨克族,古代西北地区活动的塞种、月氏、乌孙、康居(康里)阿兰(奄蔡)、咄陆(杜拉特)、突骑施(撒里乌孙)、葛逻禄、铁勒、钦察(克普恰克)、乃蛮、克烈、阿尔根、瓦克、弘吉剌、扎剌亦儿、阿里钦等是组成哈萨克族的主要部落和部族。哈萨克作为一个民族的名称由来已久,15世纪,随着哈萨克汗国的出现,哈萨克民族在西北的影响越来越大。据《西域图志》载:16-18世纪“哈萨克有三玉兹,曰鄂图尔玉兹,属左部,曰乌拉克玉兹,奇齐克玉兹,属右部。有别部偏西,与奇齐克玉兹偕来者,曰乌尔根齐部”[22] 。“左部哈萨克,东南与准噶尔接,西与右部接,北与俄罗斯接。其常所会廷叶什勒,傍叶什勒河,东去塔尔巴哈台,南去伊犁皆千里。东南去镇西府四千五百里。” [23] 但清廷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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